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拆迁许可证审批的流程介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54:16 352 人看过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相关的审批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

成立担保类的上市公司,由于其具有担保的特殊属性,所以一般是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的。在司法实践中,担保类公司在给其它个人或者公民提供担保业务时,是需要自己具有一定的担保能力的,如果本身就不具备担保能力,则无法为其它个人或者公司提供担保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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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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