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派生诉讼原告资格参数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5:35:58 240 人看过

派生诉讼制度虽然是化解公司内部治理危机、矫正公司行为异化、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利剑,但作为衡平性制度,毕竟是公司法对诉权的变通配置,相对于多数原则等公司法普通规则,只能居于补充地位,发挥导正作用,该制度并未、也不应偏离公司制度通过对公司独立人格的维护以实现利益归属者利益最大化的基本运行轨迹。只有正确处理公司法普通规则与衡平规则的关系,将以下确定派生诉讼原告资格的参数贯彻始终,才能充分发挥派生诉讼的制度功能,完成其克服因固守公司人格独立等公司法普通规则所衍生的公司治理异化问题的使命。

(一)公司独立人格的维护

公司法的核心制度安排均立基于公司独立人格,公司制度的功效必须通过维护公司独立人格方能实现。维护公司独立人格就是要尊重公司机关代表公司所实施行为对公司的约束力,尊重公司的独立财产权,即使作为出资者的股东,也不能基于其出资擅自干预公司的独立决策,更不能对公司财产直接主张权利。

虽然派生诉讼制度的宗旨在于维护公司利益,但毕竟在形式上削弱了公司人格的独立性,相对于独立人格之于公司制度的价值,派生诉讼只能是一个例外,而不构成一个原则,只有在公司独立人格成为公司实际控制者损害公司利益的护身符场合方显其价值。在确定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时,必然要以维护公司独立人格为本位,不能允许股东或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动辄藉此干涉公司机关的行为,只有那些与公司利益具有正相关关系、能真正善意地维护公司独立人格的主体才应享有原告资格。

(二)公司经营层能动性的发挥

公司经营层行使决策权是现代公司治理模式基本特征,公司法通过委托代理关系来架构公司与其经营层之间的关系,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作为代理人的经营层具有广泛的自主权和能动性,这是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根本性制度保障。这种治理模式虽不可避免地产生公司治理中的代理问题,但公司内部的分权制衡机制,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营层的利己倾向对公司利益的冲击,降低了代理问题出现的机率。

作为衡平性的法律制度,派生诉讼制度只有在公司内部分权制衡机制失灵,公司经营层将代理公司之决策权异化为追求私利的工具,以减损公司利益来获取自身利益的增加场合,才有必要赋权符合条件的主体提起此类诉讼化解公司治理中的异化问题。只有真正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经营,维护公司利益的主体才有资格提起派生诉讼。

(三)公司自治的维持

公司自治是公司制度生成、发展的历史逻辑和根本法则,呵护公司自治是公司制度的本质要求。公司自治是一种受到承认和保护的权利和地位,包括设立或解散公司的自由、制定公司基本制度和设定公司组织结构的自由、决定公司事务的自由以及任命或解任公司经营者的自由。这是公司当事各方应该确获保障的私域,是他人所不能干涉的,因此,公司自治意味着公司正常的商业判断具有终局性,意味着对公权力,包括司法权介入公司治理的警惕。

派生诉讼制度发动了司法权对公司自治进行干预,司法过程是一种对抗性过程,阻断了公司自治赖以存在的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和谐互动关系。此外,由于缺乏做出商业判断的专业知识,法官通常无力干预公司的内部事务,法院用其自己的选择代替管理层真诚地达成的选择,或事实上质疑管理层决定的正确性可能是错误的,将管理决定诉至法院的价值是没有吸引力的,法院不会监视在管理权力内真诚地达成的决定。[1](P338)司法权应审慎地介入公司自治,只有公司自治过程中出现偏离治理目标的异化问题,为了导正公司自治,才有适用派生诉讼制度的必要,因此,只有那些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公司治理异化问题,即其利益因此受到直接影响的主体才有资格提起派生诉讼。

(四)利益归属者目的的实现

公司制度中存在多重的利益归属者,即直接利益归属者——公司,最终(剩余)利益归属者——股东,附属利益归属者——债权人、雇员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满足依赖于公司利益的实现,三者的利益与公司利益存在正相关关系。无论是公司经营过程中积极利益的增加,还是公司诉讼过程中消极利益的减少,都应有利于公司利益归属者利益增进目的的实现。

