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恩庆、张田、张水与北京天奇伟业市政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8:13:11 98 人看过

原告于恩庆,男,1948年2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鲁村。

原告张田,男,1939年1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鲁村。

原告张水,男,1946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鲁村。

以上三原告之委托代理人田桂芳,女,1949年1月21日出生,汉族,退休职员,住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农场路28号院5内3号。

被告北京天奇伟业市政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燕房工业园区8号。

法定代表人吴广明。

原告于恩庆、张田、张水诉被告北京天奇伟业市政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原告于恩庆、张田、张水诉称:2008年11月10日夜间,北京天奇伟业市政公司偷伐原告个人合法承包土地上的果树、材树,致使原告个人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树木被挖出并部分丢失。同时由于果树的丢失,造成原告本应丰收的果实也全部失去,因此给原告的生活来源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于恩庆、原告张田、原告张水的树价款的损失共计169878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院认为:依据原告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于恩庆、张田、张水对被告北京天奇伟业市政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陈永富

二○○九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李长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包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张桂运与段中廷、祝杰、宫恒群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再审人(案外人)赵正武。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张桂运。被申请人(原审被告)段中廷。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祝杰。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宫恒群。张桂运与段中廷、祝杰、宫恒群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丰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4日作出(2009)丰民二初字第21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09年8月4日,赵正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赵正武申请再审称,赵正武因与该案存在利害关系,遂向原审法院提出参加诉讼的申请,但原审法院未准许其参加诉讼,属于程序违法。原审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内容明显侵犯了赵正武的合法权益,不应具法律效力,应予撤销。被申请人张桂运称,赵正武不是本案当事人,不能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赵正武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至于赵正武和其他被告之间存在什么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关系,我方均不得而知,他们之间如有纠纷应当另案处理。该调解书的内
    2023-04-24
    453人看过
  • 田海滨与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西营村经济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原告田海滨,男,1944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五区11排3号。委托代理人王海,男,1972年9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漫水河村。委托代理人朱寿全,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西营村经济合作社,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西营村。法定代表人刘万新,社长。委托代理人马新,男,1968年7月30日出生,汉族,该社副社长,住该村。委托代理人李满志,男,1950年1月20日出生,汉族,该经济合作社会计,住该单位。原告田海滨与被告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西营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西营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陈永富担任审判长,法官于颖颖、孙静波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田海滨的委托代理人王海、朱寿全,被告西营合作社的委托代理人马新、李满志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田海滨诉
    2023-04-24
    51人看过
  • 方建国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大马村农工商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原告方建国,男,满族,1957年7月8日出生,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大马村三区26号内1号。委托代理人刘杰,女,北京市恩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大马村农工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大马村。法定代表人刘新,经理。委托代理人刘万水,男,汉族,1956年4月14日出生,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梨村259号。委托代理人卢志广,男,汉族,1978年4月20日出生,无业,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原告方建国诉被告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大马村农工商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永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方建国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杰,被告农工商公司的委托代理刘万水、卢志广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方建国诉称:2001年3月原、被告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原告承包了被告81.5亩土地用于种植苗木,承包期限至2
    2023-04-24
    440人看过
  • 北京市新明实业发展公司诉张家口市涿鹿种猪场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原告与上列五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被告张家口市B种猪场于1995年—1997年期间向N银行河北省B县支行累计借款88万元,被告张家口市B种鸡场对其中借款本金34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被告B县液化气站对其中借款本金3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被告B县A实业开发中心对其中借款本金7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被告B县畜牧水产局对其中借款本金44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N银行河北省B县支行将上述债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于2000年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于2004年又将该笔债权依法转让给北京市C实业发展公司。北京市C实业发展公司受让上述债权后,多次向被告追偿未果,故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家口市B种猪场偿还借款本金88万元及利息578107.85元;判令上述四位担保人对各自担保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
