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时效有哪些要求: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离婚诉讼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女方在怀孕、分娩期间是不得起诉离婚的,充分考虑了妇女的合法权益。而被胁迫或限制人身自由而成立的婚姻,应在被胁迫人或限定自由人获得自由权利后一年内有效。
-
离婚诉讼可以提出什么离婚诉讼要求有哪些
297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与诉讼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07人看过
-
(3) 离婚诉讼提出的要求有哪些
398人看过
-
诉讼离婚有哪些基本要求呢
110人看过
-
租房纠纷诉讼的诉讼要求有哪些
442人看过
-
诉讼时效抗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诉讼时效要件
89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离婚诉讼时效后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9离婚起诉后还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但是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如果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有哪些要求,提起离婚诉讼应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7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 离婚诉讼相关书籍 离婚诉讼相关书籍 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
-
诉讼时效是什么,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1-06-20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
-
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哪些借条的诉讼时效有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7借条诉讼时效是三年。 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有效的诉讼离婚案件管辖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4离婚纠纷移送管辖的情况只有受理起诉的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婚纠纷移送管辖。一般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发现缺陷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移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