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致人损伤消费者怎么寻求法律救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7:40:21 219 人看过

缺陷产品致人损伤消费者可以与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协商,让其赔偿自己所受到的损失;

如果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

一、在超市吃到变质食品怎么样办理赔偿

消费者在超市买到变质食品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食品中有异物如何赔偿

食品中发现异物的,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三、网购过期食品怎么样能赔

网购到过期食品赔偿如下: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因产品缺陷利益受损,消费者有权请求赔偿哪些项目
    因产品缺陷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的损害,包括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和其他重大损失。人身伤害包括人的肢体损伤、残废、灭失等,以及造成身体疾病、死亡等。《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财产损失是指除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的灭失、损毁或者功能的丧失、使用价值的降低等。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其他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含可得经济利益的损失。《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2023-06-07
    157人看过
  • 消费者因产品缺陷使人身、财产造到损害索赔对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05
    365人看过
  • 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如何寻求司法救济
    一次跌倒摔出十万赔偿家住东北塘镇的卞老太一大早去当地某超市买菜,没成想在超市里跌倒导致骨折住院。在与超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超市诉至锡山法院,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十万余元。连场争锋难辨谁对谁错庭审过程中,卞老太坚称是超市工作人员用手推车撞到自己,认为超市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切责任;超市则认为卞老太是自己不小心跌倒,并不是工作人员推撞所致,超市已经尽到了足够的保障义务。由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法官先后组织了多次法庭调查,但是双方前后提供的证据均无法充分支持自己的观点,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多番调解终得双方满意主审法官办案时敏锐地意识到,此案涉及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我国的相关法律在这方面仅有原则性的规定,不具备可操作性,并且此案双方提供的证据均不充分,如果直接判决既缺乏相关法律条文的支持也无法兼顾当事人的利益。鉴于此,法官双管齐下,一方面通
    2023-06-07
    161人看过
  • 因产品设计缺陷而造成消费者损失应该如
    因产品设计缺陷而造成消费者损失应该如何处理1、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2、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3、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4、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5、依法
    2023-04-30
    361人看过
  • 消费者遭受产品缺陷损害时赔偿标准是多少
    消费者遭受产品缺陷损害时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消费者遭
    2023-02-16
    70人看过
  • 产品缺陷导致消费人身损害,诉讼何时提起最合适?
    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受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应当在一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超过了这个法定期间再向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驳回起诉,这个法定期间叫做诉讼时效。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算。因此,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后,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免丧失胜诉权。只要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法院都会依法给予公正的判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
    2023-06-07
    339人看过
  • 酒瓶爆炸伤害消费者产品存缺陷厂家赔偿
    3月27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处某啤酒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56903.58元。2007年7月25日,原告在魏某经营的商店购买被告某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四瓶,当日饮用三瓶,剩余一瓶放置家中。2007年7月27日晚,剩余的一瓶啤酒发生爆炸,导致原告张某右眼受伤,经医院检查确认为“右眼球破裂”。事故发生后,原告张某先后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原告的伤情构成7级伤残。另查明,爆炸啤酒瓶生产日期是2002年,国家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年限是两年,但涉案啤酒瓶使用年限达五年之久,已远超出建议使用年限。法院经审理认为,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产品的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啤酒有限公司作为产品的生产者,应对原告张某所
    2023-06-11
    355人看过
  • 消费警示:产品缺陷致人身损害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笔者从建始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获悉:1月17日,一薛姓消费者花2700元在业州镇购得一辆电动三轮车,骑行回家途中出事,商家因不能提供电动车检测合格的报告,全额承担医疗费等损失4200元。并召回售出电动车,将购车款2700元退给消费者。该中心工作人员向笔者介绍了相关规定:对于产品质量责任而言,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比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更为严格,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上对生产者或销售者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因使用、消费缺陷产品而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向该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主张赔偿,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得以无过错为由主张免责,受害人无须证明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有过错,也无须证明该致害产品是否合格。这是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应承担的终极责任。缺陷产品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具备三个要件:1、产品存在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四条
    2023-06-07
    83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缺陷的司法救济
