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机构可经营什么业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0:34:24 189 人看过

保险经纪机构可经营的业务包括: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保人拟订最佳投保方案,代为办理投保手续;

3、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遭遇事故和损失的情况下,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

4、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5、再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为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寻找合适的买方,安排国内分入、分出业务或者安排国际分入、分出业务;

6、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第一百一十九条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保险经纪机构业务内容包括

保险经纪机构业务内容如下:

1、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2、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3、再保险经纪业务;

4、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5、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与保险经纪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如下: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适合其的保险咨询服务;

2、为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3、为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咨询服务;

4、提醒投保人充分认识到自身风险;

5、若保险标的受到损失,则需要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等;

6、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第一百二十条

以公司形式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保险相关文章
  • 最新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秘诀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般包括对主要股东的要求、对公司资本金的要求、对管理人员的要求、对硬件设施的要求等。如我国《保险法》第68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区别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区别,具体情况如下:1、保险经纪公司能提供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供客户选择,实际上是销售保险的中介,本身不开发设计产品,但是可以向保险公司定制产品,保险公司既可以开发产品,也可以委托保险经纪公司销售产品;2、保险经纪公司相对来说会
    2023-07-02
    173人看过
  • 外国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什么样的保险业务
    1。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2。人寿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3。在批准的范围内经营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和主保单保险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依法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业务:(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二)人寿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等。外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经营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和整体政策性保险业务。第十七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经营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一)分保;(二)分保。第十八条外资保险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经营地域范围和服务对象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外资保险公司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保险业务。《中华人民共
    2023-05-31
    333人看过
  • 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经营标准
    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经营标准(试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化管理,建立具有本市特点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公开制度,根据《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现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公示信息、驻店经纪人员配置、示范合同文本使用、房屋信息发布平台设立等方面标准规定如下:一、店面公示内容1.《营业执照》;2.《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3.服务项目、内容、标准;4.业务流程;5.信用档案查询网址;6.区(县)局监管部门投诉电话;7.12358价格举报电话;8.公示《告知书》、《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9.公示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照片、注册证号;10.总公司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二、驻店房地产经纪人员数量连锁经纪机构总公司应当具备2名以上(含2名)注册房产经纪人员,其中至少具有1名注册执业房地产经纪人。连锁经纪
    2023-06-05
    450人看过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任务
    1、依法征缴失业保险费,依法管理失业保险基金;2、依法发放失业救济金和其他有关费用;3、负责失业职工的登记、建档及失业保险调查统计工作;4、开展职业介绍,组织失业职工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等再就业服务工作;5、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失业保险咨询服务;6、向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报告工作。参见:关于转发省劳动厅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6]73号)发布日期:1996年11月7日执行日期:1996年11月7日
    2023-06-09
    289人看过
  •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范本
    一、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范本2022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第二条保险费支付和经纪佣金支付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有效。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违约责任1、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构成犯罪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损失:(1)甲方避开乙方,并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乙方;(2)擅自变更招标书中已商定的保险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3)因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其他情形。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年月日乙方:年
    2023-04-12
    195人看过
  • 外资金融机构经营哪些业务?
    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台资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依法经营下列种类的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凋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依法经营下列种类的业务:吸收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担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提供外汇信托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外资金融机构
    2023-04-19
    171人看过
  • 什么叫股指期货的经纪和自营业务?
    所谓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就是中介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代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按规定,目前只有期货公司才能从事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所谓股指期货的自营业务,就是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期货公司或直接到中金所为自己买卖股指期货。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和个人都可以从事股指期货的自营业务。其中部分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成为中金所的自营会员直接参与股指期货自营交易。
