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是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16:52:38 203 人看过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是哪里

只要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被害人依法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二、提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二、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法院规则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
    2023-07-10
    11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其性质是复合的,刑事部分明确属于刑事案件,而民事部分则归属于民事案件范畴。1.出于提高司法效率的考量,这两部分通常由刑事审判庭进行统一裁判。2.在审理过程中,刑事审判庭会参照相关的民事法律及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以确保裁决的全面性和公正性。二、刑事附带民事拖欠赔偿如何强执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判决或裁定被拖欠时,申请人可采取以下步骤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2.法院受理:法院将对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并通知被执行人。若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将进行复核并作出相应裁定。3.申请复议:若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以寻求更进一步的法律救济。4.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在接到执行申请后,将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内履行义务。5.采取
    2024-08-17
    4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附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如果个人的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导致物质损失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那么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2023-10-30
    481人看过
  • 附带诉讼抗诉:刑事与民事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法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相关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定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申请书如何书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胡//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胡//赔偿医疗费///元、法医鉴定费980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交通费////元。共计////元。事实与理由:2017年3月25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本人)在///市//区
    2023-07-02
    244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样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利用刑事诉讼程序解决定罪量刑直接有关的损害赔偿问题的一种特殊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调解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已被广泛运用,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制度,是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的一种结案方式和诉讼活动,具有方便、快捷、灵活、成本低廉和对抗性弱的特点。二、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调解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调解有利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执行。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常常出现执行难的现象,其原因有很多,比如1)、刑事被告人被判刑以后,一般要入狱监管,无法再从事其他活动,不能再创造财产价值继续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其继续赔偿的能力受到限制;2)、相对于造成的损失来说,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般较小,不能赔偿全部损失,或者根本不能赔偿。执行难不仅使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损害了法院判
    2023-12-01
    275人看过
  • 法院怎么受理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直接向遭受损失的单位作出赔偿;遭受损失的单位已经终止,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继受人作出赔偿;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人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由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由此可见,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法院做出裁决之前,当事人都可以提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存在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如果刑事诉讼本身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无从谈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
    2023-08-04
    144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在哪些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2002)5日法定,涉外民商事件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高级人民法院。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其二审由所在地中级人民院管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普通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大多数国家一样,也是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即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凡是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以上被告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其住所至起诉时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法人的住所地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但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
    2023-08-18
    39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 附带民事诉讼案如何调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利用刑事诉讼程序解决与定罪量刑直接有关的损害赔偿问题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大多数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都以调解得以解决。笔者所在基层法院,2006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4件,调解结案60件,调解结案率为93.75%;被害人求偿金额236.73万元,因调解结案实际获赔金额216.016万元,实际获赔率91.25%。这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求偿权的实现,而且因为民事部分得以及时赔偿法定为从轻处罚被告人的酌定情节从而使被告人得以从轻处罚利于被告人认罪伏法,减少了上诉、涉诉信访等案件的发生,节约了诉讼资源,缓和了社会矛盾。但是,由于我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特别是该程序中的调解问题,法律规定的较为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在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二
    2023-02-13
    14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多久恢复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多久恢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通常在两个月到最多三个月之间变动。然而,若因案件情节错综复杂,可以适当申请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本与刑法总是应当同步进行审判;只有当避免出现刑事案件审判延迟过度等特殊情形,方可在刑事案件审结之后,由同一法庭组织续继审理关于该刑事案件的相关附带民事诉讼事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哪些犯罪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此列举了以下几种情形,允许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首先是涉及人身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犯并因此遭受物质方面损失的案件,其次
    2024-05-15
    240人看过
  •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书格式
    一、民事附带刑事诉讼书格式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
    2021-10-11
    27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加刑多少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加刑多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时,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分开审理的,民事诉讼不会加重嫌疑人的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二、上诉不加刑的适用1、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确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
    2023-05-04
    6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应由人民法院主持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所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既可以是在侦查阶段,也可以是在起诉阶段,还可以在审判阶段。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理所当然地应作为调解的主持者。问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主持调解呢?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诉讼似乎已成惯例。笔者认为,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主持者只能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能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理由是:(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调解有悖于我国的基本司法制度。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的基本司法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
    2023-08-17
    189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一、职务侵占罪可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一些公司的员工,坐到高位掌握了公司的财产权,在巨大的财产诱惑前,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若真的付诸行动
    2023-03-09
    315人看过
  •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证据的分析判断。证据收集好之后,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对证据进行具体的分析:证据是否有效;证据是否充分;证据是否周密;证据是否存在缺陷;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着自相矛盾的地方。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审视,可以发现证据上的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补充。2、被告人的确定。3、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请求的选择是建立在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来确定的,不同的法律关系决定了不同的诉讼请求,所以诉讼请求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具体确定。在确定诉讼请求时一定要注意合法合理,一个过分高额的诉讼请求不但要多花费诉讼费用,而且最终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同时会给审判法官不懂法律的印象,不利于案件的处理。4、管辖法院的确定。5、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和对策。一、被告不请律师开庭流程是什么样的起诉、举证、开庭、判决、执行。1、起诉:起诉就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状、基本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会对的你材料予以审查,如果认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条
    2023-03-07
    1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4、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 5、中级法院决定提审的案件。
    • 行事附带民事是刑事诉讼法里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里有专门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法: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标题应当写明; 2、说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 三、明确具体诉讼请求; 4、原因清晰,逻辑性强,需要结合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哪里提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一般要求在检察院提出,法院审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
    • 刑事附带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交给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交给谁的问题,可以给你的回复是你可以交给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由当事人自己写,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