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未经法院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8:11:41 334 人看过

1、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撤销或者解除的,进行执行程序后,按以下情形处理:

(1)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

(2)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八条

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一、诉讼财产保全解除的方法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法院收到保全或者先予执行复议后如何处理
    一、法院收到保全或者先予执行复议后如何处理1、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作出以下裁定:(1)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2)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二、财产保全申请的程序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2023-06-16
    395人看过
  • 行政处分怎么提前解除或撤销
    一、行政处分怎么提前解除或撤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如果有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等情形的,可以撤销处分。二、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处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重新作出决定:(一)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违反规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的。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或者工资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照原岗位等
    2023-04-30
    310人看过
  • 如果进入执行程序能否第三人撤销之诉?
    1.案外第三人可以同时享有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两种程序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一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针对的是执行行为本身,其核心在于以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具有足以阻却执行程序的正当权利为前提,就执行程序中应当继续还是应该停止作出评价和判断,它不具有对生效裁判纠错的功能,无法解决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是否存在错误的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解决的则是生效裁判的对错问题,旨在撤销、变更原生效法律文书。二是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中所确定的债权是否存在、数额多少、受偿顺序等实体问题有争议的,可通过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解决。这些实体争议,应限于生效裁判、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本身,而不涉及生效裁判、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形成的基础事实。据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完全可以并用。2.案外第三人不能同时选择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申请
    2023-06-25
    344人看过
  • 怎样使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
    中国现在倡导法制社会,许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那么就涉及被执行人的说法。被执行人是负有责任一方在法院判决后不履行责任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成为被执行人以后,很多事情都会受到限制。那么,怎样使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将为你解答。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所受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
    2023-03-01
    338人看过
  •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应由谁决定
    可以是被取保候审人自己或者是其委托的人申请解除,也可以是公安机关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如果存在,可能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可能会逮捕当事人,或者监视居住等。一、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会怎样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1、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2、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相关法律;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如果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3、解
    2023-06-27
    55人看过
  • 解除取保候审后案件仍未撤销,该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公安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取保候审在期满以后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撤案指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取保候审后,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立案后撤案的条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7、其次,由于你是举报人,可以要求法院,检察院说明撤案理由,如果发现新的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同时还可以继续向高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2023-07-15
    301人看过
  • 法院二审判决后要多久才能进入执行程序
    二审判决是生效的终审判决,自被执行人收到二审判决后,如果二审判决规定了履行期间,则从二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两年执行时效。如果二审判决是维持原判等判决,则按一审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两年执行时效。如果具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在法院判决的支付时间之内没有执行判决,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之日起就进入了执行程序。一、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最高
    2023-06-27
    336人看过
  • 进入执行程序的行政处罚可以撤销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进入执行程序的行政处罚可以撤销吗行政处罚进入执行程序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审查认为行政处罚有错误的,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
    2023-06-17
    245人看过
  • 法院中止执行后果和法院撤销执行的后果
    法院中止执行的后果是:人民法院会暂停一切执行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等。法院中止执行后怎么办寻找可供执行的条件,发现可执行的条件,及时申请法院对其恢复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没有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承受人;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
    2023-08-14
    444人看过
  • 法院保全之后怎么撤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可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人撤销保全的,法院也应该撤销保全措施。在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一、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有什么区别?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有这些区别:在提出保全的主体、提出保全的时间、提出保全的原因和提出保全的时间等方面是不同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
    2023-06-22
    362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解除或撤销强制执行措施)
    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执字第号____________的裁定,查封(或扣押、冻结等)了____________,现因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或撤销)对________的查封(或扣押、冻结等)。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____________附:一、首部依次写明以下事项: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2.文书名称3.文书编号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正文1.写明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表述为: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
    2023-06-06
    470人看过
  • 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可以申请破产么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第二,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个别债权人不得向企业追索债务,个别请求企业给付财产的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程序以及相关的诉讼保全措施均不得进行。由此看来,如果执行机构在此阶段才知道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正确的做法应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裁定中止执行。一、执行程序的定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查封、
    2023-02-16
    114人看过
  • 诉前保全的财产进入执行程序规定是什么
    诉前保全的财产进入执行程序规定是经过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付前财产保全的一些财产来进行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该规定是新增内容,主要是对于当事人由于诉讼能力的限制未在诉讼前及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而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尚未申请强制执行前发现被执行人存在上述情况时,给债权人及时保护自身权益提供的一个救济机会。但上述程序毕竟是在审判结束后才向法院提出申请,与诉前保全及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不同。那么,适用上述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注意哪些事项,法官作出如下提醒:第一,申请此类保全,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因为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依职
    2023-02-26
    385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保全就撤销了吗
    人民法院对案件强制执行的,在执行期限保全措施不会解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束后,房屋保全措施会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一百六十八条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一、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我国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1、诉讼保全申请。由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作出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
    2023-03-26
    53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进入司法程序后,可以申请,或者监在执行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检察院撤诉后解除取保候审执行程序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6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査后,对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机关发现主要犯罪事实失实,或者按照刑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主动撤回起诉,按照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程序办理。
    •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回事,怎么撤销强制执行程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有: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自觉履行,也可以直接采取执行措施。 3、被执行人未履行的,由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并可由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4、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可由
    • 2022年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需要多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法院判决后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进入执行程序,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 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
    • 已经起诉的案子,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还是已经到法院, 应该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6
      未起诉的纠纷,应及时采取发函等措施催讨并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并在诉讼中提出财产保全,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 2、已判决的案子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也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提供债务人的可执行的财产信息,督促和配合法院及时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执行等。 3、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节严重的会涉及到刑事责任,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作出了更加严厉的制裁规定,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