个人的利己本性是一切社会关系形成和展开的基础,原告自身利益是推动派生诉讼制度运作的根本激励因素,是维护公司利益的必要手段。由于派生诉讼判决的扩张性,派生诉讼的适格原告不仅是自身利益的守护者,也是公司利益的代理人,还是具有同等地位的其他主体的利益代表人,为了使多方利益归属者的利益均衡地实现,在确定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时,有必要对其公正性做出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资格
    民事诉讼中原告资格,指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定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所具有的法律地位或充当的法律身份.民事诉讼中对原告资格规定为: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被告;3、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民事起诉应具备四个条件分别是什么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立案需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
    2023-04-10
    88人看过
  • 原告主体资格如何在行政诉讼中确认
    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中原告人数怎么列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
    2023-07-05
    262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主体资格的界定
    一、股东派生诉讼主体资格的界定(一)股东派生诉讼主体资格的界定1.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有两方面:除公司股东外,债权人能否提起派生诉讼。加拿大公司法中规定准许债权人可提起派生诉讼,认为公司债权人与公司股东一样,与公司的利益攸关,董事等人侵害公司利益的同时,也直接影响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债权人与股东是两种性质不同、法律地位也不相同的利益主体,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故不应将债权人列入股东派生诉讼的范围。二是什么样的股东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涉及股东数量、持股时间、持股比例等问题。首先,在股东数量上,大陆法系国家要求股东数量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才能提起诉讼,而英美国家则无此规定,认为单个股东也可提起。其次,在持股时间和持股比例上,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当时股份持有原则”,要求派生诉讼的原告需在其起诉的不正当行为发生当时即为股东;大陆法系国家则采用“持股期限原则”,即要求
    2023-06-14
    60人看过
  • 原告诉讼请求的确定
    诉因不同,原告的诉讼请求就有所不同,被告应承担责任的范围、大小也有差异。在原告人数较少的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容易确定,但在人数众多的股东代表诉讼案件中,可能因不同股东选择不同的诉因提起诉讼而出现多个不同的诉讼请求。出现这种情形时,应首先由原告股东之间进行协商,推举诉讼代表人,并确定诉讼请求。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公司的原则选择其一进行审理。但提出独立诉讼请求的股东必须能依法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一、税收案件的行政诉讼状怎么写?(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2023-04-11
    115人看过
  • 关于原告资格的确认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所有股东理论上都能够成为代表诉讼的原告,但为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各国立法对原告资格都设定了限制条件。一是持股时间的限制。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当时股份持有规则,即原告股东必须在其起诉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时拥有公司股份(或身份)。大陆法系国家则采用持股期限规则,即原告股东必须在起诉前连续持有公司股份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如德国为3个月以上,日本为6个月,我国台湾地区为1年。我国《公司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持续期间持股规则,时间为6个月。最高院在《公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二是持股数量的限制。大陆法系国家要求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必须持有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如法国规定须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英美法系国家对原告股东须持有多少股份不加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原告股东须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最高院在《公司法》
    2023-04-12
    408人看过
  • 我国认定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理论与实践
    我国目前在认定行政诉讼被告资格时采用的是行政主体、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合一的标准,其理论依据是立法授权说与独立财产说。然而,这两大学说都存在重大缺陷:前者混淆了程序与实体、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等的关系;后者反映的是民事法人制度的特点,没有反映行政诉讼的要求。根据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通说,我国在认定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时采用的是三主体合一的标准:(1)行政诉讼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即行为人必须具备行政主体的身份和地位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否则,即便它作出了一个行为,也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2)行政诉讼的主体必须是行为主体,即行为人必须有作为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的不作为行为;否则,它也不能成为被告。(3)行政诉讼的主体必须是责任主体,即行为人必须有责任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否则,它也不能成为合格的被告。上述标准不仅为我国法学理论界所采用,而且也被我国司法实务部门所遵循。人民法院在审查行政
    2023-06-06
    137人看过
  • 原告资格要求: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指当事人在司法纠纷中,享有的诉诸司法程序的充分利益。并确定司法纠纷对原告是否具有足够的影响力,使原告成为本案的合法原告。如果原告符合原告资格条件,且有足够的利益受到司法纠纷的影响,可以认为原告享有法院应当保护的现实利益,原告资格与原告实体请求权的是非曲直没有直接关系。美国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美国作为典型的普通法系国家,并不将该类诉讼与其他普通诉讼相区别。也即,在美国所谓“行政公益诉讼”与其他普通诉讼一样受相同的法律调整,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702条规定:“因行政行为而致使其法定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人,或受到有关法律规定之行政行为的不利影响或损害,均有权诉诸司法审查”。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原告的资格经历了一个从“法定损害标准”到“双重损害标准”,最后到现在的“事实不利影响标准”的演变。即相对人只要其利益受
    2023-07-01
    117人看过
  • 如何确保行政诉讼中的原告符合资格标准
    一、如何确保行政诉讼中的原告符合资格标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在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不作为或所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撤诉后是否可以再行起诉如果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的,可以再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三、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包括什么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包括: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
