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时需要注意几个事项:1、涉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时限。批准逮捕外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期限由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有时需要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一般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实际案件时间,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3天,未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7天。审查批准逮捕外国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侦查机关依法改变强制措施。2、涉外刑事疑难案件的审查逮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或涉及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政治。外交关系案件,以及适用法律上确实存在困难的案件,认为有必要逮捕,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书面请求。与案件文件一起向省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审查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审查,征求外交部意见后决定。对决定批准逮捕的,书面批准通知层报告的人民检察院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侦查机关执行。3、一般涉外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逮捕。涉嫌其它犯罪的案件,经市.分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提出书面请示,连同案卷材料一并呈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在审中应主动征求外事部门意见。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应批复市.分检察院,由市.分检察院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侦查机关执行。4、对涉外共同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外国籍。无国籍共同犯罪案件应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不同程序处理:(1)嫌疑犯均为外国人案件,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为无需批准逮捕,可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涉案犯罪人全部为外地人的案件,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批后,认为对其中至少一人需要批准逮捕的,应对全案犯罪嫌疑人各自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批决定。(3)涉案嫌疑人中一部分为外地人的案件,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取保候审后认为外地人需要批准逮捕的,也应对全案嫌疑人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决定。(4)嫌疑犯中的一部分是外国人的事件,分为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为中国市民需要批准逮捕,但外国人不需要批准逮捕,可以直接作出对外国人不批准逮捕和对中国市民批准逮捕的决定。
重大涉外刑事案件级别管辖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法发[2013]2号
一、第一审外国人犯罪案件,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犯罪案件较多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辖区内一个或者几个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第一审外国人犯罪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较少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审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外国人犯罪案件。
二、外国人犯罪案件的侦查,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负责。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向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侦查终结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向侦查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辖区内集中管辖第一审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商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综合考虑办案质量、效率、工作衔接配合等因素提出,分别报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同意后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备案。
《刑事诉讼法》第87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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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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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的刑事案件后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注意哪些条件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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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逮捕书的概念、作用、作用及构成要件及审查批准逮捕书注意事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一、概念及作用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提请同级人民检查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逮捕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一经逮捕,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失去了人身自由。所以要求逮捕必须十分准确,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威严,保障无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正因如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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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231、审查逮捕环节,侦辩双方作为平等的诉讼主体,在法律上实际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却是不平等的。 2.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控制不严,司法救济措施相对滞后,犯罪嫌疑人的申辩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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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案件的审查程序主要是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1应当注意将某个证据与案内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就其自身来审查,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如果将其与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进行审查,就可以发现问题,辨别真伪。这种综合分析,包括不同种类证据的比较分析,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勘验、检查笔录的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比较分析等。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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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查鉴定的注意事项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4刑事鉴定结论注意事项:判断和使用鉴定结论应注意两点:一是鉴定结论不能因其科学技术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果。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和限制,鉴定结论不排除出错的可能性。因此,有必要验证它。第二,鉴定结论只应回答专业技术问题,而不应回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