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可以认定公司为否属于劳动者的不属于自身原因的事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7:23:23 163 人看过

如果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侵权给劳动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不属于工伤,公司要赔吗

职工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工负伤,应当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公司不做工伤认定法律上是不可以索要赔偿的,工伤鉴定的为一单位是劳动局。但是在道义上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争取一部分的补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因公司活动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一、因公司活动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公司组织员工活动中发生事故受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分别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见,工伤乃“因工而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系工伤认定条件的三大要素,而工作原因则是认定工伤的核心要素。二、违规操作受伤算工伤吗企业单位的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认定工伤无关。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律师提醒:如果发生事故,不论是否属于职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用人单位都应该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的行为属于《
    2023-06-14
    286人看过
  • 劳动者因为自身原因被辞退的情况
    用人单位提出的、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又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提出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辞退后社保怎么办劳动者被辞退后社保是终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
    2023-08-04
    151人看过
  • 劳动者应如何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工伤
    一、劳动者应如何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患职业病;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5.其他。二、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及步骤是怎样的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及步骤如下: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
    2023-08-12
    445人看过
  • 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
    要开一个自己的公司的话,那么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之后到当地的工商局进行申请就可以设立的。具体而言,开公司要准备的步骤还是比较简单的,首先是开公司应该先对公司的名称和组织形式进行确定,接着要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只有形式上不违法,才可以进行公司的设立和申请,从而开公司。开一个建筑公司有什么条件注册建筑公司除符合一般公司的注册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
    2023-07-02
    477人看过
  • 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原因有什么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争议: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其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2024-05-18
    335人看过
  • 劳动法对学徒的定义:是否属于劳动者?
    学徒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用人单位。根据最新《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2023-07-16
    147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归属于谁?
    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是指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夫妻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这里规定的夫妻人身自由权并不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全部内容,而是与夫妻关系有关的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涉及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实际上讲的是妇女参加社会活动、进行社会交往、从事社会职业的权利。依据这一条的规定,夫妻人身自由权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生产泛指一切生产活动;这里的工作指社会性工作,主要指一定的社会职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其意义在于强调:(1)男女双方(尤其是女方)并不因结婚而丧失参加社会劳动的
    2023-07-05
    287人看过
  • 公司章程是否属于分公司所属公司?
    没有。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如何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内容如何制定公司章程如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具有重要作用,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公司章程的制定是重要的一步。公司章程载明内容有哪些?本文为你解答。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性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然而很多创业者在设立公司时多委托公司登记代理机构代办设立手续,而登记代理机构的工作目标就是尽快完成公司的设立登记,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就公司章程的制定对创业者进行必要的指导,因而他们通常使用工商局提供的示范文本,而示范文本通常只是罗列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并无针对性的规定,以至创业者产生纠纷时无章可
    2023-07-12
    72人看过
  • 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劳动者
    劳动关系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其从属性,如果劳动者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从事劳动,则其劳动部具有从属性,这样的劳动者也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因为他们有权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与公司之间并不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但在我国由于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都视为“劳动者”,企业厂长经理也要与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这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的误读,这样的“劳动者”是政治意义上的“劳动者”,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出现公司的董事、经理与公司发生争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对于公司董事与公司之间的纠纷,由于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而非基于劳动合同产生,股东是与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而应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经历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纠纷,鉴于我国劳动法目前并未区分聘
    2023-06-10
    192人看过
  • 司机属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以及被保险人。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规定期限内,赔付保险金。
    2023-06-03
    51人看过
  • 公司安排不属于我的工作法律上我可以拒绝吗
    原则上是可以拒绝的,公司在招聘的时候就应该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2023-03-15
    110人看过
  • 劳动者因自身过失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一、劳动者因自身过失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1、可以。工伤认定遵循劳动者“无过错原则”,即在各种工伤事故中不以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为赔偿前提。2、《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也就是说,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因工作原因遭遇伤害的原因只要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形,用人单位亦应当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
    2023-04-22
    358人看过
  • 公司破产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吗
    在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能被视为并非是无法预料和无法规避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主要涉及到那些无法预先预计、无法防止以及无法通过人类努力进行应对的一些客观事实,例如突发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是大规模的战争冲突等等。而对于企业而言,其破产往往源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当、市场竞争压力过大、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等内部因素,或者是受到诸如行业环境变迁、经济政策调整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所致。然而,这些因素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经营策略制定、风险预防措施实施等方式来进行预测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24-08-19
    357人看过
  • 不属于我公司资产法院可否强行破产
    一、不属于我公司资产法院可否强行破产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
    2023-04-18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是多久,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亲属自身原因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
      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不过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
    • 公司是属于劳动者吗?为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4
      1、劳动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两大类; 2、传统的劳动分类方法置疑照传统的劳动分类理论,劳动可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大类。因为人的内在存在主要矛盾即人的意识主体与生命本体间的矛盾。人的任何行为都是这对矛盾的外在化,都是他们的综合性结果。体力与脑力的劳动是指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没有完全分割体力或者脑力劳动。这在表述上不等于两者的分隔,恰恰是两者的实践上的统 一,这源于概念与实践本身的关系。劳动
    • 劳务派遣公司以我的身份隐瞒婚史为由将我劳动合同解除是否属于犯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7
      根据你所述案情,该单位的做法显然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单位在未征求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单方解除你们双方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属于违法,鉴于此,你可以拒绝单位的不合法要求。如果其单位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决定或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具体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至于保险问题,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你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 鉴于时间
    • 公司不承认,劳动者属于自愿放弃,该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向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获得司法救济的前提条件,与用人单位是否承认无关,用人单位不承认不影响法律效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不申请工伤认定的,
    • 劳动者说自己的原因而未如实说明的,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1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1、如劳动者不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资格,却未如实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属于欺诈行为,劳动合同应确认无效; 2、劳动者不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但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却故意隐瞒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