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步对著作权的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8:01:08 472 人看过

我国对于可以被合理使用的作品加了已发表限制,对于网络作品,从上所述的两种表现形式和网络环境本身的开放特性来看,应该都是属于已经发表的作品。加上网络作品与传统著作权客体的同质性,因此上述《著作权法》第22条所规定第(一)、(二)、(三)、(六)、(七)、(九)、(十一)项和第(十二)项,均可以作为对网络作品的合理使用的法律依据。对于第(四)项(媒体互相利用权)和第(五)项(公开演说的利用权),则涉及对相关机构(如不同的网站)是否属于媒体的认定。笔者认为应该利用现有法律空间,扩大对媒体解释,这样第(四)和第(五)项应该也可以适用于大多数属媒体性质的网站即其他相关主体。对于第(项)所规定的公共文化机构复制权,由于网络作品的数字化表现这一特殊形式,在相关作品对外公布(如发表于某网站)时本身就具有一系列的复制行为,因此应该严格限制这一项规定在网络环境下的适用,这样才能从实质上保护诸多网络信息传播服务主体(既包括赢利性的也包括非赢利性的)的合法权利。而对于第(十)项所规定的公共场所艺术作品的非接触式利用权,则涉及对公共场所解释。笔者认为,对于无须缴纳费用即可进行实质浏览的网站由于其接触的便利性,可以推定其为公共场所,因此第(十)项在无须缴纳费用即可进行实质浏览的网站下具有使用的余地;而对于缴费性的网站则不能直接使用,除非相关权利人(如网站运营商)有明示性的授权声明。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

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二、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1报刊转载,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制作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电台或电视台播放。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编写出版教科书,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5、制作课件并通过网络发布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限制著作权的作用与影响
    限制著作权有以下意义:保护著作权的目的不仅是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其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且促进作品的传播和使用,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若片面强调作者的权利,使权利绝对化,则会限制和阻碍作品的传播和使用。著作权的限制一般而言,他人须经著作权人许可方能行使其著作权,但各国著作权法中普遍对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权利的行使进行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上。一、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强调由《著作权法》直接规定他人可以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也无须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同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主要体现在:(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
    2023-07-07
    392人看过
  • 我国软件著作权保护技术的现状与对策
    盗版的存在已成为制约计算机软件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是IT行业不争的事实。遏制盗版涉及国家法律、政府、软件开发商和消费者的方方面面。国际产业联盟长期致力于打击盗版,维护软件产业发展秩序。有关各方认为,完善著作权保护法律、加强执法是打击盗版的有利手段,全社会树立软件知识产权意识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现代经济社会,仅靠这些几乎是不可能的,希望软件的最终用户能够达到“不喝盗泉之水”的道德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打击盗版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软件开发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软件行业巨头们在满足自身市场利益的前提下,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目前成功的防盗技术是基于网络注册的认证激活机制,保证只有第一个合法用户才能使用软件拷贝。这种技术只能由微软件规模的公司来实现。对于许多主要处于初创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只能完全被动。即使有了这种技术,业内知名专家gard的技术总监布雷迪认为,产品激活的手段是
    2023-05-07
    299人看过
  • 国籍对著作权保护是否有影响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权的条件是什么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权的条件是: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2023-07-05
    392人看过
  • 国家对中外合作的技术摄影和摄影电影
    实行前置审查制度。从立项到剧本、人员、成品等都必须进行前置审查。联合摄制的电影片,经审查合格,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外发行公映。协作摄制、委托摄制的电影片,经审查合格的,可持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办理出境手续。摄影作品版权费如何规定依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的规定,对摄影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的,需要交纳300元的登记费用。相关法律规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摄影作品件3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电影作品件20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完成的作品件超短片1分钟200元1-5分钟3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5-10分钟4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10-25分钟8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25-45分钟10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200元超过45分钟20
    2023-07-21
