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滩救助款项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22:28 346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

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第三条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

第五条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船舶非法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的,由有关机关予以制止,处以罚款。

第六条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救助款项的含义
    强制拍卖
    救助款项(Salvagepayment;Payment),指的是被救助人基于救助人进行的救助作业而向救助人支付的任何救助报酬、酬金或补偿。救助款项是海难救助法中的一个新概念,随着特别补偿概念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换言之,在特别补偿概念出现之前,只有救助报酬的概念,并没有救助款项一说。在《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商法》中,救助款项实际上包括了救助报酬和特别补偿这两项内容。救助款项是海难救助法调整的核心内容。获取救助款项是救助人最根本、最重要的权利,救助人为获取救助款项有权要求被救助人提供担保、留置获救物并申请强制拍卖,同时当获救物为船舶时,对该船享有船舶优先权。我国《海商法》第208条规定,本章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各项:(一)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核能损害责任限制公约规定的
    2023-06-06
    486人看过
  • 救助款项的范围
    无因管理
    救助款项是指被救助方应当向救助方支付的任何救助报酬、酬金或者补偿。报酬和酬金都是被救助方对救助方的成功救助或者满意履约(包括各部分或全部)依法给予的对应的经济性回报,但是两者略有区别。救助报酬一般是依据约定、法定或者习惯,根据救助的成功程度或履约行为给予的相应性经济回报,救助成果大,回报高,成果小,回报也相应减少。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合同项下的海难救助。但是酬金的对应性相对较弱,也可能救助成果大,回报并不对应增大,成果不大,回报或许不小,酬金常从民法无因管理原理出发对成功的救助者给予财产酬答,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纯海难救助,即对救助者的报酬没有先协议的海难救助。与报酬一词相比,酬金的大小侧重于主观随意性。海难救助中的补偿是指救助人在对财产的救助中耗费了人、财、物力,虽然救助作业未能成功不能取得救助报酬,但救助作业却给被救助人或社会带来其他有益的结果,受益方依法或自愿向救助人提供一些金钱或财物以
    2023-06-06
    66人看过
  • 社会救助的内容,申请社会救助的流程
    社会救助的内容主要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八个方面的内容。申请社会救助的流程首先是申请人提出申请,其次是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进行调查核实,核实结束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一、社会救助的内容社会救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2.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受灾人员救助,对象是在自然灾害中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4.医疗救助,对象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5.教育救助,对象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等。6.住房救助,对象
    2023-06-04
    362人看过
  • 无权获得救助款项的救助行为
    关于无权获得救助款项的救助行为有两种情况:第一,正常履行拖航合同或者其他服务合同的义务进行救助的,但是提供不属于履行上述义务的特殊劳务除外;第二,不顾遇险的船舶的船长、船舶所有人或者其他财产所有人明确的和合理的拒绝,仍然进行救助的。有义务的救助不能获取救助款项,这体现了海难救助制度中的公平原则。实践中,常见的依据合同产生救助义务的情况有:正常履行拖航合同约定的助航避难义务;遇难船船员、旅客救助本船;引航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救助,等等。但是,如果合同项下的义务人员在危险发生后,提供了合同约定外的特殊劳务(如采用超常技能),那么仍有权获得救助款项。实践中,是否提供了不属于合同约定的特殊劳务,是事实问题,有赖于举证及裁判。救助中的自愿原则不但要求救助方自愿提供救助,而且要求被救助方自愿接受救助。如果被救助方明确、合理地拒绝救助,救助方仍进行救助的,则不能请求救助款项。关于此项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2023-06-06
    317人看过
  • 社会救助内容主要的方面,社会救助是什么
    社会救助内容的主要方面是经常性的社会救助工作、紧急救助制度、临时性的救助、支持倡导开展社会互助活动。社会救助就是对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一、社会救助内容主要的方面社会救助内容主要的方面:1.经常性的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是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2.紧急救助制度。紧急救助主要是指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对灾民的紧急救助和应急救助行动。3.临时性的救助。临时性救助主要是指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儿童的救助。4.支持倡导开展社会互助活动。通过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的民间组织。二、社会救助是什么社会救助主要是对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其目标是扶危济贫,救助社会脆弱群体,对象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社会救助体现了浓厚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
    2023-06-05
    368人看过
  • 建立海滩救援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有效的海上救助行为或者救助请求权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五个条件:(1)救助发生在海上或者与海上有关的通航水域。海上救助的风险远大于陆上救助,这是海上救助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海商法要求救助方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通航水域救助被救助物。(2)被救助物必须是法律承认的救助对象。中国海商法承认的救助对象是船舶和其他财产。其中,船舶是指《海商法》第3条所称的船舶以及与之发生救助关系的其他非军用或政府公务船舶。也就是说,救援船和获救船中的一艘必须是中国《海商法》第3条所指的船舶,而另一艘可以是内河船、内湖船和总吨位小于20且不用于军事或政府公务的小型船舶获救对象必须遭遇海上危险。海上危险的存在是海上救助的前提。只有当船舶或其他财产面临真空的危险,可能造成损失时,才有必要进行救援。(4)救援必须是自愿的。自愿原则是海上救助的构成要件之一。自愿是指双方的自愿,即救助
    2023-05-07
    201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海上救助的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海上救助,又称海难救助,是指对遭遇海难又无力自救的船舶、货物、船上人员、旅客以及其他财产进行援救的行为。 救助水域仅限于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救助对象为船舶、自然人、货物及其他财产,不包括海上已经就位的从事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或者生产的固定式、浮动式平台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 北海银滩买房注意事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
      北海银滩买房有8个注意事项: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
    • 社会救助起诉状的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3
      一、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1、诉讼请求即实体权利的主张,以便使受诉人民法院明确其在诉讼上的要求以及通过此次诉讼所欲达到的具体目的。2、提出诉讼请求的客观基础以及为
    •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的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内容 一、救助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 4.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三、医疗救助的病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肾衰竭) 3.重症肝炎 (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
    • 什么是海难救助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4
      1、海难救助,又称海上救助。从广义上讲,救助人在任何水域对遇险的船舶、货物、人命等的救助都构成海难救助,但是,由于对人的救助是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在不严重危及船舶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任何船舶都有救助人命的义务,救助人命不产生救助报酬请求权,只是在救助船舶和其他财产的同时救助了人命,人命救助人才有权分享救助报酬中的合理份额。 2、海难救助是海商法中一项古老而特有的法律制度。公元前9世纪的《罗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