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法第63条规定
道路交通法第63条规定即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除此之外,道交法对行人通行还作出了如下规定:
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3.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二、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规定即《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应包括下列三个构成要件:
1.交通事故必须是在公共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所致的交通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3.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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