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入手,着重分析了我国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提出了加强商业秘密自我保护的措施和对策。关键词: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法律救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已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企业形成和保护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在信息时代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已成为企业的迫切要求。以立法形式使用商业秘密的概念,最早见于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将商业秘密界定为:“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信息。”,更准确的定义是1993年9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和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这两部法律对商业秘密的定义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密措施约束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由此可见,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保密性
“商业秘密是一种非公共财产和非公共知识”,即商业秘密的客观标准不为公众所知。这是认定商业秘密的最基本要素,也是区别于其他知识产权的一个特征。无论技术多么先进,商业信息多么宝贵,只要为公众所知,就不会成为商业秘密。保密性表现为不为公众所知,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是不为公众所知,并不意味着合法持有人是唯一知道的人,也就是说不是人人都不知道,这就涉及到保密的相对性。二是不为公众所知。另一个意思是,这些信息至少在行业或领域中并不广为人知。如果信息为公众所知,那么信息的保密性就不存在
这种经济价值包括实际的和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商业秘密能够使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和领域内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是商业秘密与一般工作秘密的界限。当然,商业价值也反映了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形式上属于无形资产,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相同,但不同于动产、不动产等有形资产;同时,商业秘密也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例如,商业秘密如果符合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的要求,就具有著作权的性质。无论是工程或产品设计,还是图纸、模型和计算机软件用于说明原理或结构,都可以纳入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其他人有义务不复制、抄袭或未经授权使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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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若干问题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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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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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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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载体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什么意思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3商业秘密的载体通常表现为纸质文件、磁质文件。特别是磁质文件,其容量大、体积小、易复制、易携带,一个小小的盘可以存储上千页图纸的内容,所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也给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严峻挑战。因此,有效管理商业秘密载体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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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中的保密范围与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你所说的两条,陈述上可能有些瑕疵,结合整个保密协议应该能够理解为:1说的是保密范围,虽不是很具体、详细,但仍对保密范围做了约定,且“等”作了兜底,还是符合商业秘密保护目的的。2说的是商业秘密享有人协议中未向协议对方给与任何使用许可或其他权利。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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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1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商业秘密的核心法律,它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做出了直接的规定该法除了第10条对商业秘密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外,还有其它条款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侵权种类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方式等进行了明文规定为了进一步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1995年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使商业秘密的侵权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有关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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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主观方面原则上为故意,实施上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行为的,显然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商业秘密,会绐权利人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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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罪与保密罪的区别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9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前提的,它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为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必须注意区分犯罪与侵权行为。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但并未因此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不能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行为处理。这里所说的重大损失也就是区别它们的重要标准,主要是指: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