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非法拘禁罪多久开庭
涉嫌非法拘禁罪多久开庭没有明确规定。开庭时间是法院自行规定的,一般在开庭前3天才会通知开庭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2.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3.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4.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三、非法拘禁罪公安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公安立案标准如下:
1.违法拘禁持续时间超出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违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违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违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暴打、侮辱;
4.违法拘禁,使人伤残、丧命、精神失常的;
5.为索要债务违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n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n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n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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