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如果20人以上或20人以下的裁员占员工总数的10%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减员计划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后,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可以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四)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导致在裁减人员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在同等条件下,通知裁减人员并优先考虑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型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订立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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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仍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经济性裁员有以下法定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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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劳动者?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业经济性裁员时要优先留用以下几类劳动者:一是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越长,说明双方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的决心越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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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企业经济裁员规定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的程序如下: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制定裁减人员的方案; 4、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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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裁员有哪些规定, 企业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30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裁员做了以下规定:一、裁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四种情形企业可以进行经济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一般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金难以回笼、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等。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4、其他因为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因所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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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单位经济性裁员有严格的要求吗,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法律对单位经济性裁员有严格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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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范围如何确定,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后续工作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一、裁员范围如何确定法律对具有特殊情况的特殊劳动者给予了特殊保护。企业不能将以下人员划入经济性裁员的范围之内: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 2、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4、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