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合肥经开区经济体量不断加大,区内企业用工规模大幅上升,加上劳动者维权意识日趋增强,近两年来,全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呈现出井喷态势。与往年相比,除总量大幅上升外,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也是时有发生。仅2013年以来,全区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81起,涉及劳动者964人,其中10人以上集体案件15起,涉及劳动者359人。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区内不稳定因素,实现劳动者和企业合法利益双维护,区人事劳动局主动作为,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重服务:创新便民举措
设立周六仲裁庭。为有效解决劳动者上班与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时间的矛盾,为劳动者维权打开方便之门,区人事劳动局设立周六仲裁庭。凡有周六开庭需求的劳动者,区人事劳动局将最大限度地满足劳动者需求。2013年以来,共安排周六开庭37次,审理86件劳动争议案件。
推行流动仲裁庭。海恒社区一家物业企业因拖欠员工工资引发员工投诉,涉案金额4万多元。双方多次协调未果后,公司18名职工集体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区人事劳动局考虑到这18名劳动者年龄偏大,且居住相对集中,主要分散在福禄园居委会周围,便决定将仲裁庭搬到福禄园居委会会议室。流动仲裁庭真好,免除了我们奔波之苦,让我们在家门口就能维护权益。18名维权劳动者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求效能:仲裁快速优质
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劳动仲裁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区人事劳动局出台了《兼职劳动仲裁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对劳动仲裁员的行为和仲裁效能进行规范。与此同时,建立了《办法》执行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及时发现仲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偏完善,进而提升了全区劳动争议仲裁效率和质量。
设置劳动仲裁简易程序。为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区人事劳动局分类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简化仲裁程序,不设答辩期和举证期,快速结案,与正常办案时间相比,一般能缩短一个月。截至目前,通过仲裁简易程序有效处理了22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建立集体案件快处机制。集体案件涉及面广,对抗性强。处理稍不慎,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区人事劳动局高度重视,并启用快速处理机制,从案件受理、开庭、结案到送达一般控制在20天左右,建立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在全区已受理15起359人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有14起348人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已通过调解或裁决结案,及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将区内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促合作:巧借社会力量
聘用兼职仲裁员。为提高全区劳动仲裁案件办案质量,积极应对劳动仲裁案件逐年大幅增长造成的人少事多的矛盾,经个人申请,区人事劳动局审批,2014年聘用了11名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此11名兼职仲裁员或为律师,或为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专家。他们理论知识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并已成为区劳动仲裁工作的一支生力军。
区校共驻共建。在采取部门联动维权的同时,区人事劳动局开辟帮助劳动者维权新途径,与安徽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局提供后勤保障,法学院每天派两名法律专业实习研究生进驻区人事劳动局窗口,向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和劳动仲裁代理。2013年以来,法律援助向辖区劳动者提供咨询4090人次,替劳动者代写劳动仲裁文书165份、代理劳动争议案件110件。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启动后,有效解决了劳动者不懂如何维权、无时间维权的问题,有效解决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问题,也大大缓解了区内劳动争议仲裁人少事多的矛盾。法律援助合作正成为构建和谐园区的一支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
谋发展:固本强基上台阶
优化兼职仲裁员队伍结构。严把入口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原则,拓宽兼职仲裁员来源渠道,可增聘高校法律专家等为区兼职仲裁员;畅通出口关,实行一年一聘,同时,加强目标考核,结合上年度办案总量、办案质量、办案纪律等方面评价结果,决定下年度续聘与否,切实增强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责任感和主观能动性,确保仲裁员依法履职、公正仲裁。
构建案例研讨长效机制。通过每年不定期举办劳动争议仲裁案例研讨会,就劳动仲裁案件涉及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促使达成共识,为统一劳动争议处理的自由裁量尺度,提升区劳动仲裁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夯实基础。
探索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工作。针对区内劳动争议频发、影响性质恶劣的企业,下发仲裁建议书,有效帮助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使区内企业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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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简易程序是指仲裁机构在处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纠纷时,采用的一种简便、快捷的仲裁程序。这种程序通常适用于标的较小、案情简单的案件,旨在提高仲裁效率,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但需要注意的是,简易程序并不适用于所有案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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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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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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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适用劳动争议仲裁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2不适用。合作协议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可劳动仲裁。 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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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关系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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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6劳动仲裁在开庭前五日内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双方。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如果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者视为缺席。可以缺席裁决。期间需要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鉴定。也可以质疑对方证据的真实性。整个过程都会进行记录,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裁决。 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