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农村的优势及其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9:44:40 356 人看过

(1)分散企业风险。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影响范围广和损失数额巨大的特点,单一的企业很难承受。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将单个企业的风险转移给众多的投保企业,从而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由社会承担,分散了单一企业的经营风险,也能够使企业可以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职能之一就包括社会管理功能,这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上体现的尤为突出。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费率杠杆机制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3)有利于迅速地使受害人得到经济补偿,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目前我国对于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主要由国家财政承担,由于权力机构的复杂性,使得受害人不能在最快的时间得到损失补偿,从而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同时也会增加国家财政的负担。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秩序,减轻政府的负担,还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明确责任,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李作富任组长,人保财险晋城市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以及环保、人保财险晋城市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全面负责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相应成立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领导组。

(二)明确责任

1、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进一步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落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有关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试点。主动与保险公司密切配合,提供企业名单的变化情况,定期召开协调会,督促企业投保。

2、保险机构要把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为投保企业提供服务。事故发生后及时介入,认真履行环境污染事故赔付程序,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事故及时依法提供理赔服务,兑现理赔承诺,切实保障投保企业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3、列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应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强化环境意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采取多种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污染损害的发生。如发生污染事故,要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为保险机构对环境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提供便利,积极配合做好理赔工作。

(三)承保公司和参保企业

2011年至2013年省环保厅确定的尚未投保和续保的企业2014年度仍由人保财险晋城分公司继续承保。

承担我市2014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

根据我市行业污染特点和环境管理现状确定参保企业见附件,同时,鼓励暂未列入投保范围企业积极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三、合理设计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引导保险公司把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合理设计保险条款,科学厘定保险费率。(一)责任范围保险条款载明的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应当包括:1.第三方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2.投保企业(又称被保险人)为了救治第三方的生命,避免或者减少第三方财产损失所发生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施救费用。3.投保企业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为控制污染物扩散,或者清理污染物而支出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清污费用。4.由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二)责任限额投保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环境风险水平、发生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范围等因素,确定足以赔付环境污染损失的责任限额,并据此投保。(三)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环境风险、历史发生的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兼顾投保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科学合理设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基准费率。保险公司根据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结果,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环境守法状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环保设施运行、清洁生产审核、事故应急管理等环境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结合投保企业的行业特点、工艺、规模、所处区域环境敏感性等方面情况,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适用于投保企业的具体费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污染责任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模式探讨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如何建设两型社会?如何在尽量不影响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责任保险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有效运用好环境责任保险有利于补偿被保险人因依法承担环境污染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快速有效地赔付受害人,同时能够极大地促进污染治理和环境技术的发展。国外的环境责任保险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其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由保险公司和环保部门合作推出污染责任保险,在大连、沈阳、长春、吉林等城市相继展开。但此次试点工作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承保规模小,且逐步萎缩。2007年12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清晰地描绘了我国将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路线图: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污
    2023-06-06
    153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有效实现通过市场手段分散相关企业的经营风险,及时化解污染事故发生后因无法及时赔付而产生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减轻政府职能部门的负担,切实做到涉污企业“积极参保、应保尽保”。力争在2012年全市范围内实现保险服务全面覆盖,企业风险有效分散,突发事故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社会负担大幅减轻的发展目标。一、坚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环境保护局会同市金融办从防范环境风险出发,研究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措施,引导企业通过环境污染责任险分散化解风险。保险公司按市场规律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开发环境责任保险产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的责任和义务。(二)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分期分批选择污染重、风险大、定损较为容易的行业和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类别分阶段逐步推进。(三)严格管理,稳健经营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污染企业的
    2023-03-21
    452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蹒跚起步”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再次风生水起。日前,昆明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决定在滇池流域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自2009年10月1日起,该市首批将强制要求340家企业购买这种新险种,并鼓励56家企业自愿购买。这意味着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7种行业将被纳入投保企业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再次风生水起。日前,昆明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决定在滇池流域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自2009年10月1日起,该市首批将强制要求340家企业购买这种新险种,并鼓励56家企业自愿购买。这意味着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7种行业将被纳入投保企业范围,一旦参保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受害人将得到及时合理赔付。昆明是国家首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地区之一。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昆明与湖南、江苏、湖北、宁波、沈阳、上海、重庆、深圳等省市被确定为试点地区,标
    2023-06-08
    50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风险有哪些?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
    一、环境污染责任风险环境污染风险有侵权责任风险,《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实行无过错的归责原则。只要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不论排污企业有无过错,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标准。环境污染侵权中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较少,唯一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情况。因此即使是发生了地震、海啸等极端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如果排污方未能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造成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也不能免除责任。《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也就
    2024-04-04
    178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的相关概念及其演变特点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的特点包括:1、以无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2、实施因果关系推定;3、污染者与第三人不承担真正的连带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与一般民事侵权一样,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后果严重,治理成本极高,且往往具有不可逆性,因此环境侵权一旦发生,仅仅赔偿损失、治理污染、恢复原状、接受处罚并不能消除企业未来的环境污染,因此随着国家对环境利益的强调,停止侵害开始被越来越多地使用,这意味着如果不认真对待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可能直接面临关停并转的命运,可以预见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强化。另外,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
