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配套设施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1:43:24 181 人看过

配套设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

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

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

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一、发生房屋配套设施纠纷怎么办

涉及配套设施的合同约定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区内私有配套设施,属合同给付标的(房屋及所在小区)范围,无疑应属合同义务,对此房产商负有按约交付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配套给付不能或迟延的违约责任。

2、周边公共配套设施,系合同给付标的范围外具有配套意义的公共设施或环境条件,房产商对此不负有作成、交付的义务,客观上也无能为力。而且一般不负必须告知的义务。

房产区位及周边环境等概况购房者可自行通过公共信息渠道了解,但是如果房产商售房时予以宣扬甚至在合同文书中明确表述,则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合同义务除给付义务之外,还包括附随义务,即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促进实现给付义务以最大可能满足债权人给付利益(辅助功能),或维护对方人身、财产利益(保护功能)而附随合同关系衍生的合同义务。

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于房产有着效用利益关系,是房产重要的价值元素,不入合同叙明,购房者自行判断,若纳入合同作为标的状况叙明,则房产商应负真实告知的附随义务,以辅助购房者实现其预期的标的圆满状态。对于所告知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不具备,房产商是否构成虚假陈述或欺诈,应综合配套不到位的原因、对购房者实际利益的影响、房产商在合同表述及履行上的过错等情况进行认定,如房产商作了虚假承诺,以至对购房者的订约初衷和房屋使用有较大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违反告知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

