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什么仲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44:01 172 人看过

首先,如果投诉人为员工,请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登记表

(2)上诉函(详细说明上诉理由和要求,(3)投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如有委托代理人,需签署并提交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为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如果客户的代理人是公民,则与客户签订的免费代理协议,以及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关系的法律信息应提供

(5)被告工商登记信息

(6)投诉人与被告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支持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品牌、工作卡、工资单(表)、入境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证明、解雇通知或证明、退市、解雇、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提交证明材料时,投诉人应分别附上一份原件和一份副本,并在审查后返还原件(7)第二类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如果投诉人是集体争议,请提交以下材料:

除提交第一类第(1)至(7)项外,投诉人还应推荐3名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和所有员工的签名表。如果发生集体拖欠工资纠纷,投诉人还应提交拖欠员工名单和第三类欠款余额表。如果投诉人是雇主,请提交以下材料:

(1)被告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诉人与被告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6)类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5)如有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委托事项)

(6)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向哪个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应在哪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劳动争议的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位于。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有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以上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管辖权与各级行政区划并不完全一致。有时,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同时管辖几个市辖区。有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管辖一个县市区的劳动争议案件。这就需要省人民政府在依法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划定
    2023-05-07
    497人看过
  • 哪些案件应当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
    1、人事争议仲裁庭对重大、疑难以及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处理意见案件的处理,应当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一、劳动仲裁裁决前允许申诉人撤诉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7日内完成。1、申诉人申请撤诉是申诉人的一种权利,是申请人对仲裁权利的积极处分;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申诉人或经申诉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以及有仲裁行为能力申诉人的法定代理人;(2)必须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以后、仲裁调解或裁决之前;(3)必须出自本人真实意愿并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对方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符合上述条件,撤诉才能成立,仲裁庭才能批准撤诉。同意撤诉应制作仲裁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2、按撤诉处理,
    2023-04-11
    8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仲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劳动仲裁如何进行劳动仲裁流程:当事人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开庭五日前通
    2023-02-14
    410人看过
  • 当事人能状告劳动仲裁委员会吗
    劳动争议有一定的特殊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事实上,用人单位往往在经济、物质、社会资源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所以国家对劳动者进行了特殊保护,对发生劳动争议的,特别强调和解、调解、仲裁,以化解矛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但是,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时,其不是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也不是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一方,因此,劳动争议中的当事人不能因为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或者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起诉对象应当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也就说,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不能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仲
    2023-04-26
    425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仲裁过程: 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全过程
    劳动仲裁包括当事人提交申请、申请审核、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开庭审理、仲裁裁决和获得赔偿等步骤。其中,当事人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案件受理的第一步,审核通过后进入调解或裁决阶段。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获得赔偿。2、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方(例如九源劳动保障机构)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相关证据。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五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请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劳动仲裁案件在仲裁庭由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
    2023-11-01
    462人看过
  • 仲裁员协会 仲裁委员会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劳动局下属事业单位。2、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其他民事纠纷的机构。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一、劳动仲裁撤回了可否再仲裁劳动仲裁撤回了不可以再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市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相互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仲裁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各自向同级人民政府负
    2023-03-06
    265人看过
  • 仲裁管辖与仲裁当事人
    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区别是什么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区别在于: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涉及的问题不同;2、对于国内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3、同时,根据实质性问题,如果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足
    2023-03-13
    182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当事人?
    仲裁当事人
    仲裁当事人是指因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纠纷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仲裁程序中,仲裁当事人就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仲裁当事人具有如下特征:1、是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2、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是仲裁代理人。3、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即是案件权利义务的承受者。4、受仲裁裁决的约束。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2023-04-30
    6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当庭宣布仲裁结果吗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当庭宣布仲裁结果吗一般来说,劳动仲裁庭判定结果是可以当场宣布出来的。但是实际上,大部分时候都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得出结论的。这种现象不管出现在劳动仲裁委员会还是法院,选择不是当场宣布结果而是过几天再把判决书或裁定书寄给当事人,这都是很常见的事情。毕竟,无论是仲裁委员会还是法院,他们在开庭审理案件时,都会先了解清楚案情,听听双方的说法,然后再整理一下大家的观点和案件的基本情况,最后还要仔细审查一下法律关系呢。所以,基本上是不会在法庭上就直接做出决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
    2024-05-06
    348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什么时候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什么时候书面通知当事人1、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开庭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五个工作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仲裁庭组成人员等书面通知当事人。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二、人事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人事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是对人事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人事纠纷由人事管理的行政权力与司法程序相结合进行依法调解和裁决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准司法性质的解决方式。它具有保障权益、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压力等重要作用。与传统的人事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为: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二是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三是及时、公正、合理的原则。2、人事争议纠纷的诉讼对于人事争议纠纷诉讼,司法解释设立成了完全与劳动争议仲裁一样的程序模式。这里所说的“一样的模式”是指在适用程序法上的相同:(1)前置:即必须先经过仲裁,人民法院方予以受理
    2023-06-19
    277人看过
  • 怎么联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
    一、怎么联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联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登录其官方网站查看电话、邮箱,然后联系。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怎么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01-05
    3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谁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二)工会的代表;(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事务时享有同等权利。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仲裁委员会对组成人员的要求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②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③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④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⑤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仲裁员名册,便于当事人挑选仲裁员。平时仲裁委员会没有什么
    2023-06-12
    159人看过
  •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带原件核对):1、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单独订立的愿意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书面协议;有表达仲裁意思并约定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信函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4)当事人协议选定“重庆市仲裁机构”、重庆市的仲裁委员会或机构“的,或当事人虽未使用“重庆仲裁委员会”字样的,但其表述不产生歧异的,可以推断为双方当事人协议同意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名、(2)请求的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3、当事
    2023-03-01
    24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吗
    劳动争议的主体不合格是指双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般主体不合格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人单位不具备用工资格,即用人单位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另一种情况是,虽然你们双方的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范围,但你们的法律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如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确定其中一方不合格,将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建议查明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以真实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存续期
    2023-08-08
    36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哪个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管辖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6
      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仲裁委提起仲裁,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 当事人申请仲裁是否需要交接仲裁委员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1
      除非是单位剥夺你的劳动条件,否则还是应该照常上班;如果不想继续工作,最好有必要的工作交接
    • 劳动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提交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2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2)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相应的委托代理手续; (5)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
    • 当事人应当向哪一级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此外,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还有以下几项特别规定:一是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
    •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应当向谁主张劳动仲裁委员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死亡职工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