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怎样可认定为善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9:17:24 62 人看过

一、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怎样可认定为善意

1、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二、不动产纠纷管辖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涉不动产的物权纠纷和合同纠纷,应分别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1、涉不动产的物权纠纷

就涉不动产的物权纠纷而言,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33条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2、涉不动产的合同纠纷

就涉不动产的合同纠纷而言,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或约定不明,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一、没有变更登记的房子还能不能卖?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受让人而言,不能发生取得产权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2023-06-28
    328人看过
  •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不动产或动产享受什么
    用益物权人对他别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占有是对物体的实际控制,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是必要的。利用他人的物体作为使用收入,必须实际控制物体。没有占有就不可能直接利用物体,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根据物体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约定的方式实际利用物体。收入是通过利用对象获得经济收入或其他利益。建立用益物权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1、用益物权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一)用益物权人对物予以直接利用、实际支配、实际占有;(二)用益物权人使用该物以及利用该物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
    2023-07-21
    110人看过
  • 股权受让做为受让人的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
    受委托,代表珠海的一方当事人去深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当事人是自然人,深圳的交易程序不同于珠海,所有的转让协议,包括房产转让等都要去一个叫做深圳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地方做见证,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目的只是对合同的真实性、格式、双方的意愿进行见证,见证完后再去工商局做变更登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做为受让人的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对公司的前身进行调查,包括公司的成立时间、债权债务情况,现有经营等等。2、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即转让前的承担问题。3、约定对转让人有隐藏重大事项影响到受让方利益行为的赔偿责任。4、股权转让款要及时支付,并及时要求出示收据。5、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到工商局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只有工商局变更完毕,股权转让才正式完成。6、转让后,及时向转让方索取公司资料,尤其是公司公章。
    2023-06-13
    490人看过
  • 受到哪些限制的房产不能进行转让或退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房产出售或转让要交哪些税李先生最近有点烦:几年前,他用自家地,在海口坡博村盖了一栋六层小楼,最近由于生意做得比较顺手,业务量不断扩大,他想将这栋楼房连同地皮一起出售或转让,但不知个人转让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转让房产所得应当如何计算,以及如何申报个税。为此,李先生请记者帮忙向税务部门咨询咨询,以便抽空出售或转让房产。个人转让房屋涉及6税种昨日,记者就李先生欲出售或转让房产一事的涉税问题,请省地税局进行解答。据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人转让
    2023-08-11
    159人看过
  • 善意受让人与无处分权人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善意受让人与无处分权人的合同的效力是:在善意受让人与无处分权人之间,该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在无权处分人与有权处分人之间,该合同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一、善意的要求有哪些善意的要求有:1、受让人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应当依法登记的,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二、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1、概念: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2、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其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适用这一制度;(2)第三人取得财产须基
    2023-06-25
    108人看过
  • 从保护善意受让人角度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
    为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优化金融机构的运营环境,国家于1999年起分别成立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账面价格收购了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债权后,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直接与原债务人协商清收,或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至人民法院,或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将已归属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向其他企业、个人进行转让。对于债权从银行转让至资产管理公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实践中多无争议,在诉讼中亦鲜有当事人提出异议。而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向其他企业、个人转让债权的法律效力,由于债权系从国有主体转向非国有主体,而且其转让有一定的政策性,故在成诉后多有争议,成为司法审查的重点和难点。当前,由于在实践中出现了受让人以极低对价购得高额债权并获取丰厚收益的情形,社会舆论对不良债权处理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最高人民法院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慎重处理不良金融债
    2023-06-08
    432人看过
  • 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14条和第3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时间是:(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提交答辩书和证据。(2)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同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2023-06-14
    110人看过
  • 劳动者流产是否可以享受产假?
    问:劳动者流产是否可以享受产假?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生育、流产的休假时间作了详细规定。依照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其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劳动者流产的可以享受产假,其产假待遇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支付。
    2023-06-09
    228人看过
  • 动产或者是不动产的交付方式
