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丈夫借款不知情离婚时是不是也属于共同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14:42:49 400 人看过

一、分居期间丈夫借款不知情离婚时是不是也属于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借款,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也算共同债务;如果分居期间丈夫所欠借款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不能算是共同债务,应当由丈夫自己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是不是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不一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丈夫欠债妻子不知道,但是也没离婚,需要共同还债吗
    一、丈夫欠债妻子不知道,但是也没离婚,需要共同还债吗若此笔款项主要用于夫妻或家庭的日常共同生活开支,则可视为夫妇间的共同债务,双方均需承担偿还责任;其次,如能够明确证实该债务仅由丈夫单独负担,便有权对债权人提出的还款请求予以拒绝;再者,如借款主要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等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将不予保护此类债权债务关系。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债务发生于婚姻存续期间,无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亦或是婚前财产是否经过公证,均需用于清偿债务。若尚未离婚,妻子的薪资也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抵债,但通常会留出一部分用以维持基本生活所需。关于房产问题,无论是婚前个人所有还是婚后共同拥有,一旦债务被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仍有可能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若仅有一处住房,一般情况下法院并不会采取强制拍卖措施。具体执行方式需视实际情况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
    2024-07-06
    388人看过
  • 妻子不能证明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丈夫不承担债务
    结婚两年,招来了3个债主和60多万元的债务,面对法院的一张张开庭传票,李先生觉得自己冤大了。近日,他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想要摆脱困境。2012年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的李先生和王女士结了婚。2014年年底,李先生先后收到3张法院传票,才得知妻子在外欠债60余万元。因妻子在婚后欠债,债主认为是他们夫妻共同债务,就将他也一起告上法庭。原来,早在2012年8月,王女士以结婚没钱、家庭急用钱为由,陆续向妹妹借款十几次共14万元。2013年,王女士又以家庭生活需要、丈夫工作调动等急需向李先生姑妈借款20万元。与此同时,在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王女士又以类似理由向某公司累计借款25万元,虽还款53500元,余款196500元未还。李先生说,婚后他就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了老婆,平时也没管过日常开销,对于这些债务毫不知情。随后,他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汪群、张小丽律师。
    2023-08-15
    326人看过
  • 丈夫债务妻子不知情妻子是否要共同还债?
    丈夫债务妻子不知情妻子是否要共同还债要分情况: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一、丈夫欠债妻子有责任还吗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有责任要清偿,要分清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背负的债务。如果丈夫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才产生了债务,那么妻子也有责任要清偿债务。但是如果丈夫是因为个人消费才产生了债务,那么妻子就不需要共同偿还。二、丈夫借高利贷的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丈夫借高利贷的,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如下:1、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生产经营等夫妻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2、丈夫借高利贷赌博的,妻子不需要偿还;3、有证据证明丈夫借高
    2023-02-22
    66人看过
  • 分居期间借款属夫妻个人债务
    丁女士:我和丈夫自2013年起二人开始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彼此也无经济来往。丈夫在2014年3月10日向其他人借了15万元钱,我并不知情。借款到期后,丈夫迟迟推脱不还,这笔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我偿还吗?崔律师:本案中,你丈夫向人借款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你们已处于分居状态,双方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彼此无经济来往,你对该笔借款并不知情,没有享受到利益,且无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在此情况下,你丈夫以其单方面名义的负债难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该笔借款不能认作夫妻共同债务,你无须偿还。
    2023-06-08
    130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民间借贷,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在法律层面上,往往只有在夫妻双方均知情且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当某方对债务的存在全然不知情时,该债务通常不被定义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主要是因为,承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首先,需满足夫妻二人共同签字或一方在事后予以明确认可的共同意思表示原则;其次,要么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主动承担了家庭生活所需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压力。然而,无论是哪种情况,夫妻共同债务都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
    2024-04-13
    216人看过
  • 婚后丈夫借款,债务是否共同承担
    若涉及到共同债务,需双方共担其责。关于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如下所述:首先,夫妻中任何一方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外举借的资金,通常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其次,如夫妻一方能够证实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曾明确签署书面协议将此借款确定为个人债务,那么此次债务便属于个体责任,而非双方共同负担;再者,倘若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此次借贷完全由个人支配并进行消费,或为履行未经法律授权之义务所负之负债,并且在此过程中并未用于家庭共享的日常生活开支,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贷款同样应归于个人责任范畴,而非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
    2024-07-25
    430人看过
  • 夫妻不知情的债务算不算共同借款人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配偶中的一方在对方毫不知情的前提下背负了债务,此种借款并不必然地被认为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这需要我们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例如,债务的实际用途,若其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种情况往往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债务的用途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该笔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那么这样的债务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
    2024-07-30
    157人看过
  • 婚姻内丈夫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因为赌博欠下的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赌债属于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而非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并且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次,由于赌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但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赌债,否则仍有可能会承担责任。一、离婚之前帮忙还的赌债可以要回吗?赌债即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
    2023-03-06
    268人看过
  • 不知情夫妻共同债务也要偿还吗?
    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4〉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5〉一方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债权人来说,借款的一
    2023-03-18
    146人看过
  •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一、婚姻财产法律如何规定婚姻财产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甚至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只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三年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算。分居期间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分居期间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
    2023-04-10
    217人看过
  • 丈夫分居后借款判决属个人债务
    2011年8月3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杨辉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原告周小新借款人民币本金100000元,利息32760元(利息算至2011年7月14日此后利息算至还清款时止);驳回原告周小新对被告李娟的诉讼请求。2010年5月15日,杨辉向同事周小新借款人民币100000元,书面约定月息3000元,借期3个月。借款到期后,杨辉未按约归还借款,且联系中断。故周小新诉至法院,要求杨辉和其妻李娟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21000元。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周小新与被告杨辉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李娟辩称的对上述借款不知情,与已无关的辩称理由,符合事实情况。因为被告杨辉、李娟夫妻均为公务员,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不存在实际困难,被告杨辉向原告周小新借款未与被告李娟共同商量,且其借款用途无法证明用于其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被告李娟虽
    2023-04-22
    365人看过
  • 丈夫欠债妻子离婚是不是也要承担债务
    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如果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了妻子也要承担。如果是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需承担。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7-23
    415人看过
  • 婚后一方在对方不知情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知情的债务离婚的时候一般不认定属于共同债务,但不知情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当中的,也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共同债务,也就是夫妻两个人都有偿还的这种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4-28
    343人看过
  • 离婚时房子自然增值部分是不是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房子自然增值部分是不是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自然增值的部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子本身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本身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自然增值的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本身就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自然增值部分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离婚房改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房改房也称为已购公有住房,它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以房改优惠价所购的房改房,均应视为妻共同财产。因夫妻离婚而涉及房改房屋的归
    2024-01-21
    3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分居中,丈夫在外借款,妻子不知情,算共同债务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只要没有离婚,分居期间的债务仍然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起诉,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 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妻子不知情而丈夫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7
      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妻子不知情而丈夫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一方贷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 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丈夫欠钱, 妻子起诉离婚, 丈夫称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属于共同债务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有协议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 离婚期间借款丈夫不知情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1、分居期间丈夫借款妻子不知情的,离婚时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如妻子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妻子无需对丈夫在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债务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该债务就算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就都有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一方也不知情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8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方式:若认定该债务系为家庭生活所欠的,那么属于夫妻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的,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相反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无论知不知情,都不用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