    2023-06-06
    110人看过
  • 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经纪业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1。保险经纪人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具有过错,包括故意过错和过失过错。故意过错是指保险经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造成损害,并希望或允许该损害的后果发生;过失是指保险经纪人本应预见损害的后果,但没有预见损害的后果,或者,尽管他已经预见到了这一点,但他相信这是可以避免的。2。3。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与保险经纪人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上述条件相互关联,应同时满足。否则,保险经纪人对被保险人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2023-05-02
    411人看过
  • 青岛市生育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
    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的申领以及女职工异地生育转诊及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的报销在各区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15日。市内四区具体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市南区劳动保险办福州南路9号电话:85971821市北区劳动保险办延吉路38号电话:83668973四方区劳动保险办庆安路21号)电话:85624527李沧区劳动保险办永年路27号电话:87050101市劳动保险办外资处福州南路9号电话:66773818
    2023-05-29
    62人看过
  • 怎么处理好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就业服务机构
    首先,在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中,要处理好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的关系。失业保险经办机要做好配合工作,主动提供所需情况,如移交过去的征缴资料,提供缴费单位和个人以往的欠费情况等。征缴机构也要及时将失业保险的征缴情况提供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其次,在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中要处理好财政部门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这一规定下,关键是保证失业保险基金各账户之间传递的畅通,特别是要保证失业保险基金及时、足额地从“财政专户”划拨到“支出户”,这样才能保障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在对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方面,要处理好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与就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准确地向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失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并根据有关规定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足额划拨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费用;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职
    2023-05-05
    295人看过
  • 经纪机构网签密钥
    二手房网签
    1、密钥的设置网签密钥设置为经纪机构管理密钥和合同网签密钥,经纪机构管理密钥主要用于经纪机构对本单位经纪人员的管理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合同网签密钥主要用于对房源真实性的核对,经纪服务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订。2、密钥的申请与管理密钥采取申请发放的方式,每1名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可以取得一个网签密钥。密钥由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向市房产局租赁处申请领取,市房产局租赁处按规定发放经纪机构管理密钥和合同网签密钥,并对相关密钥进行管理。3、网签密钥注销与变更经纪机构撤销或网签密钥所对应原经纪人(协理)离职后,原经纪机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或经纪人(协理)办理辞职后10个工作日内到租赁处办理网签密钥的注销手续。经纪机构名称等发生变更或网签密钥所对应的经纪人(协理)发生变化的,经纪机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因经纪机构未办理网签密钥注销、变更,仍在从事存
    2023-06-22
    316人看过
  • 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怎么处罚
    一、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怎么处罚对非法经营罪的处罚可以参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二、非法经营罪行界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该条第四项的适用,也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前提。因此,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
    2023-04-25
    216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应当具备什么资格条件?履行哪些法定手续?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保险。否则,不得从事保险经纪业务。
    2022-04-15
    368人看过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估价机构在经营场所应公示哪些资料?
    房地产经纪机构机器分支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式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信用档案查询方式、区县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照片、注册证号;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公示总公司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服务内容、范围;收费标准;房地产估价师姓名、照片、注册证号;区县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投诉电话。一、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在哪些投放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
    2023-06-26
    44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保险
    词条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再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稳定业务的经营,对原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给以限制,将超过其限额的部分转让出去。限制责任、转让责任以分散危... 更多>

    #再保险
    相关咨询
    • 保险经纪人的经营业务指的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保险经纪人(InsranceBroker),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
    • 保险经纪人的经营业务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
    • 保险知识:人身保险经纪业务保险知识:人身保险经纪业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人身保险经纪人作为中间人,在人身保险市场上代表投保人选择保险人、代办保险手续。人身保险经纪业务的实际操作涉及的险种有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经纪人服务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但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这样的团体客户。其主要工作是为企事业单位设计全面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的主要保障内容包括:补偿雇员的医疗费用支出;补偿雇员家属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支出;雇员因工伤、意外或
    • 保险经纪机构犯保险法律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0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保险代理人欺骗被保险人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 什么是保险业务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保险人是否可以自主组织经营商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保险法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这就明确了保险业实行专业经营的原则,只有依法设立的保险,才具备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主体资格。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就是以商业的原则筹集和运用保险基金。保险人承保风险,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并运用保险基金履行赔付责任,对于作为后备的保险资金,加以合理运用,使保险基金能够增值,增强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因此,