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完全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4:31:27 398 人看过

一、债务人完全不履行合同怎么办完全不履行主要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的情况下,表明了该当事人具有了完全不愿受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该当事人已形同虚设。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当非违约方选择了合同的解除时,则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可以直接赋予非违约方解除的权利。在采纳由法院判决合同解除的法国法中,如果债务人明确宣告他将不履行合同,那么债权人可以不需要请求法院判决就解除合同。在德国法中,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则债权人可以不要求作出通知或给予宽限期,即可解除合同。因此,在一方完全不履行时,另一方解除合同,是完全正当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已表明违约当事人完全不愿受合同拘束,实际上已剥夺了受害人根据合同所应得到的利益,从而使其丧失了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受害人没有必要证明违约是否已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当然,在考虑违约方拒绝履行其义务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时,还要考虑到其违反合同义务的性质。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应据此解除合同。

二、债务人部分履行如何处理部分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数量不足。在部分履行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交付了部分货物,是否导致合同的解除?我们认为在此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仅仅是部分不履行,债务人是可以补足的。如果因部分不履行而导致解除,则对已经履行部分作出返还,也将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所以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重大违约、导致违约目的不能实现,则一般不能解除合同。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未履行的部分对他没有利益,而已经履行部分是他所需要的,则不必采用合同解除的方式而采用合同终止的方式,就可以有效地实现其利益。当然,在决定部分不履行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时,应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应考虑违约部分的价值或金额与整个合同金额之间的比例。另一方面,应考虑违约部分与合同目标实现的关系。如果违约并不影响合同目标的实现(如出卖人交付的不足部分数量不大,且并未给买受人造成重大损害)不应构成根本违约,但是,如果违约直接妨碍合同目标的实现,即使违约部分价值不高,也应认为已构成根本违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3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合同违约的不完全履行
    除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外,还包括部份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错误等其他违约行为。对于部分履行,债务人可分别按部分履行不能、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因部分履行致债权人丧失实际履行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对履行方法不当或履行地点错误的,债务人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均构成为违约。如《民法典》规定的,提前履行行为,只要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不能按违约处理,判断当事人的履行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主要履行行为是否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不能一概而论的。一、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
    2023-03-29
    478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的类型有哪几类?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不完全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而迟延履行是债务人未按照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债务。不完全履行与履行不能也不相同,不完全履行是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债务,但不符合债的要求,而履行不能是债务人已不可能履行债务。不完全履行的类型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1、瑕疵给付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
    2023-06-05
    383人看过
  • 男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男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子女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时该怎么办可以诉讼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可由其爷爷奶奶等近亲抚养或者由法院裁定,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索要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子女或其近亲属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
    2023-07-26
    211人看过
  • 债务人履行完毕的
    债务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市场习惯按质按量(即债所规定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金、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了完全的实现。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债因履行而消灭,是社会主义社会中消灭债的最主要、最正常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最能满足人们需求的,是任何违约金等罚则不能取代的。一、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与
    2023-03-12
    313人看过
  •  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该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未能在到期日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可以代表债务人行使债权,但代位权行使需要满足四个条件。首先,债权人必须拥有合法且已届清偿期的债务人的债权;其次,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第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如果债务人未能在到期日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可以代表债务人行使债权,但代位权行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必须拥有合法且已届清偿期的债务人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 权 人 如 何 行 使 代 位 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在债务人处的债权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制度。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确定。债权人可
    2023-09-02
    309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吗
    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一、担保合同是否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担保合同如果符合如下的情形,公证机关可以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二、合同无效定金如何处理合同无效后定金应当予以返还。合同无效后,定金应按定金罚则进行处理。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三、合同违约处理方法有哪些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相关
    2023-02-25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合同的完全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有什么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9
      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 1、瑕疵给付 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 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付的标的物的品质不当、数量不当、给付方法不当、地点不当等,但最常见的是标的物的质量上的瑕疵或者履行行为上的瑕疵。如承揽完成的工作
    • 2022年对方不完全履行合同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如果给一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债务人对履行债务担保人不履行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2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订立借款合同之时,债务人提供了担保人,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履行了债务之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有权搜集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发布支付令。人民法院收到支付令申请及相关证据后,会将支付令申请的副本及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及复制品,邮寄给债务人,要求其答辩。
    •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之处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不完全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而迟延履行是债务人未按
    • 合同不能全部履行与完全履行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对于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和部分履行的区别这种问题本身无范文可用。对方已经同意解除合同。并且情况说明,在商务往来或者日常生活中都比较随意性,也就是无规律可言。有一句话描述,有很多话表述。但只要将事实说清楚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