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一个条件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设置而实际上没有设置账簿的;
2、私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然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以及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一、21年不小心转成了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条件:年应税销售额如果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如果没有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同时符合两项规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
1.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二、逃税和偷税有哪些区别
广义的逃税与偷税无区别,狭义的逃税与偷税的侧重点不同。偷税是纳税人采取隐匿事实、伪造账目,隐瞒应该缴纳税款的数额;狭义的逃税是纳税人承认应纳税额,但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隐瞒缴纳税款的能力。理由如下: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应当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偷税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逃税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逃税,是指纳税人采用各种手段逃避纳税的一种行为,具体分为两种:1、采用非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在这情况下,在西方国家一般称“逃税”,在我国称“偷税”、“漏税”、或“抗税”;2、采用合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即“避税”。狭义的逃税,纳税义务人采用非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这种行为与偷税不同。偷税是纳税人采取隐匿事实、伪造账目,隐瞒应该缴纳税款的数额;逃税是纳税人承认应纳税额,但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隐瞒缴纳税款的能力。因此,广义的逃税与偷税无区别,狭义的逃税与偷税的侧重点不同。
三、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标准
隐匿会计账簿罪既遂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账簿,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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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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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6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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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中,土地使用权增值税如何征收?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2以下步骤:第一步核定征收,以转让二手住宅交易价格的全额1%征收率征收,该模式类似于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成交价格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为50000×1%=5000元。第二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速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以减去以下项目的金额(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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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30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方式如下: 1、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 2、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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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及征收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8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1.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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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是在什么时候实施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6土地增值税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税率4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税率为5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