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5:50:11
336 人看过
1、华侨、出国人员需提交:
(1)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经过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该证明;
(2)外文证明需全文同等格式由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
(3)本人的有效护照。
2、金华市居民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吉林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133人看过
-
安庆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393人看过
-
遂宁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208人看过
-
安顺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450人看过
-
宿州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324人看过
-
海口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20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登记
词条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最新文章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7-11①本人的有效护照; 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
-
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和华侨应当出具哪些证件和材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
-
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结婚登记,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结婚登记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0按照我国民政部门的政策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结婚登记,凡要求在国内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国内公民:(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2)所在单位或市、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华侨:(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港港居民出具哪些材料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5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本省居民与、、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外国人除外);(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省常住户口居民;(5)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甘肃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