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管辖权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1 05:42:24 306 人看过

一、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管辖权有什么规定

1、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管辖权规定如下:

(1)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负责捕诉的部门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经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2)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当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

(3)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

(4)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前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八条

二、提起公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法定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检察院提起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机关是哪一个?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人民法院提审案件由谁审理1、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一审。2、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的刑事案件。实践中,高级法院审理一审刑事案件非常少。二、民事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一)重大涉外案件1.争议标的额大。2.案情复杂。3.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1.主体众多。2.标的额较大。3.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重大的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2.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
    2023-02-28
    268人看过
  • 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程序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移送管辖条件有: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刑事案件移送管辖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规定如下所述:《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3-07-08
    11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规范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不起诉案件,是指审查起诉过程中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第三条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是为了充分听取侦查机关(部门)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等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是否作不起诉处理提供参考。第四条公开审查的不起诉案件应当是存在较大争议并且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准备作不起诉的案件。第五条对下列案件不进行公开审查:(一)案情简单,没有争议的案件;(二)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三)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进行公开审查;(四)其他没有必要进行公开审查的案件。
    2023-06-11
    218人看过
  • 监察委案移送起诉管辖检察院是谁?
    监察委调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起草移送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级监察委办结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终应交由下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比较可行且便捷的做法是直接将有关决定、调查终结报告、案卷材料、所有证据、移送起诉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全部交由行为人犯罪发生地或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等刑诉法规定有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所在地的下级基层监察委,由该下级监察委按照上级移送起诉意见书进行适当内容转换后,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按照程序与同级法院沟通移送审判。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一、监察机构监察对象是谁?依据我国国家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员会的管辖的对象主要是国家行政机
    2023-06-19
    148人看过
  • 哪些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哪些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相关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二、民事公益诉讼范围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
    2023-06-04
    322人看过
  •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吗?
    一、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吗?对于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不是必须受理的,若该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则可以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
    2024-01-16
    51人看过
  • 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几个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另外,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一、劳动仲裁规定的管辖形式有哪些?劳动仲裁管辖的形式有:1.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2.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3.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4.指定管辖,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二、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
    2023-03-25
    355人看过
  • 市检察院管辖刑事案件
    市检察院管辖哪些刑事案件依据我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一)非法拘禁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二)非法搜查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三)刑讯逼供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四)暴力取证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五)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二百四十
    2023-06-14
    108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具有立案管辖权
    检察院具有立案管辖权,但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有一定范围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案件一般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案件。一、无管辖权是不是不立案一、无管辖权不立案吗管辖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是指对案件有没有审理权,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提高诉讼的效率,让案件更好进行审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不立案。二、管辖权是什么意思管辖权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国际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准确划分国家间对某些问题的管辖权,从而维护一个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平等。法院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标的物管辖权”(SbjectMatterJrisdiction),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力,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
    2023-02-16
    119人看过
  • 法院移送管辖检察院规定是什么?
    法院移送管辖仅仅是在法院之间进行移送,并不会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进行审理。检察院不具有审理案件的职能。移送管辖条件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
    2023-04-05
    363人看过
  • 公诉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有何规定
    一、公诉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有何规定关于公诉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审理时限规定如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被赋予公诉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环节的案件,其最长侦查期限可以达到整整300个自然日;在审查批准逮捕或审查起诉这两个阶段的案件,其最长期限则设定为217个自然日;而对于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其最长期限同样是300个自然日。因此,人民检察院对于公诉案件的全案累计最长期限大约为817个自然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
    2024-04-14
    61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有自诉案件吗
    人民检察院没有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自诉案件吗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n人民法
    2022-06-24
    377人看过
  • 检察院自侦案件指定管辖程序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一)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1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为了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防止以拘代侦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4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
    2023-04-27
    248人看过
  • 什么情况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3、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四、经特赦免处罚的;5、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有几种(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中国刑法把情节分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节,如果某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已无危害,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一切犯罪事实都是讲究证据证明的。对于一些证件不完整或者是没有有效的材料等等,其可能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犯罪分子可能得不到应有惩罚。对此不管是起诉什么事件的时候,都是需要有足够的证
    2023-08-16
    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符合什么条件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此,提起公诉应符合:事实情楚,证据确实充分和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两个条件。
    • 检察院有哪些规定,检察院提起公诉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3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
    • 检察院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交检察院提交起诉书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首先,起诉书,亦称起诉状,是法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其诉讼书状就叫刑事起诉状,也称刑事诉状。刑事起诉状限于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等诉讼处理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检察院对于决定提起公诉
    •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需要派员出庭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行诉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人民检察院也应派员出庭。
    •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改变管辖的案件,如何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的期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5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九条明确:对于提起公诉后改变管辖的案件,原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参照本规则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与审判管辖相对应的人民检察院。移送的人民检察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查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自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二百四十八条明确: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