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物证可以认定有人猥亵罪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5:32:26 176 人看过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目的,使用发生性关系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者猥亵对象。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如果确实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犯罪行为发生,是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的。即便是有零散证据,而不是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犯罪行为的发生,也是不能认定有罪的。一个案件除了物证可能还有其他种类的证据,如果证据间可以相互印证那就可以认定案件事实;如果不能相互印证,就不能认定案件事实,这个是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的

一、猥亵儿童是什么行为

猥亵儿童是指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目的,以性交以外的方式对14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对象是14岁以下的儿童,可以是男孩,也可以是女孩。在认定本罪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猥亵儿童的行为和一般对儿童表示亲密的行为。如果只是触摸孩子的亲密,拥抱孩子,没有实施具体的猥亵行为,就不能视为猥亵儿童罪。根据有关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只有证人作证时能否定罪

只有证人作证时不能定罪。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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