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1:04:37 118 人看过

商标侵权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规定是在参与到行政诉讼类型案件的时候,如果是利害关系人,公民和法人有权利在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时候申请参加行政诉讼,这便是行政诉讼第三人。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遇到诉讼案件的机会很少,何况是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大家还是需要了解一下行政诉讼第三人权利。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审判解释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参诉权利。第三人有权申请或依法院通知参加原被告之间已经开始并尚未结束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遇到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向第三人及时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2、诉讼主张权利。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

3、提起诉讼权利。第三人有权对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后的行为提起诉讼。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或送达)(原告或者)第三人。(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4、答辩权利。有第三人参加的诉讼,人民法院在规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第三人,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有关材料。第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5、对撤诉提出异议的权利。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第三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2号)规定,“第三人无异议”是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必备条件之一。反之,第三人有异议,法院就不得准许原告撤诉。

一、民事诉讼立案后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立案后撤诉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3、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会受到国家的干预;

4、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5、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6、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答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示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诊、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新论句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与相辩论。法庭辩讼终结,申审判长按昭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方责任是什么?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来判断。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如下: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项目部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吗项目部可以承担法律责任。项目部工作职责包括:1、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时、如实向监理单位汇报工程的各方面情况;2、负责组织指挥本工程施工,在技术、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清障等方面均达到招标书的要求;3、项目部统一调配现场的施工技术力量,包括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工具,确保本工程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在竣工日期前圆满完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
    2023-07-16
    139人看过
  • 侵犯人身权行政诉讼赔偿规定是?
    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诉讼赔偿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欧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欧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何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究竟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包括哪些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分析。总的来说,只要侵权行为具备了行政赔偿
    2023-04-28
    1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什么样的诉讼?
    行政诉讼第三人指与被诉的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具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或者由自己申请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为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点是在诉讼开始之前和审理结束之前。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行政诉讼第三人怎么追加追加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方式:被追加人可以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
    2023-07-01
    438人看过
  • 论行政诉讼第三人资格
    行政诉讼第三人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资格的内涵行政诉讼第三人资格是行政诉讼第三人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其主要解决的是在行政诉讼中,确定什么人、具备何种条件可以申请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问题。第三人资格是成为第三人的一种抽象可能性,至于其到底是否成为第三人,则不是第三人资格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第三人资格与第三人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第三人资格是成为第三人的必备要件。此外,要成为第三人,具备第三人资格的人还必须自己申请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具有第三人资格的人若因各种原因不参加诉讼,则他不会成为第三人。第三人资格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限制,说它是一种权利是因为只有具备第三人资格的人,才可能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从而提出自己的主张,维护自己的权利。理论上将第三人参加的诉讼称为参加之诉,以区别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本诉,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人
    2023-06-06
    90人看过
  • 在诉讼中第三人行使代位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在诉讼中第三人行使代位权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
    2024-02-04
    487人看过
  • 第三人侵害债权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债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
    2023-04-13
    78人看过
  • 论行政许可第三人诉讼
    行政诉讼原告
    [内容摘要]行政许可涉及行政主体、相对人和第三人之间三极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行政许可第三人的原告地位对于切实保护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三者之间权利义务的分担具有特殊之处。法院对行政许可行为审查的程度,对判定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的具有重要影响。[关键词]行政许可第三人原告资格法律后果行政许可作为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必然同广大公民的权利义务有着重要联系。当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许可侵害了其自身合法权益时,行政相对人可以依司法途径寻求救济在司法实践中不存在任何争议。但是当行政许可行为侵害行政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时,第三人能否同样可能寻求司法救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有必要深入予以研究。一、行政许可第三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个人、组织的申请,依法准许个人、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行为,通常是通过授予书面证书形式赋予相人、组织以某种权利能力,或确认
    2023-06-06
    1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当事人吗
