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42:09 435 人看过

一、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如何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驳回起诉诉讼费退还吗

应当退还。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三、受理后多久立案

公安机关侦查办案部门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并迅速针对受理的案件开展初查工作。如果是案情比较复杂等原因,公安机关需要较长时间开展初查工作。期间,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查询立案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随时告知。对于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管辖的,应当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交通不便的地区,送达通知书的期限可延长至15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0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法院受理重婚诉讼要求合理吗
    是合理的。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一、哪些行为构成了重婚?(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五)没有配偶,但
    2023-03-01
    84人看过
  • 法院多久受理诉讼,法院受理诉讼流程
    法院受理诉讼会在7日内受理立案,且会通知当事人,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话,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法院受理诉讼流程包括当事人递交相关的诉讼材料和证据、在诉状清单上签名、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开票。一、法院多久受理诉讼法院受理诉讼会在7日内受理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不调解的情况下,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诉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二、法院受理诉讼流程法院受理诉讼流程
    2023-07-01
    223人看过
  • 离婚诉讼受理法院如何确定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是由基层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离婚诉讼是基于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的。原告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个,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一、被告能异地开庭吗?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变更抚养权怎么认定管辖权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因为我国的离婚管辖采取“原
    2023-06-25
    360人看过
  • 诉讼标的额其他请求会被法院受理吗?
    诉讼标的额其他请求会被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一、标的额怎么计算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额作为诉讼标的额,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额。二、诉讼标的额与合同金额的区别合同金额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也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三、小额诉讼表的额怎么确定的1、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在标的额上是有要求的,新《民诉法》规定标的额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
    2023-03-21
    230人看过
  •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请求有哪些
    一、法院不予以受理的离婚诉讼请求有哪些?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主要是针对男方而言的,这也是在为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通常在上述三种情形下,原则上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当然要是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离婚的话,则还是允许夫妻最终解除婚姻关系。二、如何构成离婚呢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023-03-17
    115人看过
  • 原告撤回诉讼请求法院怎么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规定,实践中,法官的具体做法不一:有要求原告从起诉书中划掉该被告,有要求书记员将此情形记入笔录,有在判决书中处理此程序问题。笔者认为以上做法欠妥,法院是否准许原告对部分被告撤回起诉,应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作出准许或者不准许的裁定。1、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部分主体不适格被告的起诉主体不适格的被告与原告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起诉要件,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部分主体不适格被告的起诉。2、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普通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普通共同诉讼基于数人数诉的相互独立性,原告可以选择数人数诉的独立或者合并,符合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普通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3、法院应视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情况,分别对待(1)在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中,法院应不准许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因为,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是原告基于与被告之间的
    2023-02-09
    186人看过
  • 增加标的额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受理吗
    增加标的额的诉讼请求法院会被受理,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区别是量的变货和质的变化的不同。增加诉讼请求是指在起诉时没有提出的请求,即新的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是对原有的请求进行一定修正,其实质依然还是原有的诉讼请求。一、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而《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
    2023-02-25
    261人看过
  • 互殴后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二人打架派出所处理后一方起诉法院,其中如果牵涉到轻伤以上的,属于故意伤害罪,需同时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因此当事人应该积极应诉,争取主动,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与对方达成和解。如果打了人,受了伤,依法应当赔偿医疗、误工等费用。如果对方起诉了,就要应诉。被别人起诉,应当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积极应诉答辩,提交答辩状,有条件的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信用卡起诉法院后会怎样判决信用卡逾期未还款,若被发卡行诉至法院,法院将根据情况作出以下判决:1、判决欠款持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一般情况下,发卡行对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的持卡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会向人民法院提交信用卡领用申请书、持卡人用该信用卡消费产生的流水记录等证据材料,证明发卡行对持卡人享有到期债权,并希望人民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发卡行所提交的信用卡领用申请书一般会对利息、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透支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费用的收取方式、计算标准进行约定
    2023-07-07
    234人看过
  • 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将如何处理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人民法院会按照下列步骤处理:(1)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2)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若人民法院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此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原告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3)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若起诉状的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若补充的材料及期限经过后,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若
    2023-11-30
    2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对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不自觉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八条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第二十二条有管辖权的人
    2023-08-07
    354人看过
  • 受贿罪自首后法院如何处理
    受贿罪自首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受贿罪的量刑处罚有四种情形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受贿罪自首后应该怎么处理?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当然,对于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
    2023-08-02
    54人看过
  • 合同未生效起诉银行法院会受理诉讼请求吗?
    一、合同未生效起诉银行法院会受理诉讼请求吗?1、合同未生效起诉银行法院不一定会受理诉讼请求,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
    2023-12-04
    43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理程序之强制执行申请后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申请执行的方式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才能申请法执行等。行政复议不受理可以行政诉讼吗行政复议不受理可以行政诉讼吗?《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
    2023-07-06
    282人看过
  • 法院不予受理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不予受理的情形
    法院不予受理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适用法律不同、适用阶段不同、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上诉期限不同、案件受理费不同。其情形包括了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等等。一、法院不予受理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法院不予受理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没有起诉权,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原告丧失了实体权利,也就是无胜诉权;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通常在人民法院立案前或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适用;4.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
    2023-07-01
    427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受理后如何处理法院诉讼程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6
      (一)起诉和受理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三)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
    •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如何增加诉讼请求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7
      1、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2、2001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也就是说,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4、这个的原则
    • 强制清算诉讼请求法院受理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4
      1、人民法院应当在听证会召开之日或者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 2、被申请人就申请人对其是否享有债权或者股权,或者对被申请人是否发生解散事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应不予受理。申请人可就有关争议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予以确认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但对上述异议事项已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以及发生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 法院受理原告诉讼请求有哪些要求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29
      法院受理原告诉讼请求的要求是,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阐述清楚了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原告和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同时被告的信息足够明确,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相关诉讼请求才会被法院受理。
    • 法院受理后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0
      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第138条的规定,这种法律后果表现在: 1、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2、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