    94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加强影视剧著作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已变更)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厅(局),部属各单位:《著作权法》颁布以来,广播影视系统对著作权保护工作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进行普法教育,查处违法现象,各级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电影厂及音像出版单位,注意尊重作者及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版权法知识在全系统得到普及,尊重版权的意识逐步提高。随着我国加入《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和《唱片公约》等三个国际版权公约,我国著作权的保护已达到国际水平,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国内外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系统有些单位在著作权保护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近一个时期,有的电视台和音像出版单位擅自从一些境外的不法公司购买无播放权的影视剧和音像制品,这些公司的版权证明均为虚假伪造的,从而对版权所有者造成了侵权,自身也遭受了经济损失。此外,一些无线电
    2023-06-08
    74人看过
  • 信息高速公路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
    如今的老百姓对信息高速公路一词已不再陌生。事实上,所谓信息高速公路(infor—mationhighway)就是国家信息基础结构或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ationalinformationinfras—trctre)的俗称。这一俗称虽然不尽严谨,但确实非常形象。信息高速公路从其构成上看,是指专门用于通信的电信网。网络好比是路,通过网络传输的各种信息便是这路上所跑的车。一般而言,电信网的物理网构成,主要有三个部分;用户终端、传输系统和交换系统。用户终端位于网络的起点或终点,在信息传输过程中常作为信源或信宿。比如,在话音通信中,电话机即为终端设备,主叫机为信源,被叫机为信宿;在数据通信中,用户终端为数据终端,通常为计算机或者主机所带的终端机。传输系统也称传输链路,即指传输信号的信道。它连接着网络中各节点,使信号或信令得以传输。传输链路可以是有线的,也可以是无线的。而交换系统是指在网络节点上完成各
    2023-06-08
    64人看过
  • 著作权法修订工作稳步推进
    自我国启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以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著作权人纷纷建言献策。近日,中国版权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便在北京召开了主任会议,讨论落实了参与修法的具体工作;此外,国家版权局也已向200多家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并委托3个专家小组于今年年底前起草著作权法修正草案。在业界各方的鼎力配合下,著作权法修订工作稳步推进。8月5日,中国版权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主任会议。与会委员表示,作为我国著作权领域的专业社团组织,中国版权协会将积极落实修法的指示精神,积极配合有关修法工作,并结合自身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修法中需要完善和改进相关条款和法律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委员会还讨论落实了参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有关具体工作。业界有关人士也对修法提出了真知灼见。有著作权人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虽然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许可制度,但这些规定存在一定的不足。如转授权要求较为苛刻,作品共有人的授
    2023-06-08
    292人看过
  • 技术措施与著作权保护探讨
    [摘要]技术措施是权利人为了防止他人非法接触、使用其作品而采取的技术手段,实质上是在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进行权利管理的内涵之一。技术措施对合理使用和公共领域具有冲击作用。如技术措施限制与阻断接近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受保护的一些方面,是其对著作权法确立的公共领域侵蚀的重要表现。从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自由获取知识和信息的宪法性权利以及合理使用作品的权利角度看,技术措施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此进行了立法完善。[关键词]技术保护措施著作权保护权利限制利益平衡在信息网络时代,技术保护手段对著作权保护[①]具有重要作用,如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技术措施是指诸如利用加密技术以制止未经许可或者未由法律准许而采取的解密行为等有效的技术性方法和手段,而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是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者有关作品使用条款和条件的信息,以及代表此种信
    2023-06-08
    171人看过
  • 外商投资对本土企业技术进步的效果
    一、FDI技术转移的含义FDI是国家间各种资源流动的一种,国际经济学通常将其定义为:对一家大部分股权为投资国居民所拥有的外国企业提供贷款和购买其股权的各种资金流动。投资者对国外子公司具有相当的控制权这一事实,使FDI不是纯粹的资本流动,而是同时伴随着生产设备、关键材料、专门技术、管理方法乃至商标专利等生产要素在国际间转移或转让的一种资本流动形式。可见,技术转移是FDI的应有之意。日本学者小岛清指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所谓直接投资应该理解为向接受投资的国家传播资本、经营能力、技术知识和经营资源综合体(package)。这里所说的经营资源是指在经营企业中发挥各种能力的主体,从表面看来是以经营者为核心的,更实质地说,是指经营管理上的知识和经验,包括专利、技术秘密以及市场调查方法等广泛的技术性的专门知识,销售、采购原料、筹措资金等在市场上的地位,以及商标或信用、情报收集、研究开发等的组织。[1](
    2023-06-06
    217人看过
  • 新技术进步,别成为网络侵权的入口
    专业人士认为,打击商业规模的侵权行为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这主要是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在传统领域,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领域都不会造成作品的大量复制和传播,不会对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而在网络领域,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很快,以P2P这种分享软件为代表的商业模式容易成为非法传播作品的温床,新技术常被用作侵犯知识产权的工具。在传统领域,因盗版获利需要花费较高成本和代价,法律风险也相对较高。而在网络领域,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实现了对作品的数字化和传播的网络化,作品复制和传播十分容易,成本也很低廉。网络平台和技术手段让侵权盗版的商业规模快速扩大。如在快播案中,快播公司使用播放器播放大量的盗版作品,在较短时间内牟取暴利,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越是利用新技术进行的侵权活动造成的损害后果就越严重,也就越要进行严厉打击。专业人士认为,应加大对网络领
    2023-04-24
    152人看过
  • 专利技术与著作权是否一样?