    2023-06-05
    284人看过
  • 张德勇与牛恩房借款纠纷案
    【要点提示】2005年01月05日被告牛恩房向原告张德勇借款15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2005年06月底还清,利息未约定。到期后被告拒不归还,原告诉之法院,请求被告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被告辩称,原告诉被告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虽未约定利息,但原告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的,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被告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故此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但判决书中应载明利息的起止时间。判决书中应当这样表述,被告牛某某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起日2005年01月01日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在判决书中载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2023-06-05
    60人看过
  • 张恩华张宝庆诉海淀房管局拆迁纠纷裁决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0)一中行终字第18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恩华,男,54岁,汉族,北京市铁路局西直门车段乘务长,住北京市海淀区善元桥28号。委托代理人方扬,男,49岁,中国社会福利教科文中心基金部法律顾问,住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南里14楼807室。委托代理人丁思慧,北京市铎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宝庆(上诉人张恩华之子),29岁,北京市市政易程公司三分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大石桥23号。委托代理人高顾,(上诉人张恩华之儿媳),女,33岁,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大石桥23号。委托代理人都金荣,女,53岁,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大石桥9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榆树林18号。法定代表人侯志新,局长。委托代理人韩青,女,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干部。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住
    2022-04-24
    267人看过
  • 于显文与宋树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于显文,男,1954年8年13日生,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李洪尧,松原市丰火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宋树奎,男,1960年6月10日生,汉族,无业。上诉人于显文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前郭县人民法院(2009)前民初字第7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于显文及委托代理人李洪尧,被上诉人宋树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于显文诉称,我与被告是朋友关系,1997年秋天,因被告下岗没有什么可干,我将家中5.3亩水田二等地给被告耕种。当时约定我什么时间要种地,被告就把地给我。被告于1999年春季给我1000元钱,说是种地报酬。至今再没有给我任何费用,2008年龙坑征地,我将征地款取回后,找被告要求将地取回,被告不同意。后来在一次喝完酒时,原告拿出一份写好的合同,我不知道是什么内容,我就签了字。被告不给我
    2023-04-24
    369人看过
  • 庞厚灿与高明市新圩镇农业开发服务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184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庞厚灿,男,1951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百合村三十座305,现暂住佛山市高明区富湾镇。诉讼代理人张力,广东京兆律师事务所律师。诉讼代理人蒋兴,广东京兆律师事务所职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高明市新圩镇农业开发服务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高明区新圩镇过境公路13号。法定代表人罗泽明,经理。诉讼代理人林朝阳,该司职员。上诉人庞厚灿因与被上诉人高明市新圩镇农业开发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新圩公司)无效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明市人民法院(2002)明法经初字第3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3年3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4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庞厚灿及其诉讼代理人张力、蒋兴,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罗泽明及其诉讼代理人林朝阳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
    2023-04-24
    367人看过
  • 原告宁城县天义镇红庙子村七组与被告张云清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宁城县天义镇红庙子村七组。代表人张子有,男,1954年6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宁城县天义镇红庙子村七组。代表人田国君,男,1964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代表人张立明,男,1967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委托代理人于占才,内蒙古全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云清,男,1956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宁城县天义镇红庙子村七组。委托代理人尹建军,女,1969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宁城县天义镇金叶小区。原告与被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代表人张子有、田国君、张立明及其委托代理人于占才、被告张云清及其委托代理人尹建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2年底,原告将河北地承包给被告,约定价格为每亩205元,总计62亩。合同履行期限2005年底止。原告把地承包到手后没有自己耕种,
    2023-04-24
    94人看过
  • 杨奎中与王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东民四初字第40号原告杨奎中,男,1949年6月3日出生,汉族,东营市河口区太平乡刘酄村人,现住河口区经济开发区北海滩涂养殖有限公司。被告王良,男,汉族,东营市河口区新户乡郭局村人,现住该村。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奎中诉被告王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本院发出缴费通知后,一直未足额预交诉讼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长赵淑媛审判员张勇代理审判员张素云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刘蓬涛
    2023-04-24
