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申诉人:李某,男,28岁,1977年4月生,原为某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职工
被诉人:某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2005年4月2日,申诉人李某以被诉人某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未缴纳社保及未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其是否续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被诉人补缴3个月的社会保险金并支付2个月工资的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仲裁庭的调查与核实,查明案件的大致经过:申诉人于2002年4月1日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月工资为1500元,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被诉人从2002年7月份才开始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之后并不存在中断缴费的情况。2005年3月27日,被诉人向申诉人作出书面通知,告知申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同其续订。3月31日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申诉人在领取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后,离开了被诉人单位。4月2日,申诉人向我委提起申诉。
[相关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及《宁波市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六十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存在连续侵权行为的,自连续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依照《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劳动者。同时《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劳动者递交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的,劳动合同终止往后顺延2个月;如劳动者同意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仲裁结果]
1.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工资补偿3000元;
2.驳回申诉人其他申诉请求
3.本案仲裁费200元,由申诉人与被诉人各承担100元。
[评析]
《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实施细则》之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将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劳动者,就是因为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地方性法规作了一些对劳动者有利的倾斜性规定。劳动者并不知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同其续订,而如果用人单位提早通知了劳动者是否续订合同的意向,则劳动者可以及早准备,避免了突然陷入失业的窘迫情况,有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如果用人单位没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进行通知,则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缴纳社会保险金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的,应当补缴。然而本案中,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是2002年4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金,从2002年7月份开始,用人单位一直为劳动者缴纳,并无中断的情况。换言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侵权行为在2002年4月至6月连续发生,至2002年7月份侵权行为终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在连续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而本案中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已是2005年4月份,早已超出仲裁时效,故本委对于其补缴社保的申诉请求予以驳回。
-
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沟通
197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工辞职是否应当提前在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17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3
409人看过
-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
46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提前三十日
474人看过
-
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否合法?
144人看过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当即向劳动者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7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关于辞职要办哪些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
二十二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提前三十日再通知劳动者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4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
-
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提前多少天书面书面通知劳动者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1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的,那么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而且要按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离开公司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是否是合法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7是的,也得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但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