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后如何报销医药费?
工伤认定下来了就可以带齐手续到劳动局申请报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工伤认定后报销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工伤费用报销条件有哪些
(一)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二)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三)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四)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三、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
工伤认定是在受伤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这个是需要出院手续、医疗费凭证什么的,也是一次性保险完,因为要工伤认定书原件,而认定书原件就那么一份是用来报销的,工伤认定下来后医药费只能是出院后报销。
如果你的工伤认定是受伤后一个月之后才个人申请认定的,那么医疗费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这样的话你完全可以请公司支付,或者和公司协商先给你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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