然而,小区周边环境条件不在房产商掌控之内,订约时房产商所告知已经具备的或者尚在规划预计之中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后发生变化,只要房产商原告知情况基本客观,可以免责,购房者应自负此预期意外落空的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配套设施相关文章
  • 房屋配套设施不齐能不能索赔
    开发企业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移交公建配套的,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防止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中虚假、夸大宣传配套信息,或拖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其中,如果在销售时开发商承诺要开通楼巴的,必须在购房合同中作出明确,并且要给出详细的楼巴设置方案,包括:楼巴运营商、线路设置、停靠站点、车型、票价和服务期限等。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约定配套楼巴,也要按约定好的违约金进行赔付。一、开发商能擅自更改商品房设计吗开发商要将政府审定的小区规划等附在合同上,开发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规划。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对该商品房所属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进行调整涉及修改强制性指标的,修改道路系统、建筑和绿地布局、竖向设计、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层数、高度、退让距离和建筑间距的,修改其他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内容的,应当报经原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发商在依法申请规划
    2023-04-03
    154人看过
  • 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包括哪些?房子的配套设施费都包括什么
    一、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包括哪些?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二、房子的配套设
    2023-04-11
    377人看过
  • 发生房屋配套设施纠纷怎么办
    涉及配套设施的合同约定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区内私有配套设施,属合同给付标的(房屋及所在小区)范围,无疑应属合同义务,对此房产商负有按约交付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配套给付不能或迟延的违约责任。2、周边公共配套设施,系合同给付标的范围外具有配套意义的公共设施或环境条件,房产商对此不负有作成、交付的义务,客观上也无能为力。而且一般不负必须告知的义务。房产区位及周边环境等概况购房者可自行通过公共信息渠道了解,但是如果房产商售房时予以宣扬甚至在合同文书中明确表述,则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合同义务除给付义务之外,还包括附随义务,即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促进实现给付义务以最大可能满足债权人给付利益(辅助功能),或维护对方人身、财产利益(保护功能)而附随合同关系衍生的合同义务。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于房产有着效用利益关系,是房产重要的价值元素,不入合同叙明,购房者自行判断,若纳入合同作为标的状况叙明,则
    2023-03-04
    464人看过
  • 物业园区周边有哪些配套设施?
    物业园区配套设施包括配套居住设施和配套工程设施。配套居住设施主要是甬道、排水设施、停车场、公共照明等,配套工程设施主要是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供热系统等。一、商品房现售所需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二、购房合同采取什么形式签订签订购房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
    2023-03-31
    88人看过
  • 房屋内设施设备具体指什么
    共用设施设备指由住宅业主或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这些设施设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共用,旨在提高居住和使用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五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人民防空工程连接城市的道路、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通信等系统的设施建设,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
    2024-01-05
    428人看过
  • 房屋配套设施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若合同中对于房屋配套设施有相关的约定,而开发商未兑现承诺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具体规定如下: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3-04-21
    425人看过
  • 如何选择房屋与配套设施的距离
    1。交通设施应特别注意住宅、地铁和机场之间的距离。此外,地铁也可能无法保持安静。靠近机场最大的问题就是噪音,那么如何判断距离是否合适呢?你可以提前体验,最好是在开窗时听到不明显的噪音。2。垃圾区离垃圾区很近,倒垃圾很方便,但卫生问题隐患不小,尤其是夏天,不仅蚊子四处飞来飞去,还伴有各种异味。想起来真是令人陶醉。此外,垃圾车的噪音可能是每天早上叫醒你的“免费闹钟”。3。公共活动场所住宅离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太近不是好事,尤其是广场和公园基本上都是广场舞阿姨承包的,如果不幸选择这里的住宅,很可能每晚都有魔幻音乐陪伴。4。靠近树木集中区的树木可以说是利弊兼备。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好的一面是可以避免阳光暴晒,有效降低室内温度,使空气清新凉爽。坏的一面是很容易有蚊子。5,楼层间距这是不可考虑的,必须是间距越大越好,尤其是当相邻建筑物的窗户相对时。如果双方都能轻松看到对方的生活,那可能是一件非常尴尬
    2023-05-31
    472人看过
  • 房屋买卖交易效力及于配套设施
    【案例简介】2009年7月,刘某从李某处买了一套二手房屋,并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2009年年底他入住后发现,与他同样结构的其他房屋,都有配套设施的底层架空自行车库。刘某这才知道自己的合法配套设施,底层架空自行车库被李某继续占用并居住在内。刘某认为,李某的行为妨碍了刘某行使房地产权利,并与李某进行交涉。而李某认为,讼争房屋原来登记的产权证上并没有标注有配套的自行车库;自己因债务导致经济困难而卖房,目前无处可去,只能寄居在自行车库,因此不同意搬离。因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刘某便于2010年5月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李某排除妨碍,将房屋内物品搬出讼争房屋,并将配套的自行车库归还给刘某。【法院判决】以该车库随住宅房屋权利的转移而转移为依据,限令李某在1个月时间内搬离。【律师分析】
    2023-06-04
    491人看过
  • 对于小区物业的配套设施有哪些
    物业配套设施有:1、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弱电系统、供热系统、燃气系统、安防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电梯系统、楼宇避雷系统;2、花园、绿地、甬道;3、户外健身场地、器材;4、排水设施;停车场、停车库;5、公共照明、园区灯、楼道灯;6、信报箱。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第一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一下东西:1、申请报告;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二、小区安装监控系统可以使用专项修理基金
    2023-04-10
    395人看过
  • 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否交纳房产税
    问题:对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否要交纳房产税?从什么时候执行?对于2005年10月到2006年1月1日期间的是否要补交房产税?答:国税发[2005]173号文件规定: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三、城市房地产税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四、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房屋中央空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等问题的批复》(〔87〕财税地字第028号)同时废止。提示:如果你单位符合国税发[2005]173号中规定的
    2023-06-07
    396人看过
  • 物业管理区域内哪些配套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一)物业管理用房;(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化、道路、场地;(五)建设单位以房屋销售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形式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六)其他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出前款规定的配套设施设备登记申请,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予以记载,但不颁发房地产权证书。
    2023-06-10
    260人看过
  • 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一、配套工程设施1、供电系统:高压配电室(高压自管户)、低压配电室2、供水系统:高压水泵房,二次供水消毒水箱间3、弱电系统:π接室、电话交接间、宽带机房、卫视(有线)信号间4、供热系统:热交换站(锅炉房)5、燃气系统:燃气小室6、安防系统:消防喷淋、消防监控(烟感、温感、有害气体感应)、摄像监控、红外越墙监控、门禁及楼宇对讲系统、排风排烟系统7、停车管理系统;车场智能管理系统、车场监控8、电梯系统9、楼宇避雷系统配套居住设施1、花园、绿地、甬道2、户外健身场地、器材3、绿化小品、喷泉、亭台座椅4、排水设施:雨水管、污水管、污水井道、化粪池5、停车场、停车库(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6、会所、室内运动(健身)游泳馆等7、公共照明、园区灯、楼道灯8、信报箱二、物业管理费有哪些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
    2023-04-01
    68人看过
  • 新建住宅配套设施验收标准有哪些
    按照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住宅发展局的规定,新建住宅配套必须达到下列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一、住宅生活用水必须纳入城市自来水网:使用地下水的,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二、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门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四、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联系。五、居住区及居住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交站点,开通公交线路。暂未建成的居住小区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公里的,建设单位应有自行配备的短途交通车辆通达公交、地铁站点。六、住宅所在区域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由于住宅项目建设周期影响暂未配建
    2023-06-13
    474人看过
  • 居住区的基本生活配套设施有哪些?
    好的居住条件取决于房子、环境、配套设施三个方面,其中,配套设施这一块包括市政配套、生活配套两个方面。市政配套无非是水、暖、气、热等,当然缺一不可。在购房过程中,买房人也会再三询问,而对生活配套这一块,很多人却不够关注。的确,生活配套短期缺项,大家都可以忍段时间,但如果居住区生活配套从规划上就不齐备,那么该区域居民的生活品质肯定没保证。居住区的基本生活配套设施有哪些根据北京目前执行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一)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二)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三)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四)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五)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六)社区服务设
    2023-04-22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配套设施是指与住宅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照明、排水、安防、消防、邮政、通讯等设施,以及社区服务、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设施。 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和业... 更多>

    #配套设施
    相关咨询
    • 房屋配套设施有哪些, 如何购买房屋的配套设施和住房配套应如何收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房屋配套设施有水泵房及抽水设施、配电房、消防系统及设施、安全保证系统(如监视器、监控中心等)、公共道路及照明系统、会所、排水排污系统、供热制冷系统、园林绿化和物业管理用房及设施等。这些配套设施是与你的房屋配套,没有这些设施,你的住房就不能正常或舒适的使用,但又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这些设施的收费依据和标准都是不相同的,查一下物业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就知道了。如,公用水费是按全部住户使用的总水费分摊的,
    • 房屋配套设施不齐能索赔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0
      房屋配套设施不齐能索赔,开发企业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移交公建配套的,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防止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中虚假、夸大宣传配套信息,或拖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房地产配套设施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文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
    • 北京公租房模板有吗?有哪些配套的设施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1
      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因为公租房远低于商场价的房钱,导致在现在的状况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请求公租房的条件也较为严格。 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 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
    • 集资房的车库配套设施都包括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7
      单位集资房的车库算配套设施。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