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停车位属于独立部分,买房时停车位不应随房屋一并转让。
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具有构造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可以作专有部分的客体,所以,停车位的权属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其实不随房屋的所有权一同变更。
因此,买房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并不包括停车位,而要另作约定。
其次,买房时要获得停车位,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并且,买房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一并转让停车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过要先确定出卖人为停车位所有权人。
最后,停车位用途应当先满足业主需要,权利人和承租人无权擅自改作他用。
因为停车位作为独立部分,权利人可以通过约定出售出租等赚取利益,那么便会导致一些业主开车回家没位置停车,所以必须要先满足业主需要。
一、小区停车费要交吗?
应该先判断停车位的归属问题,结合法律相关规定和购房合同或停车租售合同来确定车位的归属。
1.、地面停车位归属: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收取还可委托物业进行收费。
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该类停车位可以取得产权。开发商有权对该类停车位进行销售和出租。
3.、首层架空停车位、首层架空停车位是指建筑物地面上的第一层以墙、柱等架空而依附于楼房而形成的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独立车库这里的车库不等同于车位,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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