    2023-07-08
    418人看过
  • 探讨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破坏或损害环境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有三:(1)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2)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3)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2023-07-19
    436人看过
  • 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一)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二)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1)作为和不作为;(2)包括生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1)《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2)《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为“造成损害”。3、须有因果关系:(1)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2)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二、环境污染责任承担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怎么承担环境污染责任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
    2024-01-26
    398人看过
  • 探讨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的合理性及其对环境问题的影响
    1.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具有以下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
    2023-07-11
    357人看过
  • 环境保护中保险政策的优势及其依存条件
    一、环境保护中的一般经济政策环境经济政策是指运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杠杆来解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一般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征收排污费、生态环境补偿费、资源税(费),环境保护经济优惠政策,环境保护投资政策以及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市场政策等等;金融政策包括软贷款、贴息贷款、商业贷款、优惠贷款和环境保护基金等。二、环境保护中的保险政策及其优势环境保护中的保险政策应届环境责任保险政策。环境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一般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或空气等环境资源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它要求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按一定的保险费率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时,就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法定数额的保险金。环境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范畴。环境责任保险具有风险评价、风险监察和损害救济等功能,能保障环境侵权受
    2023-06-11
    66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求存在哪些问题
    一、从需求角度分析环责险存在问题(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缺乏法律基础我国现有法律分布较为分散,以倡导性条款为主,缺乏严格的法律赔偿的规定,缺乏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的专门性立法。新《环境保护法》涉及到环责险的仅有第52条的鼓励性投保条款,另外,过多使用行政手段强制投保不是长久之计,推动环责险还需运用市场机制形成内在动力。(二)宣传力度不足,企业投保意识薄弱推动企业积极主动投保形成内在激励是环责险长效发展之关键。就我国环责险试点开展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力与宣传力度,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尚未形成“污染者承担”的意识。而一些支付能力欠缺的企业更愿意压缩包括保费在内的经营成本而放弃投保。面对较窄的承保范围、较高保费、严苛的条款、以及未推行强制投保模式,致使企业主动投保意愿较低。(三)公民损失追偿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基础是有完善的经济追偿制度,
    2023-04-27
    336人看过
  • 云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引导有关企业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省环保厅与云南保监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强化工作协作。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试点投保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符合我省实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提供优质的保险保障服务。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依据国家、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建立费率浮动机制,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一、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保险,是在二战以后经济迅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诞生的。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
    2023-03-30
    280人看过
  • 环境污染过错责任推定怎么理解环境污染的责任承担
    环境污染的过错责任推定方式为无过错的责任方式。构成环境污染责任,在污染者的主观方面并不问过错,无论污染者在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实施污染造成损害、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有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3、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同时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4-18
    447人看过
  • 昆明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意外污染保险埋单
    先期重点选择滇池流域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和企业,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昨日,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发出《昆明市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的公告,要求昆明所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都参与该保险,以确保发生污染事故后,第三者能够及时得到赔偿。而参保的范围,计划从滇池流域开始。受污染者可及时获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意见》拟制部门认为,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利用保险工具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是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防范环境风险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
    2023-04-24
    484人看过
  •  污染责任与环境保护的悖论
    根据无过错原则,环境污染责任适用的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污染者只要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只要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就推定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污染者负有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污染者与第三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即便环境污染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所致,污染者也不能因此免除侵权责任,而应与第三人一起向受害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根据无过错原则,环境污染责任适用的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污染者只要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只要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就推定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污染者负有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污染者与第三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即便环境污染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所致,污染者也不能因此免除侵权责任,而应与第三人一起向受害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特征:无过错责任与因果关系推定环境污染
    2023-08-27
    38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理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导致他人有人身或财产损害,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更多>

    #环境污染责任
    相关咨询
    • 在农村怎样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7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把保险的风险管理方法与环境管理相结合,通过第三方的风险管理与服务的实施,努力实现让环境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参险后,保险公司也会要求企业在投保同时完善防范措施。如果没有防范措施,风险将处于免赔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能够促进企业自身风险的管控,从而产生更大的社会意义。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目标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7
      1通过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有效实现通过市场手段分散相关企业的经营风险,及时化解污染事故发生后因无法及时赔付而产生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减轻政府职能部门的负担,切实做到涉污企业“积极参保、应保尽保”。 2力争在2012年全市范围内实现保险服务全面覆盖,企业风险有效分散,突发事故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社会负担大幅减轻的发展目标。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该如何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7
      具体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特点: 承保条件严格,承保责任范围受到限制; 个别确定保险费率,具有特定性; 经营风险较大,需要政府支持。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求存在哪些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09
      1、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2、环境责任保险的供求不足导致推广困难。 3、保险责任范围过于狭窄。 4、承保机构单一。 5、索赔时效过短。6.环境共同侵权案中的被告难以确定。
    • 2020国内环境污染趋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