    383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江村经济联合社与钱玉清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原告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江村经济联合社,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江村。法定代表人田珍,社长。委托代理人丁弘,男,北京市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立华,男,1949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江村村主任,住该村。被告钱玉清,男,汉族,1967年2月11日出生,住北京市房山区官道乡张谢村三区2号。委托代理人施易,女,北京市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江村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江村经联社)与被告钱玉清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于颖颖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江村经联社的委托代理人丁弘,被告钱玉清及其委托代理人施易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江村经联社诉称:2000年与2004年,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由被告承租了原告方490亩一级耕地,合同注明耕地用途为种养殖业,合同期限为30年。该两地块土质均为黄土,
    2023-04-24
    273人看过
  • 张aa与张bb等析产继承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aa,男,生于1920年4月28日,汉族,不识字。委托代理人罗建林,达州市晚霞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bb,男,生于1940年12月2日,汉族,初中文化,达县机械一厂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cc,男,生于1945年11月4日,汉族,初中文化。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dd,男,生于1940年10月14日,汉族,初中文化,无业。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ee,男,生于1963年6月1日,汉族,大专文化,达县物资协作开发公司职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ff,女,生于1952年7月2日,汉族,初中文化,四川天府药业有限公司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gg,女,生于1956年11月29日,汉族,初中文化,无业。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hh,女,生于1954年8月12日,汉族,中师文化,达县斌郎乡中心校教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qq,女,生于1958年7月18日,
    2023-04-25
    63人看过
  • 张家中与新乡县合河乡范岭村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家中,男,1937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新乡县合河乡西河村。委托代理人周湘峰,新乡市红旗区南干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范砚贵,男,农民,1964年3月6日出生,住新乡县合河乡西河村。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新乡县合河乡范岭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范明连,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委托代理人王林臣,男,1967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新乡县合河乡合河村。上诉人张家中与被上诉人新乡县合河乡范岭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范岭村委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张家中不服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2008)新民初字第3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1995年3月12日,被告与范清温签订“承包桥头鱼塘合同”,后经被告同意,范清温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原告张家中,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十年(1995年一2004年止)。履行合同期间,原告
    2023-04-24
    385人看过
  • 张绍林诉北京影视作品劳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张绍林诉被告北京电视艺术中心(以下简称北京电视中心)、被告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电视剧中心)、被告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以下简称天津电视剧中心)影视作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绍林委托代理人官兵、陈谷文、被告北京电视中心委托代理人李全福、被告中国电视剧中心委托代理人艾陆、被告天津电视剧中心委托代理人冯东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绍林诉称,我于某年1月1日受聘于北京电视中心《嫁到黑非洲》摄制组,担任该剧导演一职。同时,在我与摄制组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我为该摄制组工作拍摄结束,摄制组支付劳动报酬40万元。但在该电视剧顺利拍摄完毕,我的工作全部结束之后,摄制组却迟迟未向我支付约定的劳动报酬,后我曾多次向摄制组索要,但至今未果。据了解,电视剧《嫁到黑非洲》摄制组系由上述三被告共同投资成立的,故应由三被告共同承担违约责
    2023-06-08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包合同纠纷是指因承包经营、承包管理、承包施工等承包关系引起的纠纷。 在承包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需要就合同条款、履行情况、违约责任、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和解决。 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在协商和调解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更多>

    #承包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家庭承包公司承包农业合同纠纷和家庭承包合同纠纷如何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了土地的承包形式有两种:即“家庭承包方式”和家庭承包形式以外的“其他承包方式”。其区别: 1、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是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村民)的一项权利。其他方式的承包形式则不是。 2、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目前取消了农业税,有些地方只交少量的水费,种植相关品种国家还有补贴。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是要向发包人交纳承包费的。 3、如果遇上国家
    •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政府受理合理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6
      1.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政府一般是会进行处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合同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也可以直接申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机构或民间组织调解解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
    • 张家口洪水公司营业厅国庆节放假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0
      张家口洪水公司营业厅国庆节放假。1号到7号休息,8号正式上班。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正)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 张X合同纠纷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5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 农业承包合同属于行政许可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6
      农业承包合同属于行政许可吗 农业承包合同不属于行政许可,农业承包合同是由村委会和村民签订的,签订承包合同不需要行政机关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