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具有什么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6:12:44 60 人看过

罪犯实施犯罪前多有窥测准备活动。罪犯常借助某种身份和名义,暗中观察周围环境,掌握人们活动规律,选择作案目标,进入方法、逃跑路线和作案时机,以及准备相应的作案工具等。罪犯进行这些活动,会暴露其行迹和人身形象。发案后,可成为调査疑人疑事的线索。破坏痕迹较常见。罪犯采用破坏性手段进入室内时,如挖洞、拧锁、踹门、破窗、揭瓦笋,会留下破坏痕迹。入室后,常借助某种工具撬箱破锁,搜寻财物,留下相应的破坏痕迹。

盗窃手法常带有习惯性。多次作案的罪犯,常形成比较定型的犯罪手法。如选择同样的入室方法,使用同类的犯罪工具等。

有赃物可査。罪犯盗窃目的,是为了取得某种财物。作案后,在使用或出售这些财物时,可能暴露出某种迹象。可通过査找赃物揭露罪犯。

一、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价格

1、盗窃案

个人盗窃数额达到7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2、诈骗案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3、敲诈勒索案

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4、职务侵占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5、抢夺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二、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

确定嫌疑人的条件主要有:

1、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

2、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作案人与案件之间的内在联系。

4、作案工具。作案工具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所使用的器具、物品。

5、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

6、痕迹物证。痕迹物证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

7、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立案相关文章
  •  盗窃罪定义与特点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例如农作物、树木等也可以成为该罪的对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例如农作物、树木等也可以成为该罪的对象。 盗 窃 罪 与 盗 窃 行 为 有 哪 些 区 别 ?盗窃罪与盗窃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盗窃行为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换句话说,盗窃罪是盗窃行为的一种,但盗窃行为不一定构成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与盗窃行为的区
    2023-09-06
    389人看过
  • 汽车盗窃案件频发的特点、原因及建议
    近年来,汽车盗窃案件频频发生,已成为当前严重困扰群众财产安全的突出案件,如何遏制这类犯罪势头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2009年以来共审结刑事案件266件,盗窃案件68件,占30%,其中近三分之一系汽车盗窃案件。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其作案手段、上升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一、作案手段1、采用专用钥匙开锁、线头搭线的方法盗窃汽车。一般是选择中低档型、未安装报警装置或配置报警装置但未启动的汽车;或者是到汽车修理、装饰公司内,将客户停放在该处修理、保养的汽车窃走,因为维修人员一般防盗意识差,汽车钥匙随意摆放,有的甚至还连在汽车锁孔内没有拔。2、犯罪分子利用汽车遥控干扰器干扰车主锁车,主要在居民小区、餐饮娱乐场所、商场门口和道路两边,打开汽车干扰器后,当车主用遥控钥匙锁车门时,仍看到车灯闪烁并听到车锁的声音,误以为车门已锁,但实际上车门并没有锁上,等车主离开后,犯罪分子伺机打开车门窃
    2023-06-11
    395人看过
  • 盗窃与扒窃的定义及特点
    扒窃与盗窃的区别具体如下:1、对象不同:盗窃是指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扒窃是指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2、范围不同:盗窃是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的总称。扒窃只是盗窃的一种手段或者一种形式。盗窃的含义中包含扒窃。3、社会危害性不同:相较其他类型的盗窃,扒窃是对他人紧密占有财物的窃取,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诈骗与盗窃量刑区别一是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存在明显差别。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单位)占有。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既遂的构成要件内容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
    2023-07-20
    448人看过
  • 什么案件算重大盗窃案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一、盗窃罪成立条件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
    2023-04-06
    461人看过
  • 盗窃案件立案所需具备的证据
    在盗窃罪中,直接证据一般只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现场痕迹是盗窃罪不可缺少的重要证据;证人证言更可靠、更容易获得;确定盗窃数额的证据在实践中存在争议;派生证据是盗窃罪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听证据在盗窃罪证据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普通盗窃罪立案标准为一千元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
    2023-07-01
    382人看过
  • 盗窃罪的对象有什么特性?
    (一)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三)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四)他人的财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盗窃罪中盗窃对象有哪些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2.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3.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
    2023-08-18
    257人看过
  • 盗窃、侮辱尸体罪的特点
    1、本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尸体,这里的尸体,既包括整具遗体,又包括尸体的部分、遗骨等。2、本罪系根据司法实践中多次发生的此类案件,而总结规定进修订后刑法的新罪名。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和死者的人格尊严。4、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一、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
    2023-03-10
    184人看过
  • 财务被盗窃案件的基本特征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3)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一、调包属于盗窃还是诈骗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方式为: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对方产生了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行为人获得了被害人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失。其中被害人是因受骗而“自愿”处分财产的基本特征,要求一是受骗人有对财物处分的权限,二是受骗人有处分的意思和行为。盗窃罪是本罪在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
    2023-02-22
    309人看过
