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08:10:10 272 人看过

车辆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从民法理论上讲,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依《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否则,难以确认的,不足以证明保管合同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如车辆保管人与车辆寄存人于保管物交付前,已订立合同,明确约定保管合同于保管物交付前成立的,因为属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应受法律保护。此时,保管合同虽未有保管物授受,但仍然成立。

一、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标的是提供服务,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服务。

2、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还需要交付保管物。《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4、保管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有无偿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成立合同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成立合同必要条件有哪些成立合同必要条件有: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办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以接受货币一方为合同履行金或者是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
    2023-04-30
    410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以及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的概念: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保管合同是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保管合同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二、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三、签订保管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签订保管合同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保管合同的成
    2023-06-19
    398人看过
  • 有哪些条件与合同成立有关?
    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一、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合同关系成立的要件有:1、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2、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二、加盟费没签合同能退吗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当事人动态行为与静态约定的统一。它不仅包括双方在达成协议前进行接触和谈判的整个动态过程,还包括双方达成协议并确定合同主要条
    2023-03-13
    453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一、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如下: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二、具体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具体可以采取了下列方法;来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2、在发生法定情形时,由一方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例如在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三、车辆损失险保险人的义务是什么车辆损失险保险人的义务有: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
    2023-04-11
    272人看过
  • 车辆质押成立条件?
    一、车辆质押成立条件?车辆质押成立条件如下: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质权人的权利质权人有如下权利: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3.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
    2023-05-22
    359人看过
  • 汽车保险退保车辆须符合哪些条件
    退保的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车辆的单必须在有效期内;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或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退保时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公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汽车保险单。然后退保人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是用投保时实缴的保险费金额,减去保险已生效的时间内保险公司应收取的保费,剩下的余额就是应退给您的保险费。计算公式如下:应退保险费=实缴保险费-应收取保险费。退保的关键在于应收取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月计算,保险每生效一个月,收10%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退保所需提供单证:1、退保申请书
    2023-05-31
    25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与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成立的条件有:(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2)保管物的交付,是指你爷爷将对画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 (3)如你爷爷与你朋友事前仅有口头约定,其后,在合同履行前他们俩无论谁改变主意,不接受画或不交付画,因为保管同尚未成立,则改变主意的一方并不构成违约,对方当然无权请求强制履行,也无权请求法院追究其责任。
    • 有哪些成立合同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要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
    • 合同有哪些条件符合成立时的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2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双方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虚假表示和隐藏行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效力待定或者直接无效; 3、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必须合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合同从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方签订后合同生效。合同的
    • 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合同成立的地点,指完成合同订立程序的地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发生,合同成立的地点关系到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
    •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三个基本要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成立有三个条件: 合同有对方; 2、对方通过真实意思达成合同协议; 3、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