    一、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当事人吗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确实是当事人的一种特殊形态。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指的是那些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或案件处理结果存在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他们虽非直接起诉的原告或被告,但因其与诉讼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被赋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因此,针对“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当事人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二、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定义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1.是指那些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他们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通知其参加诉讼。2.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核心特征在于其与被诉行政行为或案件处理结果之间的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使得他们在行政诉讼中拥有了特殊的法律地位。三、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
    2024-08-03
    166人看过
  • 商标侵权诉讼是怎么进行的
    1、撰写起诉书;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3、法院审查并受理;4、开庭审理;5、法庭调查;6、法庭辩论;7、法庭调解;8、宣判。一、拖欠工程款无合同怎么处理拖欠工程款无合同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拖欠工程款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采取仲裁的形式来解决;3、当事人也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及证据;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
    2023-03-21
    158人看过
  • 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主体是什么呢,商标侵权的认定?
    一、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主体是什么呢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有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这两个基本分类。权利主体是商标权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权利人通常又是商标权的原始主体,他们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并获得核准注册。利害关系人通常则是继受主体,他们通过商标权的继承、转让或者使用许可等方式取得商标权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权益。权利主体作为原告,应当有严格的条件,因为这不仅涉及到诉权的行使问题,还涉及到请求权的享有问题,也即商标权项下的权利(假如涉及到获得侵权赔偿等经济利益时)由哪些主体来瓜分。其实权利和责任一样,其享受或者承担也应当有一定的顺序。属于第一顺序的主体,他们对于权利有同等的分配机会和同一的分配顺序。在他们没有明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时候,法院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剥夺其权利。二、商标侵权的认定从我国商标法规定来看,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规定为,其构成要件包含以下几种:1.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
    2023-03-20
    231人看过
  •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就是三方之间有争议的对象,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对称。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以独立实体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诉讼请求而参加诉讼的人。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或为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
    2023-02-26
    417人看过
  • 侵权诉讼中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责令立即停止销售;3、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5、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可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6、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的社会构成严重危害,具有犯罪性质,因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假冒商标是商标侵权行为中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假冒商标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商标侵权诉讼中证据有哪些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证据结构由三大部分组成:权利证据:用以证明权利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1)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2)被商标许可
    2023-08-06
    3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错列第三人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将第三人错列为被告或者被告错列为第三人,可以申请变更或者追加被告。原告型第三人是指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提起诉讼的共同被处罚人或对被处罚人或被侵权人进行处罚的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可以将“将第三人错列为被告”理解为“将某人列为被告”,将“被告错列为第三人”理解为“将某人从被告名单中移除为第三人”。因此,可以将内容改写为:“将某人列为被告可以追加被告,将某人从被告名单中移除为第三人可以申请变更。”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讼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组织。主要有:1。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提起诉讼的共同被处罚人。行政机关在一项处罚决定中对多人进行处罚,其中一部分提起诉讼,另一部分未提起诉讼的处罚人可以作为第三人。二、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的案件中,对被处罚人或被侵权人进行处罚。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申请变更?行政诉讼
    2024-04-06
    432人看过
  • 第三人财产侵权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第三人财产侵权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如为第三人导致,保险公司可以协助向第三人追偿。如觉得麻烦一时半会追不到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但是有义务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人追偿,如果追回的钱少于等于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那就是保险公司收回。如果超出,超过部分自己收款。如果追不回来,那就没办法。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承保流程保险公司承保流程:(1)核保(2)作出承保决策1、正常承保。对于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标准费率予以承保。2、优惠承保。对于属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低于标准费率的优惠费率予以承保。3、有条件地承保。对于低于正常承保标准但又不构成拒保条件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附加报费的方式予以承保。4、拒保。如果投保人投保条件明显低于承保标准,保险人就会拒保。(3)缮制单证(4)复核签章(5)收取保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2023-04-29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商标侵权诉讼,商标侵权诉讼的诉讼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3-14
      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商标侵权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 关于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商标侵权行政处罚如何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6
      关于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
    • 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1
      如果第三人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第三人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也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 行政处罚发对商标侵权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1
      《行政处罚法》对商标侵权的规定是对此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且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当然了,如果行政相对人对于这样的一种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 侵权诉讼中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5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3、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5、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可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6、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