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的项目部能否成为诉讼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7:12:28 450 人看过

一般是不可以的

1、项目部的性质项目部是工程施工单位为完成某一具体项目的施工而特定成立的一种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而言,其仅仅是个临时职能部门,随工程的接收而成立,随工程的完工而完成使命被解散或者撤销。项目部的对外仅能代表施工单位,其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在没有设立他的单位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材料采购、签订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

2、项目部的法律地位项目部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得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第(5)项的: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很显然根据以上规定的精神,项目部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其他组织,除了应由具备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下文批复合法成立、安排一定的人员、拨付一定得财产外,最主要的还要到项目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3、项目部的仲裁或诉讼主体资格众所周知,能够具备仲裁或民事诉讼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无外乎三类: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前二类容易理解也便于把握,第三类就是上述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情形。因此项目部要成为仲裁申请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就必须到项目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其他组织。否则,只能将其认定为法人设立的、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在具体的民事诉讼中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也就是说,项目部既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为申请人或原告起诉,也不能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应诉。

4、实务及对策诉讼实务中,大部分申请人或原告将施工企业及其成立的项目部均列为被申请人或被告,要求共同承担责任或者企业法人对项目部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项目部单独作为申请人或原告起诉的,因为立案把关,一般很少出现。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的项目部才能具备仲裁或诉讼主体资格,这就给仲裁庭或法院审理和当事人仲裁申请或诉讼带来困惑和不便,而且各地做法亦不一致。本人认为,只要项目部目前的性质不改变、仍处于不登记状况,那么就不能作为仲裁申请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仲裁或诉讼。申请人或原告以项目部名义起诉或者将项目部列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应告知其只能以设立它的法人作为原告或者被告,其坚持不改则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动员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当事人相关文章
  • 交警队能否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派出所是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的。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被告。派出所的行政管理职权是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的,据此,公安派出所具备独立处罚的主体资格,享有作出相应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行政诉讼是怎样确定被告(一)直接起诉的:谁行为,谁被告。(二)共同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三)经上级批准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仅采用形式的标准。(四)复议后的被告:(注意与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比较)1.维持的(逾期复议同)为原机关,改变的为复议机关。2.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3.复议机关不作为的:(1)
    2023-03-11
    398人看过
  • 合同主体可以是项目部吗
    签订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而项目部并不属于法人或者其他单位,所以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2023-06-14
    84人看过
  • 没有所有权能否作为诉讼主体
    一、没有所有权能否作为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论活动,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在审判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性质的当事人:一种是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实体法上的当事人。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原告和被告。因为这时的当事人是否在事实上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是个未知数,真正的利害关系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称为程序法上的诉讼主体。实体法上的当事人,是指经过案件的审理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当事人,这些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称为实体法上的诉讼主体。因此,就算没有所有权,但是与诉讼是有利害关系的,那么也可以参加诉讼。二、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第二,要有明确
    2023-04-30
    152人看过
  • 拆迁指挥部是否具有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
    拆迁指挥部当地政府组织的临时机构,负责拆迁的指挥工作,拆迁完毕,指挥部解散。拆迁指挥部是一个非法定机构或者临时机构,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企事业单位,其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所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因为主体不适格而无效。拆迁指挥部不独立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吊销营业执照能作为诉讼主体吗吊销营业执照能作为诉讼主体。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
    2023-07-15
    216人看过
  •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行政诉讼主体
    一、村民小组能否作为行政诉讼主体赋予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是必要的。村民小组是由过去的生产队演变而来,现在对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土地征收涉及到村民小组的土地时,问题就出现了,首先补偿合同是的签订者是村委会,村民小组无此项权利,再则所得的补偿款项首先纳入村委会的统筹规划,再由其决定如何分配。一但出现问题后,村委会可以将问题推脱给村民小组,理由是款项已经分配,而具体分配数额多少、如何分配,多是由村委会来决定。这导致村民小组以及该组成员的合法权利无法保障。在审判实践中,也常常会出现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被他人侵害时,村民小组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情况,为了保护村民集体的合法权益,赋予村民小组的合法诉讼主体资格也在情理当中。二、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合法吗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
    2023-04-24
    485人看过
  •  管理费用项目是否为规费项目清单的一部分?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工程费用项目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投标方进行编制,投标应响应发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并选定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套用工料机消耗定额计算出综合单价。其中,其它费用、间接成本、利润根据工程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社会保障费。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投标方进行编制,投标应响应发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并遵照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选定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套用工料机消耗定额计算出综合单价,其中其它费用、间接成本、利润根据工程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如何计算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计算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重要的一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需要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合同中规定的综合单价来计算工程造价。综合单价是指施工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
    2023-08-27
    13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参与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进行辩论等。... 更多>

    • 项目部能否列为行政处罚责任主体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5
      在案件处罚上,执法部门对项目部进行行政处罚要充分掌握其违法行为的主要事实,并且证据确凿,有法定依据;在案件执行上,若项目部不能完全承担有关行政责任,则应由其所隶属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包村干部能否成为的犯罪主体?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某村发生一起砖窑倒塌事件,除追究村长等的责任外,检察院还起诉了这个村的包村干部某甲,甲是乡武装部部长,还是这个村和另外一个村的包村干部,这个包村干部的职责范围也没有一个正式的文件做出规定。乡政府是国家的一级政府,乡武装部部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包村”是上级委派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如有重大失误,应当追究责任,即可以成为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
    • 新修订的关于成套项目实施主体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成套项目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未履行法律法规和对外援助管理有关规定的,商务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商务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并建议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主动偿还部分债务能否成为诉讼时效的时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如果能确认是主动偿还债务的行为,追诉剩余债务的时效从偿还的时候开始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项目经理能否在项目部建章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9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2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从该规定可知,伪造企业印章是犯罪行为,属于行为犯。在项目承包人拿到内部承包协议,从现实情况看,项目承包人就是项目施工的实际操控者,私刻印章包括私刻企业的资质印章、私刻企业的公章、私刻企业分公司印章,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私刻项目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