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的指导思想及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4:11:03 90 人看过

经济仲裁的主要原则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

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

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经济仲裁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的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的专家。由于民事纠纷与商事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知识领域,因而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第二,仲裁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这就能使双方更容易接受仲裁的处理,自觉执行裁决。

第三,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费用低,与诉讼制度相比,对当事人更具有吸引力。

第四,仲裁一般不实行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

对于经济仲裁,单纯不服仲裁结果是不可以起诉的。我国实行的是“或裁或诉”原则,也就是说仲裁和诉讼是两个相互排斥的争议解决方式,一旦选择了仲裁,那么对于仲裁做出的判定必须服从,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得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制度。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仲裁庭的仲裁程序有误,或者仲裁员有收受

贿赂等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关键就看能否有效举证了。对于经济仲裁,单纯不服仲裁结果是不可以起诉的。我国实行的是“或裁或诉”原则,也就是说仲裁和诉讼是两个相互排斥的争议解决方式,一旦选择了仲裁,那么对于仲裁做出的判定必须服从,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得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制度。

涉及经济方面的一些纠纷的话,是可以到当地的仲裁机构来提出仲裁然后进行处理的,同时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仲裁的裁决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来申请,进行处理的。比如说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范围相关文章
  • 袭警罪指导意见具体是什么内容
    一,袭警罪指导意见具体是什么内容具体内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妨害公务罪,将袭警行为独立成罪,除了因为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的确不同于其他一般公务行为之外,最大的原因还是考虑到袭警行为的特别危害性,导致如何处罚需要区别开来,不再是“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而是增加了加重处罚的条款,即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妨害公务罪,最高还是三年有期徒刑不变。《指导意见》主要从行为定性、公检法机关办案协作、加强宣传等方面作出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直接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
    2024-01-18
    50人看过
  • 经济仲裁注意事项是怎么样的内容
    一、经济仲裁注意事项是怎么样的内容经济仲裁注意事项是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的申请,并且还需要提交相对应的证据。仲裁开庭的主要程序如下: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然后宣读仲裁纪律。2.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3.开庭调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顺序,询问有关产生纠纷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询问其他证人。当事实调查完结时,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同意,即时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即可宣布休庭、开庭结束。哪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组织双方辩论。4.如再次调解不成。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陈述完毕后,应暂时休庭。5.休庭时仲裁庭对合同纠纷进行评议,并做出裁决意见。6.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结束,致此开庭即告完结。二、
    2023-04-11
    56人看过
  • 离婚经济帮助有什么具体内容
    一、离婚经济帮助有什么具体内容离婚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有条件的另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生活困难一方适当资助的制度。该制度的实施需要符合一定的适用条件,主要有:1.须以离婚为先决条件;2.须以一方生活困难为条件;3.一方生活困难应发生在离婚时;4.对方须有负担能力;5.不考虑双方是否存在过错;6.给付具有阶段性。二、离婚经济帮助的数额要考虑哪些因素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要考虑以下因素: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
    2023-11-07
    407人看过
  • 经济仲裁具体办理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一、经济仲裁具体办理流程经济仲裁的流程具体如下:1.提交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未经仲裁庭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被申请人作出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应先调解争议,鼓励双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5.仲裁裁决。二、经济仲裁期限是多久经济仲裁期限是六个月,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对于仲裁期限的规定为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相应地延长期限。经济仲裁期限的时长由使用的仲裁规则决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
    2023-06-07
    356人看过
  • 经济仲裁如何收费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仲裁与诉讼是现代社会两种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涉及财产利益的民事经济案件(个别类型案件除外),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选择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选择了仲裁(订立了仲裁协议或条款),则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不能向法院诉讼,仲裁协议或条款无效的除外。仲裁相比与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双方当事人须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2、仲裁机构具有可选择性,纠纷的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某个仲裁委员会作为纠纷的解决机关;3、仲裁员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4、仲裁过程以不公开为原则,具有保密性;5、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二、经济仲裁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预交案件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
    2023-03-17
    329人看过
  • 仲裁审理的问题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审理方式(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在任何情形下,仲裁庭均应公平和公正地行事,给予各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论的合理机会。(二)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也认为不必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询问式或辩论式审理案件。(四)仲裁庭可以在其认为适当的地点或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合议。(五)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发布程序指令、发出问题单、举行庭前会议、召开预备庭、制作审理范围书等。第二条开庭通知(一)仲裁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日期,经仲裁庭决定后,由秘书局于开庭前20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请求延期开庭,但必须在开庭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庭提出;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二)第一次开庭审理后的开庭审理日期