    质量缺陷与司法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要求;建筑物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年限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施工企业应当修复;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等。建设部规定,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的承诺;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的最低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买
    2023-04-26
    119人看过
  • 财产因缺陷商品受损消费者可向生产销售商索赔
    商品400元消费者要经销商先赔1万元去年2月27日上午11时,梅城消费者孙女士家的客厅传出巨响。原来,她家电磁炉泡茶机在通电状态下突然爆炸并燃烧,瞬间茶几被烧坏,客厅天花板被火势熏黑,室内一片狼藉。幸好孙女士一家躲避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孙女士随即拨打12315投诉电话。梅江区城北消委分会接诉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调查了解,2012年11月,孙女士从运兴批发市场某经销商处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磁炉泡茶机,使用时间不长就发生爆炸事故。因损失较重、责任难以认定,消委分会的工作人员让当事人先保护好现场,随即通知经销商到现场协商调解。孙女士认为,事故是因电磁炉泡茶机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要求经销商先行补偿因爆炸造成的损失1万元。泡茶机仅售卖400元,却要赔偿1万元,经销商觉得有点冤枉,认为在未鉴定事故是否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之前要求赔偿不合理。三方协商消费者获补偿10070元事后,城北消委分会迅速与该品牌生
    2023-06-07
    329人看过
  • 发现缺陷产品,消费者如何进行维权
    当消费者认为产品存在缺陷,并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了损害,或者消费者认为该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可通过投诉举报缺陷产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时,消费者可以去“中国投诉-全国缺陷产品投诉平台”进行投诉。同时也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提交缺陷线索,以上均为国家官方的投诉平台。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在发现缺陷产品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发票、录音等,以便在投诉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补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
    2023-05-06
    62人看过
  • “消费者”概念之缺陷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消法》)在第2条中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可见,《消法》并没有对“消费者”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那么,要理解“消费者”的内涵外延,首先就要判定何为“生活消费”,学界对此有以下两种判断方法,一种界定的方法是以购买商品的种类即购买的是不是生活消费品来判定,第二种是以购买者购买的目的、动机即是否是生活消费的需要来识别。第一种判定方法显然是有很大缺陷的,许多商品既可以作为生产消费品又可以作为生活消费品,比如钢材在用于私人建房时就是一种生活消费,因此,简单地从购买商品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品来作为“生活消费”的标准是不合适的。第二种方法从表面看较为合理,但目的、动机是存在于人的内心的,通常只能通过“经验法则”加以判断,比如根据购买商品的数量来判定是否是“为生活消费的需要”,按照人们
    2023-03-26
    136人看过
  • 产品缺陷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生产者责任范围有限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生产者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律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4)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产品生产者的免责事由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同时法律规定,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2023-07-02
    245人看过
  • 缺陷产品致损害受害人可向生产者或销售商索赔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产品生产者和销售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要求其中之一承担全部责任。福建龙岩人林某在家乡开了一家农机维修店。2005年8月18日,廖某以26000元的价格从龙岩一机械公司购买了由山东青州一机械厂生产的运料机一台。当晚,廖某驾驶运料机到林某的维修店充气。充气过程中,运料机右前轮突然发生爆炸,造成林某全身多处受伤,花去医药费近4万元。经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林某伤残等级为九级。2006年4月,林某将运料机的生产者和销售商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立案后,林某撤回了对山东青州机械厂的起诉,单列销售商即龙岩某机械公司为被告。销售商在法庭上提出,根据我国法律,因产品责任向销售商索赔的应是缺陷产品的购买者和使用者,林某不在此列。另外,产品责任由缺陷产品生产者和销售商共同承担,法院不应允许林某撤回对生产者的起诉。龙岩市中级
    2023-06-07
    23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遇到缺陷产品该如何寻求救济?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4
      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索赔。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 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如何寻求救济,有没有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5
      当事人因商家所售卖的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的,可以向商家或者厂家索赔,索赔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 产品有缺陷,消费者可以要求承担产品缺陷责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5
      产品有缺陷,消费者可以要求承担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是: (一)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应赔偿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历来被作为确定人身伤害赔偿的一般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其它费用;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收入损失。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
    • 用缺陷产品的产品致人损伤的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30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产品责任侵权诉讼;受到财产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责任诉讼。 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产品存在缺陷,消费者可以就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申诉并要求赔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您所述情况,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