    1、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特点:交付在前,买卖在后。亦即买卖之前已经交付(占有)2、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本人交付。3、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不动产隐匿转移的方式及对策有些当事人在离婚之前,就已经秘密购买了另处不动产。为使该房产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在离婚时一般采取隐瞒的策略。当夫妻感情不和时,就应当敏感地对待对方的行为,收集并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以查询夫妻共同房产。财产分割必须要遵循一个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其中一方在离婚过程当中将财产事先进行了转移,
    2023-08-17
    382人看过
  • 动产善意取得应当如何认定
    动产的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从所有人处取得动产的占有,并以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为目的而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时为善意即可取得该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善意取得的要旨在于维护占有的公信力,使第三人可信赖占有而通过交易取得动产所有权,保护交易的秩序和安全。动产的善意取得须以受让人的善意为要件,所谓善意,是指受让人非因重大过失而不知让与人无让与的权利。受让人是否善意,可以结合当事人、标的物的价值和推销方式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依据交易经验一般人都可以认定出让与人无处分权而受让人未辨明的,就可以认定受让人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善意的准据时点,即以何时作为判定受让人的善意的标准,一般应以受让动产的占有的形态而定,在现实交付情形下,指交付之时。同时,也可以考量受让人受让标的物后的使用情况来加以判定,如果受让人受让标的物后并非如其所陈述的用途加以利用,也可以判定其受让时并非善意。
    2023-05-01
    358人看过
  • 小产权房可以转让或不转让吗?
    小产权房不可以侵占转让。如果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就可构成侵占罪,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一、侵占罪起诉怎么收费在我国,侵占罪属于自诉的刑事案件,需要受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自诉案件不收诉讼费,即,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侵占时是不用交诉讼费的。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此罪。侵占罪是绝对的自诉案件,不存在例外情况。二、遗产保管是侵占遗产吗遗产保管不属于侵占,但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遗产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且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三、侵占罪公安局能立案吗?侵占罪如果当事人向
    2023-06-20
    428人看过
  • 认为转让性质模糊受让人起诉被驳回
    2008年,李东将自己承包的一家餐厅转让给了好友张磊,并签订了转让协议。半年后,张磊发现自己并未取得餐厅的所有权,原因在于李东仅是该餐厅的承包人并非所有人,遂一怒之下将李东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该转让协议实属承包转让协议而非所有权转让协议,内容合法有效,驳回了原告张磊的诉讼请求。原告张磊认为,该转让协议的性质应为所有权转让,而作为承包人的李东并无权利转让餐厅,他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欺骗自己。因此,转让餐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故请求石景山法院确认转让协议无效,责令李东返还转让费、房租等费用,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李东则辩称,张磊作为自己朋友,在完全清楚餐厅状况的情况下,自愿接受餐厅的经营权,现在却主张协议无效与事实不符。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转让协议》所确定的转让标的是餐厅的承包经营权还是企业的所有权成为争议的焦点。从协议字面上看,合同甲方书写为北京市某餐厅,又有“李东(甲方)名下的
    2023-06-09
    361人看过
  • 劳动者因公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单位打架受伤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超龄劳动者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案例张某系江西籍某村村民,今年65岁,2007年8月到浙江绍兴某私营企业从事装卸工作。2009年4月17日,张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车上摔下,造成颅脑损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因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遭到拒绝,张某于6月20日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案例张某系江西籍某村村民,今年65岁,2007年8月到浙江绍兴某私营企业从事装卸工作。2009年4月17日,张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车上摔下,造成颅脑损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因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遭到拒绝,张某于6月20日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天,劳动与社会保
    2023-08-08
    75人看过
  • 冒名劳动者受伤也应认定为工伤
    问:她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答:首先说明的是,她采取借用他人身份证、冒名顶替的方式,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但是,她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用工事实,是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用人单位只要存在用工事实,即使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事实劳动关系。根据这位农民工反映的情况,她以妹妹的名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虽然这种欺骗行为致使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无效,但这并不影响她与工厂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和法律认定。另外,《工伤保险条例》中也没有关于冒名劳动者受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禁止性规定。因此,这位农民工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当然,她采取冒名顶替的方式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工厂可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工厂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2023-06-09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
    • 无处分权人已经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所有权人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⒈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善意取得的不动产怎么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5
      善意取得有三个条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
    • 破产债权可否转让或者不转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对于破产债权能否转让,有几种特殊情况。 1、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条内容之规定即“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 2、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三条内容之规定,即“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
    • 受让人名下不动产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抵押的不动产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之日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