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9:15:33 264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四百八十二条

【以信件或者电报等作出的要约的承诺期限计算方法】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四百八十六条

【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七条

【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九条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合同是从承诺生效时成立的,而法律制度明确规定,承诺可以依法撤回,如果承诺已经撤回,那么合同就不成立,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肯定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要写时间吗

没有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首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其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合同有哪些承诺条件
    合同承诺的条件如下: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一、受要约人能变更什么内容受要约人能变更下列内容:(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二、必须
    2023-03-30
    205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运输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因此,将“运输不属于承揽合同”改为“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属于不同的合同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 法 律 条 款 】 承 揽 合 同 与 运 输 合 同 的 法 律 规 定根据素材所述,当事人因运输合同发生纠纷时,可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
    2023-09-20
    112人看过
  • 承诺书和合同有哪些不同
    承诺书和合同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余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3、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承诺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承诺书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承诺书的具体化。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种方式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
    2023-07-04
    419人看过
  • 承诺书盖合同专用章有效吗,承诺的方式有哪些
    一、承诺书盖合同专用章有效吗如果承诺书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盖的合同专用章,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二、承诺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的方式通常是以通知的形式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
    2023-03-14
    76人看过
  • 承诺到达时间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中承诺到达时间的相关规定有:1、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承诺到达;2、承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达。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一、要约的生效日期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要约生效的时间是:如果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果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法律其他规定。二、要约应在什么时候生效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生效。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有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才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
    2023-03-07
    469人看过
  • 承诺的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承诺的生效要件具体如下:1、要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除可以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的以外,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一、承诺的内容能与要约不一样吗?承诺的内容与要约不能不一样。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二、承诺迟延是什么意思承诺迟延又称迟到的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但因其符合要约的条件,故可视为新要约;承诺因意外原因而迟延者,并非一概无效。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的,除
    2023-04-01
    475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有哪一些相关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一、模仿别人签字的犯法吗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2023-03-08
    390人看过
  •  承诺书有哪些不可撤销的规定?
    在承诺生效之前,承诺人具有取消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可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在承诺生效之前,承诺人具有取消承诺的权利。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 核 心 内 容 】 承 诺 人 权 利 及 限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时,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该条规定,承诺人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权利,也可以就其承诺的事实要求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根据该条规定,承诺人不
    2023-09-01
    185人看过
  • 合同要约与承诺相同点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一、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合同一旦成立不是就必然生效,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那么承诺在什么时候生效呢?《民法典》规定,承诺通知在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是,我觉得应该分两种情况:1、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处,或者到达法律规定的地方都能生效。如很多合同采用数据电子形式订立合同,当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的系统,即使收件人并不一定立即收到,合同也算成立。2、承诺在要约规定
    2023-03-05
    154人看过
  • 合同中最低价承诺有效吗,有效承诺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中最低价承诺有效吗1、合同中的最低价承诺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最低价承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承诺是有效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有效承诺的条件有哪些(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
    2023-06-16
    137人看过
  • 关于承诺的期限的规定
    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所谓“有效期间”,一般是指:(1)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均为有效期间;(2)要约未定有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在合理的时间(包括信件、电报往返时间和当事人考虑所必须的时间)内即为有效期间。一、新公司认缴制是什么意思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公司注册资本是50万,根据最新2013年3月1日政策,无论1个或者多个股东,都可以选择在首期出资0万(即不出资),只需在承诺的期限(根据章程规定,股东自行设置时间)一次或者分次缴足注册50万即可。二、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有什么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
    2023-03-19
    225人看过
  • 合同和承诺书相矛盾有效吗
    一、合同和承诺书相矛盾有效吗合同和承诺书相矛盾时是无效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了采用要约和承诺这种方式进行订立合同的,要求承诺生效时合同才会成立,当承诺和合同矛盾时说明合同无效未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承诺的生效有哪些规定(一)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势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知道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三)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2023-05-03
    151人看过
  • 给以下承诺的合同条件有哪些
    合同承诺的条件有:1、承诺必须由收到要约的特定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只能向发出要约的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发出。一、对于承诺迟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对于承诺迟到的法律后果: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二、要约邀请与要约有什么不同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不同是:1、含义不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目的不同,发出要约的目的是希望接到承诺,发出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接收到要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023-04-03
    35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外的承诺书有效吗,承诺的迟延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合同外的承诺书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主合同外的承诺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满足了有效要件且没有无效事由的情况下,自成立时就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二、承诺的迟延有哪些情况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由于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而迟
    2023-06-19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承诺生效时合同就生效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6
      法律分析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承诺生效只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和当事人约定判断。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签合同前的承诺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9
      签合同前的承诺有效。在诺成合同中,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在实践合同中,若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承诺同样使得合同成立,若交付标的物后于承诺生效、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 单方允诺是否是合同有哪些相关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9
      单方允诺不是合同。合同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一种独立于合同产生债的民事法律行为。
    • 合同规定了哪些承诺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4
      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构成要件有: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凡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之后作出承诺,都构成迟到的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不发生承诺的效力,应当视为新要约。
    • 相关法律规定不能撤销承诺的法律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2
      承诺不能撤销的原因是: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撤销承诺相当于撤销合同,而合同撤销需要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故承诺的撤销与之相悖,但是承诺可以撤回,撤回附时间条件的,在承诺没有到达要约人之前可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