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有哪些环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1:04:05 337 人看过

一、征地公告(又称告知征地情况):1:首先,需要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将制定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通知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征地上抢种、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调查拟征地的所有权、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种类和数量,调查结果应当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共同确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30倍计算。被征地农民不足以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划定一定比例给予补贴。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三、组织征地听证。在依法报批征地之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申请听证拟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后,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征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征地所在地村庄公布。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所有人为单位,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6、其他关于征地补偿和安置的具体措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召开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方案进行修改。

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的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即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计算单位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分为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代建工程开发四类。以上四类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划分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来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整体项目来计算土地增值额、增值率和土地增值税额,以实现税负的正负相抵。清算单位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一条: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
    2023-05-04
    120人看过
  • 征地储备运行机制有哪些具体环节
    一是土地征用,是指通过征收集体土地、收回闲置土地、调整不合理配置土地和土地置换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征收,土地使用权可以从集体或其他城市使用者集中到政府手中。广义的征收包括:(1)“征收”——没收违法用地,收回闲置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两年内不实施开发的,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二)“买”――买。对于一些地段好、档次高,但用途不合理的土地,或者土地出让中价格明显偏低的交易用地,政府可以通过市场从原土地使用者手中回购土地使用权;(3)“交换”——置换,对于企业改制中一些不合理的工业用地,我们可以利用价值杠杆实现不同土地使用权的置换,从而达到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4)“征”即征,通过预征或实征的方式,将列入城市发展规划的集体土地收回转为国有土地,将进入土地储备程序。二是土地储备,是指
    2023-05-08
    497人看过
  • 征地告知书是哪个环节
    征地补偿安置
    一、征地告知书是哪个环节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告知书》或《拟征地公告》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二、征地调查确认是什么在征地报批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2023-06-16
    465人看过
  • 国家征地行政征收环节具体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征用土地应当由县人民政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时,必须有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方案、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征用耕地的,还应当有耕地补偿方案。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级以下的人民政府和开发商(建设单位)都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也不能买卖土地。一、征收土地的具体程序有哪些?1、首先由需要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拟定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
    2023-03-20
    304人看过
  • 哪些是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
    2023-02-28
    235人看过
  • 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土地局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
    2023-02-20
    300人看过
  • 国家征地程序主要包括哪些环节?
    根据法律规定,征用土地应当由县人民政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时,必须有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方案、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征用耕地的,还应当有耕地补偿方案。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级以下的人民政府和开发商(建设单位)都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也不能买卖土地。一、征收宅基地应该遵守哪些流程?第一步:发布拟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通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
    2023-06-26
    415人看过
  • 土地租用和土地征用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租用和土地征用的区别: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具有行政强制性,租用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的活动,双方自愿决定。一、侵占公共土地是否可以转让侵占公共土地不可以转让。对于想将土地转让或出租给非计提经济组织的成员,需要向村委会申请,然后报政府机关审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通过批准才能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只能转让给集体成员,不能转让给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合并而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和转让:(一)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023-06-29
    404人看过
  • 节约使用土地的措施有哪些
    1、禁止破坏耕地。2、禁止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3、制止闲置、荒芜耕地的行为。闲置耕地是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占用耕地后未能及时按照批准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耕地被占用后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荒芜耕地是指土地具备耕种条件而土地使用者故意不进行耕种。4、重新利用被占用耕地地表耕作层的土壤。一、非法占用耕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占用耕地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1、标准数量较大,即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占用非基本农田耕地10亩以上;2、标准是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或者非基本农田耕地10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污染。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处罚标准如下:1、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可处土地复垦费1倍以下的罚款;2、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或临时占用基本农田期满之日起1年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可处
    2023-03-24
    95人看过
  • 征地程序中的哪些环节需要特别关注?
    (一)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国家征地程序主要包括哪些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征用土地应当由县人民政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时,必须有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方案、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征用耕地的,还应当有耕地补偿方案。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级以下的人民政府和开发商(建设单位)都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
    2023-07-04
    371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策过程中有哪些环节
    1。建设项目征收范围的确定需要选址。毫无疑问,应该对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居民和环境的社会公共状况进行调查、比较,并对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进行风险评估,从而选择征收成本最低的方案,对被征收人影响最小,公共利益最大,为补偿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其他决策事项,都应当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的评价,可行性和可控性,重点对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评估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访谈、咨询分析,科学预测、综合判断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对策。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不得作出决策。”2规划审查与规划编制项目选址后,需进行规划审查。如果发现确实需要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
    2023-05-08
    420人看过
  • 福州市仓山区征地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发布征地土地公告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征地土地公告》。该公告应
    2023-04-06
    279人看过
  • 哪些土地征用政府有补偿
    国家征收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一、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是怎样的?国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包括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农村土地如何给予补偿?农村土地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三、征收土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征地补偿款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
    2023-02-27
    2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实施:农民需注意哪些环节?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办理时的主要程序如下:1、进行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等工作准备。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3、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提供权土地属来源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4、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和权属调查。5、5个工作日内将权属审核结果换个的盖上印章。6、经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7、确权后进行颁发权证书。土地确权需要哪些资料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土地确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1、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和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2、城镇地籍资料;3、政府对于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5、土地使用现状调查资料;6、政府颁布的房产证明;7、界线协议;8、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9、法院判决。以上就是要准备的材料。《土地管理法》
    2023-07-22
    75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征收集体土地的主要环节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27
      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拟征地公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
    •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区别有哪些,土地征用与土地征用的区别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给集体的一种行为。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区别: 首先,二者的法律效果不同。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征用则是土地使用权的临时改变。这是两者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 其次,二者的补偿不同。在土地征用的情况下,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
    • 唐河复航征地补偿的环节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4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
    • 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3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土地局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
    • 毕节国有土地征用补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4
      1、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应该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 2、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