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人可执行的财产范围具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7-13 13:03:56 368 人看过

债务担保人可执行的财产范围具体是:本人所享有的合法所有的财产。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债务担保人可执行的财产范围具体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一样吗,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一、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一样吗企业破产后,破产的企业是债务人,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是一样的。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开始时破产人所有的财产,破产程序开始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追回的原属于破产人的财产。可见二者是一个意思。二、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范围:1.企业自有的财产,指债务人企业所有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资产。2.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主要包括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物权、债权、证券权利;应当由债务人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债务人企业享有的股东出资缴纳请求权。3.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或转让所得。三、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以下范围的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
    2023-06-06
    240人看过
  • 保险赔付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赔偿的具体范围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另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财产损失立案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通过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经赦免得罪行,不应立案追究。(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023-07-08
    487人看过
  • 债权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吗
    债权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执行中,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债权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一、房屋抵押贷款具有哪些风险房屋抵押贷款中担保人所承担的法律风险根据其在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同而有所区分。分为两种: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
    2023-04-04
    252人看过
  • 个人债务违约执行范围
    个人债务执行的范围为属于个人的财产范围,只要是属于个人财产的,都可以执行。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一、胜诉后没有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胜诉后没有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执行人的财产。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人民法院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二、对方没钱还强制执行有用吗对方没钱还强制执行有用
    2023-04-01
    371人看过
  • 保全担保财产的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一、保全担保财产的范围保全担保财产的范围如下:1.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3.财产保全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的,所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得超过诉讼标的额。二、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要多少钱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要多少钱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
    2023-07-16
    269人看过
  • 有债务人财产进行担保的债权能申报执行吗?
    债权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执行中,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债权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一、执行担保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执行担保的流程是,需要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再由法院决定是否暂缓执行。如果提供担保物,应将担保物移交给法院,不动产等需要登记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提供保证人担保,需要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暂缓执行期满后,被执行人仍不执行,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担保人的财产。二、被执行人有房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够执行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独资的工厂。在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注意被执行人不能
    2023-03-07
    118人看过
  • 共同财产案件范围内债务如何执行
    夫妻中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人承担。夫妻没有个人财产的,可以在分割共同财产后,用自己获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偿还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执行依据认定债务人(夫妻一方)对债权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但未明确该债务是单方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如何执行债务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主债权为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中,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是否应当执行夫妻另一方(即执行依据上未列明为当事人的一方)的财产,以及选择采取何种路径执行,这个问题成为执行案件中困扰司法界多年的、较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难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2023-07-29
    351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是什么意思
    一、财产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是什么意思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进行赔偿。若是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侵权引起的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的格式是什么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的内容为:1.首部。写答辩状名称,“民事答辩状”或“答辩状”。2.正文。(1)答辩人的基本信息情况;(2)案由,主要写明对原告(或上诉人)为何案件起诉进行答辩;(3)答辩的理由,这是答辩状的主要部分。主要是针对不实之词、举证错误、针对论证错误进行反驳,明确提出答辩意见和请求。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答辩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4.附项。答辩状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证等。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程序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
    2024-01-03
    464人看过
  •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一、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一)显性政府或有债务隐性债务即没有正式确认的、在某一事件发生后才产生的政府债务。显性直接债务通常指财政预算列出的政府债务。1、国家对非主权借款和由次国家级政府、公共和私营部门实体(如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务的担保。2、对不同类型的贷款(抵押贷款、学生贷款、农业贷款以及小型商业贷款)的保护性国家担保。3、对私营投资的国家担保。4、国家保险体系(存款保险、来自私营养养老基金中的收入、作物收成保险、洪灾保险、战争保险)。(二)隐性政府或有债务隐性或有债务通常主要是指反映公众期望和利益集团压力的政府道义的债务。1、次国家级政府以及公共或私营实体对非担保债务和其他负债的违约。2、实行私营化的实体负债的清理。3、银行破产(国家保险之外的支持)。4、非担保养老金基金,就业基金或社会保障基金(对小投资者的保护)的破产。5、中央银行不能履行其职责(外汇合约、保卫币值、稳定收支平衡)。
    2024-01-19
    427人看过
  • 存单质押担保的具体范围
    1、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2、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3、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5、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动物作为动产出质时,对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饲料费等。6、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一、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
    2023-02-08
    148人看过
  • 担保范围可否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内
    一、担保范围可否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内担保范围不可以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内。《民法典》强调了担保责任的从属性特征,即担保责任的成立和效力是从属并依附于主债务的:主债务不成立,担保责任亦不成立;主债务不生效,担保责任也不生效;主债务无效,担保责任也随之无效。因此,担保责任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的,主债务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担保责任消灭或减轻,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应当以主债务人未履行的债务部分为限,担保责任不应超过主债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担保责任的期限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保证的期限可以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2023-08-25
    272人看过
  •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什么债务
    一、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什么债务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保证人和担保人是否是一样的保证人和担保人不一样,一般来说狭义担保是指物的担保,而保证是指人的担保。确切的说担保人应当包含保证人。担保人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交付人、保证人等。担保人为担保合同的债务人,在不同
    2024-01-29
    426人看过
  • 留置财产范围:是债务人所有财产吗
    留置财产仅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排除在外。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规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保留财产,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怎么理解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在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之间的关系上,留置权的成立应当符合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条件。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是指债权人占有动产是基于与其债权发生的同一法律关系发生。例如,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不按期交付保管费,保管人可以留置保管物,此时留置权成立;如果保管人对寄存人享有的是保管合同之外的其他债权而留置保管物,或者保管人留置的是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则该留置权不能成立。另外,如果不是用同一法律关系,即便是同一性质的法律关系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以保管关系为例,同一性质的保管关系先后发生两
    2023-07-10
    369人看过
  • 担保人的义务范围
    担保人的义务,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具体如下: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等。股东的义务有哪些?公司股东的义务一般包括以下几项:(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公司虽然没有行政执法权,但是,公司章程当中针对公司股东及公司其他高层人员的相关规定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公司章程不违反国家法律制定的基础上,股东做出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的,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对该股东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
    2023-07-18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分担担保的保的执行财产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个人名下的全部财产,保留人道主义部分。
    • 担保人担保范围具体是多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8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
    • 债务的可执行财产由什么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如存款,房屋,汽车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担保人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对被执行人财产没有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或者其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即使在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没有
    • 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财产担保人的债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9
      可以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执行。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担保。担保人应当具备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无需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担保责任。
    • 债务担保有什么样的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9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