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03:25 67 人看过

(一)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则必是有侵权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程度决定侵权责任的大小。多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经其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侵权人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要承担行政责任;

3、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事侵权损害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侵权行为法死亡赔偿金应如何计算?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公民的财产权是会收到法律的保障,如果公民的财产权受到他人的破坏或者侵犯后是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时也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这也是国家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受害人也是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协助自己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与哪些侵权行为有关
    侵权行为细分包括以下这些:(1)按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2)按侵害对象可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4)按行为性质可分为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民法典侵权行为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是确定侵权责任的首要的必要的条件。所谓损害,是指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性而导致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该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的客观后果;该损害是确定的,是已经发生、真实存在且能够认定的,包括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性;该损害具有法律上的补救性,即补救的必要性——在量上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和补救的可能性——能用一定的形式填补权利人所遭受的缺损。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人格损害和精神损害。(二)因果关系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是导致损害的原因,损
    2023-08-02
    136人看过
  •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区别
    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别是: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的证明以谁主张举证为原则,赔偿权利人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实施的,但倒置的范围并不是侵权责任的全部要件,而是过错证明。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在民法理论上,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理论,可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和行为两大基本类型。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致人损害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一)有加害行为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
    2023-08-12
    329人看过
  • 侵权行为在民法典中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侵权行为在民法典中的赔偿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损失赔偿包括人身侵权赔偿和财产侵权赔偿。以人身侵权赔偿为例,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致残前所抚养费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生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的分类有什么侵权行为细分为:1.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3.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4.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
    2023-11-12
    115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责任死亡怎样赔偿,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侵权责任死亡怎样赔偿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要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
    2023-04-19
    266人看过
  • 《民法典》什么是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指侵权的成立必须以侵权人有过错为前提之一,有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否则不构成侵权。过错责任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人有过错即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024-05-04
    2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代为求偿权是侵权责任吗
    一、民法典中代为求偿权是侵权责任吗民法典中代为求偿权是侵权责任。代位求偿权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1、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2、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3、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侵权责任中的替代责任是什么侵权责任中的替代责任是指如果行为人同第三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或者如果行为人同受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当第三人对他人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并因此导致他人遭受损害,行为人应当就第三
    2024-01-20
    348人看过
  • 危险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区别
    一、危险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区别第一,在该两种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说,其主要区别为:1.对于损害的发生,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则具有共同过错或过失。2.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第二,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二者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第三,在举证责任上,二者亦有区别:共同危险行为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而共同侵权行为诉讼,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二、侵权行为诉讼时效1、侵权行为的一
    2021-11-14
    180人看过
  • 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区别有哪些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特殊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即不仅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的全部要件,或者还须具备其他要件时,当事人才能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常见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有: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民事责任。2.法人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民事责任。4.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5.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6.地下施工、地上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悬置物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7.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8.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4-04-20
    250人看过
  • 动物侵权行为在民法典中如何规定责任承担
    一、动物侵权行为在民法典中如何规定责任承担民法典动物侵权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这些: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
    2023-10-01
    493人看过
  • 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有什么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2、责任承担原则不同过错与严格责任。3、侵权行为会产生精神赔偿,但是违约一般不会。一、违约责任基本原则是什么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原则有以下几个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面履行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二、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哪些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主要区别就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有无过错不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同。1.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023-06-29
    378人看过
  • 网络侵权责任中侵权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网络侵权责任中侵权责任的规定是:通过网络非法传播泄露他人信息的当事人将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一、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况有哪些?1、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2、产品质量责任;3、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4、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5、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6、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7、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与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责任,要根据法律证明符合法定的免责条款或自己没有过错。二、侵权行为分为哪几类?1、一般侵权
    2023-06-24
    253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典型区别
    一、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典型区别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典型区别如下:1.在构成要件上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外,其余均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其构成要件。2.在赔偿范围上合同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只包括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3.在责任方式上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而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等。5.在对第三人的责任中有所不同违约责任中,
    2022-12-31
    428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责任由谁执行
    一、民法典侵权责任由谁执行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受害人主张赔偿时,由侵权人执行赔偿。如果向法院起诉后不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
    2023-06-19
    258人看过
  •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区别什么意思
    这两类责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行为人的违约行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抗辩事由,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有违约行为,不需证明其是否有过错。2、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相比之下,违约诉讼中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较小,负担较轻。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赔偿,损害事实是物权的债权保护法行使前提的体现,即要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实;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以造成损害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4、责任承担方式
    2023-03-10
    18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与侵权行为法有什么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2
      侵权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而犯罪行为则是刑事违法行为,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1、法律依据不同。犯罪行为是实施了触犯刑律的行为,应受到刑罚处罚,其所适用的是刑法。而侵权行为是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 2、社会危害程度不同。犯罪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能成为犯罪行为。侵权行为则不必具有社会危害性,只要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构成侵权。 3、侵害客体不同。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
    • 侵权行为与多个侵权行为的区别是什么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法律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6
      1,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则必是有侵权行为。2,侵权行为的程度决定侵权责任的大小。多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经其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3,《侵权行为法》规定: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
    • 责任和侵权行为的区别(附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3
      1,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则必是有侵权行为。2,侵权行为的程度决定侵权责任的大小。多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经其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3,《侵权行为法》规定: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
    • 侵权责任法中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别是什么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5
      (1)按构成要件分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
    • 简述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侵权责任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是: 1、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者人员,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定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2、主观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而上面所列举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