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在确定管辖时,要特别注意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和新闻侵权纠纷的管辖问题。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也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首先,我们要明确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来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案件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审理。
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2、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的法院管辖问题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的法院管辖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 如果合同纠纷引起的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 如果纠纷的标的物是动产,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3. 如果纠纷的标的物是不动产,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动产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4. 如果纠纷的标的物是专属权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5. 如果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对于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当事人应该在起诉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法院管辖,以便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审理。
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在确定管辖时,应特别注意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和新闻侵权纠纷的管辖问题。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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