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怎样的,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7:03:07 169 人看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又久治不愈的;离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在办理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因感情不和,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

13、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离婚的形象图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离婚自由的内容是什么离婚原则
    离婚自由的原则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民法典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并不是对离婚自由没有限制。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离婚也是两个人的事情,因此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离婚,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一、结婚一年多可以起诉离婚吗?结婚一年可以起诉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所以婚姻当事人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了,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了,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就上述问题没有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办理诉讼离婚。二、复婚后多久可以再离婚我复婚后多久都可以再离婚。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是,对于复婚的期限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即使当事人今天复婚了,明天也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重新领离婚证。但协议离婚会经过一个月冷静期,诉讼;离婚需经过三个月到六个月诉讼期。三、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什么规定?婚姻自由的行使须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部门法的
    2023-06-23
    317人看过
  • 离婚判决书同离婚证是不是法律的?
    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与离婚证书相同。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法律效力相同,如有生效的离婚判决;生效的离婚判决不需要换成离婚证,法律效力相同。离婚判决书要换离婚证书吗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书不用,也不能换成离婚证。实际上,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在法律上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都可以证明男女双方的婚姻状况。而且,因为男女双方拿到离婚判决书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所以民政局也不能再给已经离婚的双方进行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2023-08-18
    230人看过
  • 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何判决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退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退还彩礼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一般以下情况返还彩礼: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办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给予财产导致给与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一条以及第二条都
    2023-08-15
    381人看过
  • 什么是涉外婚姻离婚的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
    2023-06-14
    20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5-06
    491人看过
  • 法定条件对于离婚判决的影响是什么?
    以下是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法律条件: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中的诉讼费规定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当然,很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
    2023-07-05
    175人看过
  •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离婚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反悔,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女方不出孩子抚养费,能反悔吗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书上同意不需要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过后仍然可以反悔。但是反悔原先的协议,并不是说离婚当事人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要求,而是需要
    2023-07-02
    321人看过
  • 判决不予离婚条件有怎样的?
    一、判决不予离婚条件有怎样的?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二、起诉离婚有怎样的程序?(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2023-04-20
    74人看过
  • 离婚案件判决书模板是什么样的
    离婚判决书原告:金XX女被告:何XX男原告金XX诉称,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成婚后,常遭被告打骂,夫妻关系一度紧张。xxxx年原告诉讼离婚未被获准,但被告仍不思悔改,仍涉足赌博,不理家务。现夫妻感情已破裂,呈诉要求:1、与被告离婚;2、婚生之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给付女抚养费100元;3、双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被告何XX辩称,原告持意离婚,被告同意,但婚生女应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给付其子抚养费100元,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被告所有。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xxxx年x月登记结婚。xxxx年x月生育一女。婚初双方感情尚好,但自2002年始,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吵打,夫妻关系不睦。同年x月,原告因故离家双方分居。xxxx年x月,原告涉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该月19日判决认为原、被告引发矛盾的主要原因系家庭琐事导致,但夫妻感情并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只要双方克服彼此的缺点
    2023-05-22
    9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具有判决离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夫妻两地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夫妻两因感情不合地分居2年,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事由之一。未分居满2年,但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哪些情况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具体如下:(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
    2023-06-21
    264人看过
  • 离婚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法律判定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起诉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2023-07-03
    139人看过
  • 离婚案件程序是怎样的什么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一、离婚案件程序是怎样的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
    2023-04-29
    137人看过
  •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几种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是怎样的?先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或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还不能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
    2023-06-25
    122人看过
  •  三个孩子离婚的判决原则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标准包括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根据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和父母经济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判决,八周岁以上孩子抚养权主要考虑孩子个人意见,父母可协议轮流抚养并达成抚养协议。三个孩子离婚时的判决标准如下:1.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因为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更加方便照顾;2、两周岁以上本着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法院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谁照顾孩子更多等因素进行判决;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尊重孩子个人意见,鼓励协议抚养标题:尊重孩子个人意见,鼓励协议抚养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采用协议抚养的方式,即父母与子女在事先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抚养和教育方式。协议抚养有助于促进家庭和谐,保障
    2023-10-21
    7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离婚判决的法律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6-07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又久治
    • 原则什么是离婚出轨的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5
      离婚出轨一方分财产遵循的原则是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夫妻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公平的原则还有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执行。
    •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离婚的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1-27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离婚的条件)? 判决离婚是有条件的。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能判决准予离婚。这是我国离婚制度中的法定理由。 延伸阅读: 离婚条件
    •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又是怎样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婚姻损害赔偿的条件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
    • 离婚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样的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
      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特殊情况下则实行“被告就原告”的原则。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