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的房屋交还期限是否已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06:00:30 112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持一份,所以承租人不需要将租赁合同交还房东。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房合同房东不卖房算违约吗?

如果租房期间,房东要求租客提前搬出的,则属于违约。此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即使房东在租赁期间将房屋卖出,承租人还是可以租赁该房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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