    专利技术与著作权是不一样的,因为前者是属于专利权或者是属于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罚款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罚款金额是一千至五万元。一、著作权纠纷如何处理(一)调解。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还
    2023-04-11
    346人看过
  • 非专利技术是否享有著作权?
    非专利技术享有著作权。 非专利技术是以作品为表现形式,体现科学技术领域内具有的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技术论文、技术诀窍、技术报告、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等是文字作品;方案设计图、技术设计图、工程技术图、产品设计图、工艺流程图是图形作品;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实用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作成的立体物品是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爱你等均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因此,非专利技术依法享有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2023-02-26
    454人看过
  • 如何对摄影作品进行网络著作权保护
    法律保护摄影作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图片,摄影作品的定义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首先,他要符合作品的特征,也就是具有独创性;其次,它是由人使用器械而成,既区别于绘画,又排除了非人为的因素;最后,他是对客观物体的表达,而不是客观物体本身。我国对于摄影作品的界定还是比较宽泛的,只要是摄影者本身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均可以通过法律予以保护。对于同一个客观事物的表达,不同的人对于拍摄的角度、距离、光线、明暗、曝光等诸多因素均具有个性化的选择,因此拍摄出来的效果往往大相径庭,可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另外,很多专业摄影还有造型、场景的精心设计安排,对影像的后期处理加工,这些都包含着摄影者独创性劳动,因此法律给予著作权保护也是无可厚非。对于摄影者的专有权利,与其他类型的作品是相同的,主要是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未经作者许可而使用图片,往往会导致侵权行为
    2023-04-30
    347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的意义及影响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办理著作权转让的流程有:转让申请人提交申请所用材料。著作权登记机构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申请人缴纳费用。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申请。审查阶段,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著作权转让流程1、转让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发布公告。2、著作权转让所需提交材料。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5)、委托公民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3、著作权转让办理时限。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
    2023-07-06
    33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如何进一步保护摄影作品著作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0
      作为一个摄影师,最好的维权方式是在做好防侵权准备的同时,储备一定的版权知识,通过合理有效的私下协商和微博等公众平台的施压,让多数的侵权行为在拿起法律武器前得到有效的解决。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摄影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摄影作品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如署名权、修改权、展览权等。
    • 著作权法中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著作权法中下列作品的含义:(1)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2)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3)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4)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5)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 网络技术与著作权保护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 (二)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分别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者,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
    • 美术著作权注册步骤如下: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06
      在该美术作品上添加版权标记和版权声明。 到版权局办理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手续,获取《著作权登记证书》。该证书是发生作品权利纠纷时,作者自证的有力证据。 申请版权登记的美术作品应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该美术作品应由作者独立创作,未经过抄袭、临摹等非原创方式完成。 第二,该作品应具有可复制性,且有承载其艺术思想可视化、可感知的物质载体,是固定的。换句话说,必须原创,其次要呈现出真实的的作品。
    • 非专利技术是否享有著作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非专利技术享有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是以作品为表现形式,体现科学技术领域内具有的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技术论文、技术诀窍、技术报告、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等是文字作品;方案设计图、技术设计图、工程技术图、产品设计图、工艺流程图是图形作品;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实用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作成的立体物品是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爱你等均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因此,非专利技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