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25:22 417 人看过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有:

1、缔约方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

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信任利益损失;

3、主观上,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缔约人必须有过错;

4、缔约方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必须与对方遭受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的第一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任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应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有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此种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基本区别在于,它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然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时,缔约人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由于合同尚未成立,因此当事人并不负有合同义务,也不可能违反某种合同义务。然而,在订约阶段,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负有诚实、忠实、保密等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一方违反这些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造成了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谓信赖利益的损失主要是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足以使另一方对其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后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

第四,一方当事人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缔约过失责任相关文章
  • 缔约过失承担责任要哪些要求
    一、缔约过失承担责任的要求1、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主观过错作为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主观上有过错;2、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即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已得到国内学者的普遍认可。二、什么是先合同义务1、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这种义务不是合同义务,而是先合同义务。2、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先契约义务,是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在当事人为缔约而进行磋商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由一般的业务关系变成了具有特定信赖成分的特殊联系关系。这种关系虽不以给付为内容,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负有相互协力、通知
    2023-06-24
    71人看过
  • 缔约过失双方都有责任吗
    缔约过失不是双方都有责任,而是指合同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法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024-07-27
    206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如何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恶意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谈判意图,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和动机。恶意是此种缔约过失行为构成的最核心的要件。(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所谓泄露是指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他人,包括在要求对方保密的条件下向特定人、少部分人透露商业秘密,以及向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其披露当然是违背权利人的意思的。所谓不正当使用是指未经授权而使用该秘密或将该秘密转让给他人。如将商
    2023-06-17
    265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及赔偿范围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会存在赔偿问题,而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即在缔约阶段因为一方的行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成立或生效。若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信赖,即使已经支付了大量费用,这是因为缔约人自身判断失误造成的,不能视
    2023-06-26
    334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需符合哪些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是对缔约过程中当事人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制度,但并非只要当事人有损失即成立缔约过失责任,尚需符合一系列条件才能构成。一般讲,缔约过失责任需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一、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民事责任的基础在于违反民事义务,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一种法定义务,违约责任的前提也是违反了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义务,但缔约过失责任违背的法定义务是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一种附随义务,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接触和信赖关系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的含义应包括以下两点:首先,违反了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一定发生于缔约过程之中,而不能发生在合同订立的其它阶段,违反先合同义务则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是相对于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而言的,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磋商之际,相互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已由一般普通关系进入特殊联系关系,依诚实信用原则,产生了保护、协力、忠实、通知
    2023-05-01
    333人看过
  • 【缔约过失】关于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竞合
    从民法上看,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产生,并使这些权利之间产生冲突的现象。台湾学者刘得宽先生指出:契约缔结之际的过失损害赔偿请求权,有时会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受诈欺、胁迫或错误意思表示等之撤销权,或买受人之瑕疵担保请求权相为竞合。此时债权人得任选其一行使之。[20]依笔者管见,这里的竞合主要包括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第一,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债权责任的产生一般不需要双方事先有任何法律关系,但也并不排斥双方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情形。因此,当事人于缔约之际的违法行为,可能既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产生责任竞合。如在缔约过程中未尽依诚信原则所生之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财产的损害,未尽保密义务将其知悉的秘密加以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或以欺诈、协迫等手段订立合同以及乘人之危、恶意串通订立合同等,都可能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2023-06-09
    178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哪几个方面?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两个方面,固有利益和信赖利益。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一、固有利益的赔偿范围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
    2023-06-22
    286人看过
  • 哪些情况能构成缔约过失
    以下情况能构成缔约过失: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具有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且行为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违约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有:1、缔约方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信任利益损失;3、主观上,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缔约人必须有过错;4、缔约方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必须与对方遭受的损失有因果关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的第一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任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应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二·、缔约过失双方都有责任吗缔约过失不是双方都有责任,而是指合同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法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有:行为人
    2023-03-11
    377人看过
  • 2024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赔偿哪些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赔偿哪些一、固有利益损失赔偿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是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一般地,固有利益损失是由于缔约时一方未尽保护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比如一方约定交易的场所定在不安全的街边等,结果导致交易款被抢劫遭受财产损失的。不过,因此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得要确定对方是否尽到保护注意义务。二、信赖利益损失赔偿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直接损失包括以下:(1)缔约费用,如约定土地转让合同,买方为订约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按买方要求直接运输货物到签约地所负担的运输费用等;(3)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未取得其他共有人的追认导致无效等;(4)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等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
    2024-04-15
    459人看过
  • 责任的特点有哪些,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赔偿?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有哪些1、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2、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3、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4、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赔偿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包括固有利益赔偿和信赖利益的赔偿两个部分。(一)固有利益赔偿范围固有利益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它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
    2023-02-21
    288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原则,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原则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和损益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是指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被害人与有过失时,应减轻赔偿金额或免除赔偿责任。过失相抵是基于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建立的,赔偿义务人之所以应负赔偿责任,系因其对于损害之发生或扩大有过失,赔偿权利人既然对损害发生或扩大亦有过失,就不应负全部赔偿的责任,否则,就等于将基于自己过失引发的损害转嫁给赔偿义务人负担。过失相抵原则运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在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互负过错的情况下,怎样划分双方的责任,即公平合理地对损害后果予以分担。损益相抵原则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赔偿的制度。损益相抵原则的适用范围,原则上是损害赔偿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和违约损害赔偿,以及其他损害赔偿之债。其中,“其他损害赔偿之债”就包括了因缔约过失行为给缔约一方当事人造
    2023-03-03
    179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关键要件
    本文介绍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缔约人中的一方当事人具备违反法定先契约义务或附随契约义务的行为,以及缔约双方在缔约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互相保密等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上述义务,导致合同无法成立或者无效,从而产生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缔约人中的一方当事人具备违反法定先契约义务或附随契约义务的行为。就合同订立者来说,缔约双方在缔约的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互相保密等义务的行为。 缔 约 过 失 责 任 构 成 要 素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自己的过失行为导致合同成立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另一方因此受到损害时,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一方当事人、缔约过失、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首先,缔约过失必须是当事人一
    2023-09-04
    351人看过
  • 缔约时是否有缔约过失责任担保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区别1、责任形成条件不同。从责任形成条件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大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所以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应适用违约责任,而不必去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可以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责任性质不同。从所违反债务的性质和类型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债务,是一种约定义务,其核心为给付义务;而缔约过失责任则是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其核心是随义务。
    2023-07-10
    276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哪些事项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缔约过失责任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一、我国现行法律对担保无效民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呢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后,这一理论扩充和发展至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情形。故担保合同无效产生的民事责任也属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但担保合同的无效在实践中不仅仅因一方违背诚信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往往是双方的混合过错所产生的无效,而且担保合同从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合同,故其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规则与赔偿范围有其特
    2023-04-03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可以约定。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 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
    相关咨询
    • 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要素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5
      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时,才能成立缔约过失责任。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故意欺诈,意思表示不真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致使合同成立后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对有过失的一方造成另一方的损害,应当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2、缔约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约的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而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已经有效成立,那么合同的缔结过程就已经结束,此间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另一方当事人
    • 缔约过失合同过错原则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分别包括哪几个方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缔约过失合同过错原则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这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
    •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
      缔约上的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未尽注意义务,致使他方当事人遭受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就缔约过失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阶段,大致可将缔约过失责任归纳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一、合同不成立之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造成合同不成立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有多种,诸如撤销有效要约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恶意导致合同不成立之
    •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不法行为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权利、知识产权损害时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表现为: 1、责任形成的基础和条件不同。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