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保障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开展城镇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自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目前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抓紧申请办理登记,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今年年底,城镇个体工商户要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进入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为个体工商户帮工的农村人口,不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户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18%的比例为本人缴纳,同时,按该基数10%的比例给其雇工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按该基数8%的比例缴纳,由其雇主代收并逐月向所在地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三、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从事个体经营后,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在国有企业实行个人缴费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为缴费年限并与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分别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11%建立,其中雇工个人帐户8%为本人缴费,其余从雇主给雇工的缴费中划拨。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个人帐户从1996年1月1日起建立;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建立。
五、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发〔1998〕28号)文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对于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若本人自愿,经批准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可适当后延,延迟期间继续按月按规定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
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工商业联合会,应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年度检验时,个体工商户必须出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凭证。
七、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尽快实现对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全面覆盖。对不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或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责令其限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仍不办理或不缴费的,要按照《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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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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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待遇规定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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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是怎样的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一、参保条件: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到埇桥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城镇户口可以到埇桥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手续: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一村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三、参保年限: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且缴费年限最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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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中个人工商户主体的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3目前,《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规定了公民、合伙企业、其他合伙组织、农村土地承包人、不具备资格的其他组织等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明确赋予这些个人(组织)诉讼主体资格,对个体工商户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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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能否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规定了2010年养老保险的转移问题。 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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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规定啊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