依法按照以下流程过户土地使用证: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
3、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证。
一、不动产证的发证机关
不动产证的发证机关是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应由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宅基证办理流程
宅基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3、公告;
4、审核;
5、收费;
6、记载于登记簿;
7、发证。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三、变更土地使用条件怎么办理
变更土地使用用途的办理流程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批准;
2、批准通过后,持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符合变更条件的,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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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过户土地使用证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3依法过户土地使用证,即办理过户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 3、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登记发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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