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鉴定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1:21:03 85 人看过

一、刑事鉴定的范围有哪些

1、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技术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

二、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刑事鉴定意见书的期限为多久?

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期限是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经审查,发现有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等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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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9日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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