    2023-06-12
    160人看过
  • 继续履行的适用及其限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继续履行的适用及其限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维持合同履行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第一点,需存在违约行为;第二点,进行合同续期的可行性必须得到保障;第三点,合同续期是巩固双方利益的必要条件,若继续履约相关成本过于高昂,有可能破坏原有的利益平衡,那么便不适宜采用持续履行的法律手段来处理问题;第四点,合同中规定的债务内容适宜具有强制性的履行方式;最后一点,债权人须在适当期限内提出要求结束合同的请求。当持续实行(或称为实际实行)作为一项解决违约纠纷的首要条件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便是它的可执行性。对于以现金交易为核心条款的合同纠纷,可以毫无保留地应用持续实行这一手段进行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2024-07-17
    288人看过
  • 我国刑罚的种类及其具体内容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有期徒刑在监狱或
    2023-06-11
    164人看过
  • 婚姻的无效规定及其具体内容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婚姻无效判决领证一年离婚可以吗?婚姻无效经过判决后,领证一年又要离婚是可以的。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由男女双方自行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并制定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
    2023-07-12
    13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具体是什么意思
    经济适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一、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区别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区别如下:1、发起对象不同: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发起;工程决算由建设单位发起;2、清算资料不同:工程结算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合同规定给施工方的其他费用;工程决算包括从筹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意义不同:工程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计划、实际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以及设计和实际的生产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概算总投资、实际的建设成本和主要技术经
    2023-03-26
    209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具体指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具体是什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财产低于最低限额。《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
    2023-08-05
    474人看过
  • 个体私营是什么意思以及如何促进其经济体发展
    一:个体私营是什么意思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具有重要意义。二:如何促进其经济体发展一、鼓励私营企业做大、做强、做活。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许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竞争优势的私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服务业私营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要通过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个体私营企业的联系,明确服务重点和方向。各地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工商登记信息资源优势,向社会发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动态信息,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创业进行提示、预警,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确定有利的投资发展方向。二、立足职能,积极配合相关
    2023-04-30
    312人看过
  •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规则的内容包括什么?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后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名称。当事人在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订明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或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的仲裁委员会或仲裁院仲裁的,均应视为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主任履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根据主任的授权可以履行主任的职责。仲裁委员会设秘书局,在仲裁委员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在上海
    2023-06-24
    136人看过
  • 经济诈骗罪的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经济诈骗罪判刑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私财产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产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巨额、巨额和巨额。贪污怎么判刑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23-07-03
    33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的范围通常包括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等。 在合同纠纷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和纠纷。在财产权益纠纷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各种财产权益争议,如知识产权纠纷、保险索赔等。 在劳动争议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劳... 更多>

    #仲裁范围
    相关咨询
    • 缺陷责任期具体是什么意思以及其具体内容都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0
      缺陷责任期指含在履约保证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承包商完成了所有的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一般有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约定。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检查已完工程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缺陷责任期的内容有: (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2)检查已完工程。 (3)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5)全部或者部分使
    • 经济裁定书主要是写什么样的具体内容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7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民诉134条) 二审 上诉期间 对判决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民诉147条) 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247条)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 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
    • 裁定书是指什么具体内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4
      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1] 裁定书的格式、写法、署名等与判决书基本相同。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 仲裁协议的内容具体是什么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应当明确约定。
    • 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的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9
      我国对劳动纠纷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发生劳动纠纷后,应当现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即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