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股东权利的司法救济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5:53:42 325 人看过

一、直接诉讼

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一共规定了提起这种诉讼的5种情况:

1、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简单来说就是,股东如果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在决议做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股东如果认为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不能行使查阅权。《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在实践中知情权主要体现在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账簿等。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要求查阅。

4、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股东如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而决议又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份: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在此种情况下股东与公司如果不能达成回购协议,则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

5、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派生诉讼

派生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这时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这时原告是股东(正常情况下原告应是公司)。之所以确定这样一个制度,是因为公司往往被大股东所控制,如果他们侵害公司利益,实际上是损害小股东利益谋取个人利益,他们是不会让公司对自己提起诉讼的;同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代表公司对自己提起诉讼;还可能存在公司董事疏于职守,怠于诉讼的情形。所以,派生诉讼对于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权利是有重大作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权利相关文章
  • 有关公司法人股东变更的问题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及征求意见的说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还需要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07-12
    435人看过
  • 小股东权益救济有什么规定
    在很多情况下,法律保护措施是不能做到很好和完全保护小股东权利的,因此,法律有必要在事后救济方面加强规定,为小股东在权益受到侵害或正在侵害时,提起司法救济提供可能。这样,既有利于减少小股东因为控制股东滥用职权和控制权给小股东所造成的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又可以促进法律公平、公正价值的体现和社会经济的发展。1、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在股份制公司,控制股东可以通过控制董事会来控制公司。而董事的行为对公司有引起不能恢复的损害的可能性。仅董事个人承担责任并不能完全弥补,还必须对这些行为加以事前控制。在公司法中赋予任何股东在他以为公司的经营不正当的侵害了部分股东(至少包括当事人)的权益时,均有权请求法院对这种行为进行干预。一旦认定多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或者管理人员的行为构成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不公正侵害时,赋予法院有权下令禁止公司为某种行为,对公司将来的经营活动施加管制。这样,可一定程度上为小股东救济其权
    2023-06-15
    108人看过
  • 如何救济中小股东权益
    中小股东的司法救济在我国公司发展史上,特别是股份制公司发展史上,大股东利用自身优势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股份公司的发展进程。因此,如何为中小股东权益提供切实适用的法律救济,已成为我国公司法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最近出台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侵权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上市公司治理标准)都规定了许多中小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作为少数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手段,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少数股东权益的法律救济还比较缺乏。与我国中小股东的环境相比,英美法为中小股东提供了更好的权益救济制度供其选择。作为英国公司法的一项一般原则,小股东不能直接对其公司的侵权行为或公司内部事务中的不规范行为提起诉讼,即“福克斯诉哈伯特规则”。也就是说,当公司遭受损害时,公司是适当的原告,少数股东无权提起诉讼。根据英国普通法,股东必须证明他们的一
    2023-05-07
    99人看过
  • 股东退股问题:大股东是否有权强制小股东?
    1。股权是股东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其他股东不得强制股东退股,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据此,一般情形下,大股东不能强制要求小股东退股。2。如果某个股东出资期限届满但根本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将其除名。大股东不让小股东参与经营公司法上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占40%股份的小股东,联合在一起就可以将投票集中使用在选举1-2名董事或者监事上,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就拒绝不了小股东参与公司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2023-07-06
    241人看过
  • 股东权利救济的依据是什么
    股东权利救济的法律依据:1、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3、不能行使查阅权。4、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一、股东直接诉讼的适用程序股东诉讼分为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如果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即全体股东的利益),适用股东代表诉讼;如果侵犯的是“个别股东的利益”,适用股东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1.撤销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损害赔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2023-06-23
    442人看过
  • 股东对关联交易救济权的权源
    股东救济权的权源是指股东享有救济权的实体法依据。目前对这一问题有三种理论认识:第一、债权人代位权说。该说认为股东的股权在现代公司股权日益分散的情况下,已蜕化为对公司的债权,为了保全债权,股东有权代位公司向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人请求停止侵害和赔偿公司损失。第二、受益权说。此说认为,从公司财产的角度来看,股东的实质地位是受益人,股东以其实质地位等待受益,关联人侵害公司利益也就是侵害了股东的受益权,股东可以因此获得对关联人的救济权。第三、股东权说。这种观点认为公司的出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结果,公司的最终所有人仍然是股东,股东的所有权是以股东权的形式存在。因此,对公司利益的侵害,必然也是对股东权的侵害,股东基于股东权被侵害的事实而享有对加害者的救济权。9我们认为第三种观点是最合理的观点。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享有权利。如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可归纳为五种自益权和七种共益权。自益权包括股票交付请求权、
    2023-03-01
    241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利提出公司解散的法律问题
    一、股东是否有权利提出公司解散的法律问题股东有权提出公司解散。法院受理公司解散之诉的情形有以下四种: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二、公司解散诉讼管辖是什么公司解散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公司解散诉讼法院多久判决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
    2023-08-21
    345人看过
  • 公司股东权利滥用问题探究
    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的方法如下:一、应加强立法工作,尽快修改相关法律,增加限制大股东相关权利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特别条款。二、尽快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机制,切实对侵权行为起到事后监督和警示作用。滥用民事权利的有哪些情形滥用民事权利的情形有:违背诚实信用;违反公共利益;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2023-07-03