  • 盗窃案件立案标准被盗窃后,怎么追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或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盗窃的金额,一般盗窃死亡立案金额是一千元以上。对于入室盗窃、扒窃、盗窃三次以上、携带凶器盗窃来说,盗窃金额不是唯一衡量是否立案的标准。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就构成犯罪,就可以进行盗窃罪的立案。一、盗窃罪要件是怎样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4.主体为一般主体。立案标准如下:1.达到当地规定的立案金额的立案调查。2.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无论数额均立案调查。3.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立案调查。二、盗窃罪立案标准具体有什么盗窃罪的立
    2023-06-27
    319人看过
  • 什么特点具有留置担保
    留置担保有下列特征:(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4)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5)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担保范围的规定所谓担保范围,是指债务人届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在什么范围内受偿的问题。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的费用。实践中,留置物的价值并不总是与担保债权等额,因此需要明确留置物担保债务的范围。《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九条
    2023-07-23
    105人看过
  • 医疗纠纷具有什么特点?
    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服务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时所引发的纠纷。从广义上讲,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方与要求健康检查、免疫接种及其他特殊服务(如美容、接受绝育手术等)的就诊人之间因对医疗服务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分歧所引起的纠纷。从狭义上讲,医疗纠纷单指医疗机构在为患有某种疾病、伤痛或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单纯的诊疗康复服务过程中,出现了不良后果,产生异议而引发的争议。医疗纠纷具有以下特点:一、医疗纠纷的客体为生命权或健康权在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分歧总是围绕着患者的人身健康是否受到医疗行为的损害,以及这种损害是否是按照合理、合法的方式展开的。换句话说,医疗纠纷是围绕该医疗行为是否实施了错误的诊断、治疗和操作等,同时该错误的医疗行为是否直接导致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而展开的。二、引起医疗纠纷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引起纠纷的原因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诊疗康复、预防保健及其他
    2023-06-08
    319人看过
  • 离婚反诉具有什么特点
    离婚反诉具有以下特点:1、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即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仍然是本诉的被告;2、反诉的诉讼请求具有独立性。即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3、离婚反诉具有的其他特点。一、合同纠纷能否起诉的反诉可以,如果侵权是基于合同关系且侵权与合同纠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话,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反诉的实质条件是指反诉与本诉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它是构成反诉的核心要件。所谓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是指反诉标的及请求与本诉标的及请求有牵连,这种牵连包括法律上的牵连和事实上的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关系。只有具备了这种牵连性,反诉才能成立,因而反诉实质条件就是决定被告提出的反请求是否属于反诉范畴的条件。反诉与本诉的牵连关系包括反诉的诉讼请求和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由于这种牵连
    2023-03-22
    73人看过
  • 劳动监察具有什么特点
    一、劳动监察的属性动监察的属性包括以下几方面。(1)法定性。劳动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活动,被监察的主体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监察执法活动。劳动监察的具体范围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一是指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监察;二是指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监察;三是指根据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此外,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劳动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2)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专门性。劳动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
    2023-05-31
    350人看过
  • 盗窃犯罪集团有什么特征
    1、犯罪主体的多数性。盗窃犯罪集团的成立,其成员至少要达到三人以上。二人盗窃不能够成盗窃集团。从司法实践中看。盗窃犯罪集团一般少则三、五人,七、八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2、犯罪目的的明确性。犯罪集团都是为了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目的而建立的。盗窃犯罪集团则是为了窃取财物而成立的。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也有的盗窃犯罪集团兼施多种犯罪的,如有的盗窃集团同时又兼施抢劫、诈骗等多种犯罪,构成盗窃、抢劫、诈骗等多种性质的综合犯罪集团。3、犯罪形式具有组织性。盗窃犯罪集团是一种有组织的共同犯罪。这种组织性表现为,在盗窃集团内部有一个较为严密和完整的组织体系,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和一般成员,首要分子与一般成员之间存在领导与服从关系,有一定的犯罪分工,有一定的组织纪律。4、犯罪成员具有固定性。盗窃犯罪集团是为了在较长的时间内多次实施盗窃犯罪而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实施一次盗窃而临时纠合的。因而其盗窃集团的主要成
    2023-03-05
    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刑事立案
    相关咨询
    • 扒窃醉酒特点,扒窃与盗窃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6
      扒窃”不是法律用语,一般用来指流动的或在交通工具上盗窃的行为。 “盗窃”应该是法律用语,我国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用的都是这个词
    • 盗窃罪的构成特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9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具有什么特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构成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要件应有:犯罪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
    • 盗窃犯罪集团有哪些特点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31
      特征: 1、犯罪主体的多数性。盗窃犯罪集团的成立,其成员至少要达到三人以上。二人盗窃不能够成盗窃集团。 2.犯罪目的的明确性。犯罪集团都是为了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目的而建立的。盗窃犯罪集团则是为了窃取财物而成立的。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也有的盗窃犯罪集团兼施多种犯罪的,如有的盗窃集团同时又兼施抢劫、诈骗等多种犯罪,构成盗窃、抢劫、诈骗等多种性质的综合犯罪集团。 3.犯罪形式具有组织性。盗窃犯罪集团是一种
    • 特大盗窃案什么时候开庭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特大盗窃案什么时候开庭,由法官根据案情进展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