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9:32:15 259 人看过

一、刑事赔偿受理范围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二、刑事赔偿案件的确认

人民检察院对于请求赔偿的违法侵权情形,应当依法确认,未经确认有违法侵权情形的赔偿申请不应进入赔偿程序。

有下列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请求赔偿的违法侵犯人身权情形,以确认论,应当进入赔偿程序:

(1)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定书;

(2)人民检察院撤销逮捕决定书;

(3)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书;

(4)不起诉决定书;

(5)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的复查决定书;

(6)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予以释放的证明书;

(7)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8)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

(9)对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

但是对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因证据不足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申请赔偿的,人民检察院的逮捕、拘留决定有无违法侵犯人身权情形,应当依法进行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中国年国家赔偿金标准及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金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二、国家赔偿的范围:根据《国家赔
    2023-04-06
    318人看过
  • 民事执行中的国家赔偿范围
    一、民事执行中的国家赔偿的必备要件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引发的国家赔偿。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要件、程序或方法。违法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一种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因为违法执行的侵权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特殊的侵权主体与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使执行权的行为、存在损害事实、违法执行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及符合法定赔偿范围一起,构成国家承担违法执行赔偿责任的必备要件。二、民事执行的确认程序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违法执行由执行监督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确认。(一)通过执行监督程序,依法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决定的,属于依法确认执行监督主要是通过当事人提出异议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来实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
    2023-04-24
    133人看过
  • 申请收容审查国家赔偿可以吗,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申请收容审查国家赔偿可以吗?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答案是肯定的,关于收容审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正常流程,但是如果存在判断错误本身和自身没有联系的话,我们是可以申请收容审查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
    2023-06-13
    155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中关于刑事赔偿范围
    4月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对被刑事拘留后释放的人员是否可获国家赔偿作出了规定。草案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种情况下采取的逮捕措施,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在国家赔偿法关于免责的规定中予以明确。
    2023-06-11
    491人看过
  • 国家赔偿类型是什么,范围一般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2010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一、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行政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
    2023-02-23
    344人看过
  •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是什么范围
    一、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是什么范围1、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支付赔偿金;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其赔偿范围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2、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二、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1)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023-06-12
    193人看过
  • 2020国家赔偿最新标准和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二、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
    2023-02-19
    293人看过
  • 刑事赔偿扣押程序违法是否符合国家赔偿范围
    扣押程序违法符合国家赔偿范围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申请国家赔
    2023-03-20
    143人看过
  • 什么叫刑事赔偿?申请刑事赔偿的范围
    1、什么叫刑事赔偿?刑事赔偿也叫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监狱管理职权时,违法给无辜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2、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取得刑事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
    2023-04-24
    175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包括民事赔偿吗,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国家赔偿包括民事赔偿吗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因此,国家赔偿是不包括民事赔偿的。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行政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
    2023-06-13
    349人看过
  • 国家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国家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国家赔偿范围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竖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二、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等一系列因素相联系,需要根据具体事件进行判断。精神损害赔偿在性质上是辅助性的,而非主导性,我国的法治状况、财力充裕程度、精神损害侵权数量以及国家赔偿法所确定的违法原则等决定我们不能对每一桩国家的精神侵权行为进行赔偿,也不应对应予赔偿的侵权行为而不赔偿。这就有一个赔偿的范围问题。此范围的界定,对于国家侵权受害人,赔偿义务机关和法院赔偿委员会,均有现实意义。对于我国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这一赔偿范围只限定在名誉权和荣誉权,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
    2023-06-06
    219人看过
  • 2023刑事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谁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谁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4)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5)刑讯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刑事赔
    2023-06-11
    224人看过
  •  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国家赔偿制度的具体范围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在采取逮捕措施后,若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因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在采取逮捕措施后,若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因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刑事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刑事国家赔偿是指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因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给受害人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由国家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标准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根据该法第三条,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受害人在遭受违法行为侵害时,有权获得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具体赔偿方式包括:1. 消除影响:消除违法行为对受害人人身、名誉造成的影
    2023-08-29
    183人看过
  • 国家赔偿司法赔偿范围的界定
    司法赔偿范围,指行使司法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哪些违法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何种损害,有国家予以赔偿。司法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方面。1,刑事赔偿范围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因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而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以及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依照审判监督;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以上的几种情况是我国刑事赔偿的主要情况,即我国刑事赔偿的范围。2,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的司法赔偿是本着不能执行回转原则,因此对于错判不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
    2023-06-06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7
      1、刑事拘留正常情况下是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 2、《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
    • 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7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 国家赔偿有民事赔偿范围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21
      国家赔偿中是有没有民事赔偿的。但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 赔偿的范围包括国家赔偿的什么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2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
    • 国家法律刑事赔偿包含哪些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8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