    357人看过
  • 股东权利被侵害有哪些先进的救济方法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是:1、直接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派生诉讼,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这时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原告是股东。侵犯著作权的救济方法有哪些《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九条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于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
    2023-07-23
    450人看过
  • 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
    一、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1、与显名股东签订完备的书面协议隐名股东可与代持股人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自己的实际投资人身份,约定代持股人股权行使的方式、股权收益的归属和代持股人的报酬,尤其应当约定代持股人损害隐名股东权益的情形和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以此从根本上排除显名股东不承认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身份的风险,并加大显名股东违约的成本。2、在隐名股东投资形成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担保隐名股东投资后,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以显名股东为质押人,隐名股东自己为质押权人,将显名股东代持的股份向隐名股东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显名股东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转让,同时,即使由于其他原因,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3、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作为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主要通过约束显名股东的方式控制公司。因此,隐名股东需要在代
    2023-06-02
    89人看过
  • 对股东的司法救济情况有哪些
    对股东的司法救济情况有:(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特定性义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监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行为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
    2023-04-26
    163人看过
  • 企业中小股东的权力问题
    公司中小股东权利:知情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其他。新三板企业股东权利范围1、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企业章程、股东名册、企业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企业会计账簿。股东提出查阅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企业提供证明其持有企业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企业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企业设董事会办公室接受股东查阅要求。2、参与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
    2023-07-06
    171人看过
  • 公司解散暨大股东滥权时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
    、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法律性质上清算组是清算法人的执行机关,对内执行清算事务,对外代表清算法人了解债权债务。出现终止事由的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进入清算,换一个角度思考比较容易解决的,公司解散的请求事面中加判清算责任,如到期不履行清算责任,将由法院指令有关部门或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事务由全体清算义务人承担,解散是指企业法人因法律工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终止活动并终止法人资格的行为,是法人主体消灭的必经程序,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是法定的解散事由之一,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到企业注销这一阶段很可能发生一些法律行为,清算是法人解散后清理其债权债务终结其法律关系,使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被吊销执照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使范围受到法律限制,除清算以外的一切经营行为均应终止,仅享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只能从事清算行为,其民事主体可确定为清算法人,最高人民法院2000法复第23
    2023-02-22
    149人看过
  • 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及其司法救济
    所谓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在股份公司发行新股时,优先于一般人按照自己原有的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权利。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原则上必须首先向原股东配售,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我国公司法第13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做出决议。由此可见,我国明确肯定股东的新股认购优先权。但是实践中,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不总是得到充分保护的,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受到侵害。对原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侵害一般表现为公司发行新股时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损害了原股东依法或按照公司章程所应当享有的优先认购部分新发行股份的权利,其实是公司的某一或某一部分股
    2023-06-09
    16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持有的股票的类型和数量,股东的概念是对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股息的个人或单... 更多>

    #股东权利
    相关咨询
    • 小股东的司法救济措施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小股东的司法救济措施: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
    • 请问什么是小股东权益救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3
      1、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弹性和效率。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履行股东
    • 公司拒绝小股东查帐 小股东的救济途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4
      导读:公司拒绝小股东查帐小股东的救济途径《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 公司拒绝小股东查帐小股东的救济途径《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
    • 小股东是否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小股东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相关权利。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法定条件下可以提起。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都有权利提起。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
    • 股东权利救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9
      股东权利救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等。前述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