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行政诉讼案件调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21:01:10 253 人看过

对于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行政赔偿、补偿相关事项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一、合同仲裁后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合同仲裁后不可以提起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按照规定行政仲裁是不能进行复议的,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二、行政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受害人人身权益,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授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行政赔偿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三、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主要有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的要件如下:(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包括:(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2)、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行政职务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自愿协助行政事务的人员。(二)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行政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既包括行政主体本身直接做出的职务行为,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组织所做出的履行职务的行为。(2)、必须是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三)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1)、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损害。对于某种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未发生的不确定状态的损害,不能请求行政赔偿。(2)、损害必须是直接损害,不包括间接损害。(四)因果关系。只有当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政机关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行政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行政调解程序规定:如何进行?
    行政调解程序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的,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有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时,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具有广泛性的特点。从涉及国家和社会事务看,行政许可权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从行使行政许可权的主体看,从乡镇政府到国务院的五级政府都或多或少地行使行政许可权。按照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和管理国家的经济工作、城乡建设、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事务,行政许可权是其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目前,有一些法律、行政法规对国务院的行政许可权作了规定。比如,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
    2023-08-15
    180人看过
  • 如何区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程序不同,以及争端解决的机关也是不一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并且在某些法定情形下,二者还存在先后的顺序限制,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
    2023-02-22
    434人看过
  • 立案前进行民事诉讼调解吗?
    民事调解发生在立案之前,期限为30日。法院是先立案,调解并不是民事诉讼必要的程序,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法院就要及时对案件作出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诉讼过程中法庭也可以征求双方意见是否进行调解。主要还是双方协商。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存在哪些问题1、偏离法院的职能。法院是受理案件、审理案件的司法机构,不是调解部门,不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制定的程序履行其应有的职责,而不是按照其他法律的程序进行。群众发生纠纷,能事先调解的,都不会选择到法院处理,不得已才到法院,是希望法院立案、审理,以此解决纷争,而不是不立案就调解。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在判决前的任何一个阶段,只要当事人自愿,均可以进行调解,没有必要在立案前设立调解程序。这明显违背国家设立法院的初衷和目的
    2023-07-18
    332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般如下: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4、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202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
    2023-07-02
    2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如何追责
    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追责为承办人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做出行政行为或者不依照审核、批准内容实施行政行为,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承办人承担败诉过错责任;审核人未经批准,擅自做出决定的,审核人承担败诉过错责任。行政诉讼败诉后果有什么行政诉讼败诉后果为,败诉方需要履行法院判决,并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败诉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7-31
    49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进行相应检察机关监督
    行政诉讼检查监督:由于行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力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就会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自己的诉讼请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责任就难以追究。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就可以有效地保护行政诉权的行使,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怎样做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我国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诉讼的原告为: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损害的行政相对人一方,不能是行政主体一方。二、行政诉讼中如何查原告主体资格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1)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相互契合。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除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更
    2023-06-20
    326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如何解决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若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则应当准予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若不符合法律形式和实质的构成要件,则应当对其裁定不予执行。一、驳回起诉需要开庭吗驳回起诉不需要开庭。裁定驳回起诉是在立案侦查阶段完成的,不需要开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需要开庭审理就可以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与裁定不予受理的性质是相同的,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开庭审理就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
    2023-06-28
    3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的有什么案件
    1、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3、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4.行政赔偿类案由不单独提起,而是跟在前两者之后共同提起。一、四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私了)、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民事诉讼司法程序处理。其中,调解原则贯彻始终,司法鉴定结论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各种处理途径的科学依据之一。2、有多条合法途径可解决医疗纠纷,如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调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有些地方还出现了民间调解组织,居中调解医疗纠纷。3、一般情况下,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如未能通过协商等途径解决,这时患者及家属可以就双方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
    2023-03-10
    391人看过
  • 诉讼时效如何规定来解决行政案件?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2023-07-03
    398人看过
  • 诉讼离婚调解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是:1、起诉前调解,人民法院可以对不予立案的案件进行调解;2、庭前调解,立案后,正式开庭审理前,依法进行调解;3、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军人离婚诉讼是什么程序一、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
    2023-07-14
    349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对行政案件进行抗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
    2023-03-31
    10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行政调解需要什么条件
    一、启动调解程序。对于可以适用调解的案件,调解程序的启动主要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查明事实,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后提出建议。二、主持调解程序。鉴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行政诉讼的调解应与民事诉讼不同。简易程序不应由独任法官主持,而应与行政审判组织一致,实行合议制,由审理案件的同一合议庭主持,以保证合议庭成员熟悉具体案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对案件做出准确判断。同时也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规范法官在调解中的行为,从而保证调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三、调解阶段。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决定了行政诉讼案件能否适用调解。因此,行政诉讼的调解只能适用于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明确判断的庭审或庭审后判决前的阶段,而不能适用于判决前的各个阶段,应与民事诉讼不同。如果原告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在诉讼开始时异常激烈,不仅会排除许多本能调解成功的案件,而且不符合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原则。
    2023-02-24
    35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撤诉案件怎样才能调解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撤诉的情形有二,分别为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变更了自身所作的行政决定,原告同意撤诉。两种撤诉情形均需要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准许方可成功撤诉。一、民间借贷撤诉后诉讼费给不给退民间借贷撤诉后诉讼费给退。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撤诉的,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减半收取。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在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二、撤诉什么时候提出来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但是否准许应由人民法院决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撤诉一般有两种方式即:1、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
    2023-02-19
    477人看过
  • 代理行政诉讼如何做案件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办法:委托人应当书面写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者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诉讼活动。行政机关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吗1、行政机关是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制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
    2023-08-05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如何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5-22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具体进行调节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行政拆迁诉讼案件如何调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4
      当事人就拆迁安置问题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法院调解时要遵循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进行调解?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7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出了相应规定:一、 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二、 调解劳动争议,应充分听取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引导,帮助双方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字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
    • 医疗纠纷诉讼调解如何进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一、医疗纠纷出现后的调解流程如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4、医务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