    2023-06-23
    356人看过
  • 如何获取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在认为被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后可以获得,或者被委托人因委托人认为其合法权益被行政行为侵犯后而获得。即如果行政主体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利影响,原告资格方可具备。行政许可第三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个人、组织的申请,依法准许个人、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行为,通常是通过授予书面证书形式赋予相人、组织以某种权利能力,或确认具备某种资格。但行政许可行为并不是仅对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发生影响,它们中间存一种有第三人效力之行政处分的行政许可行为,此种行为的规制内容,不仅对相对人有着授益或增加负担之效果,并且同时对第三人之法律地位产生影响,即此行政行为涉及行政机关、相对人及第三人之间三极法律关系。如行政机关许可建筑工程建设,涉及建筑工程所在地周边地区的人的利益问题,从而产生涉及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的法律关系。作为行政相对人
    2023-07-30
    262人看过
  • 继承诉讼如何确定原被告,对方不参加继承诉讼怎么办
    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原告。所以,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
    2024-03-30
    370人看过
  • 论行政诉讼第三人资格
    行政诉讼第三人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资格的内涵行政诉讼第三人资格是行政诉讼第三人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其主要解决的是在行政诉讼中,确定什么人、具备何种条件可以申请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问题。第三人资格是成为第三人的一种抽象可能性,至于其到底是否成为第三人,则不是第三人资格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第三人资格与第三人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第三人资格是成为第三人的必备要件。此外,要成为第三人,具备第三人资格的人还必须自己申请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具有第三人资格的人若因各种原因不参加诉讼,则他不会成为第三人。第三人资格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限制,说它是一种权利是因为只有具备第三人资格的人,才可能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从而提出自己的主张,维护自己的权利。理论上将第三人参加的诉讼称为参加之诉,以区别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本诉,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人
    2023-06-06
    90人看过
  • 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裁定驳回怎么办
    关于判定不予受理及驳回起诉的案例,若原告坚决要求重新启动诉讼程序,且符合相关法定起诉条件,我们有责任将此类案例纳入审理视野,并依法赋予其受理资格。另外,如您对初审法院所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决”存在异议,您完全享有就该裁决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这也意味着,即便法院已经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原告仍有机会通过上诉途径寻求法律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7
    33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股东是否有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中,如果股东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具有原告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
    2023-02-19
    20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原告资格包括哪些
    1、我国民事诉讼中原告资格制度的规定法律意义上的资格,是指社会主体满足立法机关预设的一定条件而在法律关系中所具有的法律身份或充当的法律角色。民事诉讼中原告资格,即指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定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所具有的法律地位或充当的法律身份,与法院、被告等其他诉讼当事人产生相应诉讼法律关系,受人民法院裁决约束的一种诉讼主体在整个程序中的身份。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对原告资格的规定为:(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该规定对原告资格认定的关键标准为,原告是否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关于“利害关系”一词的具体含义和内容,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此这也成为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障碍和学者们讨论的话题。2、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原告资格认定
    2023-06-18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资格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1原告股东的资格。为防止个别股东利用派生诉讼干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各国基本上对作为原告方的股东的资格作出了一定的限制。一般规定原告须持股数额达到一定比例或连续持股达到一定期间,才有资格发动派生诉讼。如我国地区《公司法》第214条规定,继续1年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提起代表诉讼。笔者认为,对原告股东的资格只宜从形式要件上即只对持股时间进行限制为宜,而不能对原告股东持股比例作出
    • 2022年行政诉讼原告如何确定主体资格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2
      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是指哪些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查被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并作出相应裁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 派出机构在行政诉讼中具有被告资格的,应当以哪些方式确定被告资格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派出机构能否成为被告,取决于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被告资格,否则一律视为委托,则不具备被告资格。因此,派出所在行政诉讼中能否成为被告,也是以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作为区分标准的。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对派出所有一定的授权,则派出所就取得了诉讼主体的地位,无论它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
    • 派生诉讼与原股东派生诉讼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0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的侵害,公司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原告有两种: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1%上述股份的股东。股东派生诉讼中的被告也有两种:1。执行公司职务时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 行政诉讼参加人中具体情形下原告的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5
      享有原告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3、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